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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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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2022年2月,在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光大证券、开户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补充流动资金、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及子公司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堃工程”)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及子公司贝克洛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豪美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豪美”)。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国泰海通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自公司与国泰海通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国泰海通作为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承接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安徽豪美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9,566.4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3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000.00万元,使用规模未超过7,000.00万元,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 518Z1026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37.23万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557.1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9,124.1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和资金状况,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为249,998,288.97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其中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175,258,597.45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249,998,288.97元。

综上,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5年度回购金额及现金分红总额249,998,288.97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照上述规则,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249,998,288.97元,2023-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含回购)共计349,331,616.51元,已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要求。

2、鉴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含回购)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3、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4、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不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5、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均为0元。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并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布局,把握铝型材产业链“出海”机遇,快速响应客户本地化需求,公司拟以香港子公司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铝制品”)为投资主体,在摩洛哥投资设立子公司并新建铝型材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主要用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以及项目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等,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将形成约4.4万吨铝型材生产能力,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建筑铝型材及工业铝型材。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通过子公司豪美铝制品在摩洛哥设立子公司并新建铝型材生产基地。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投资摩洛哥子公司设立、海外股权架构搭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购建固定资产、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办理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摩洛哥铝型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定名)

项目实施主体:ZHENGTUO ALUMINIUM MOROCCO(摩洛哥正拓铝业,暂定名),公司在摩洛哥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摩洛哥丹吉尔科技城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每年4.4万吨铝型材生产能力,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建筑铝型材及工业铝型材。

项目投资金额:拟投资总额5.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公司自有(自筹)资金出资,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项目投资方:豪美铝制品作为摩洛哥子公司的出资主体,持有摩洛哥子公司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核心定位是成为辐射欧洲和非洲市场的生产基地,并围绕现有及潜在客户进行市场开发。公司已与凌云股份在摩洛哥设立合资公司摩洛哥艾斯特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洛哥艾斯特”),生产汽车零部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项目建成后,部分汽车材产品将为摩洛哥艾斯特提供配套,保障合资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另一方面,欧洲为目前公司主要出口市场,相比直接出口产品,通过属地化供应,有助于降低综合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减轻贸易壁垒带来的影响,更好地参与当地市场竞争。

本次对外投资虽在短期内将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来看,将对公司全球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二)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以及摩洛哥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备案及相关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效果受国际贸易环境、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利用、汇率波动等多方面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摩洛哥与中国在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习俗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摩洛哥投资环境变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等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议案7需要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信函或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2日(9: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吴鹏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8”,投票简称为“豪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6年4月1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整体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总经理董卫峰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含回购注销)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通过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有效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2026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鸿泰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摩洛哥艾斯特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货物、销售货物、委托加工、租赁土地房屋等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300万元,以上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283.2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6-202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61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并且公司为子公司申请2026-202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具体融资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额度和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一年度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不超过1亿元的持仓保证金额度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建的期货领导小组在前述额度内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策划与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编制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海外业务,且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鉴于当前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较大,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以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及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王兰兰女士和吴鹏先生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王兰兰女士和吴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在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布局,把握铝型材产业链“出海”的机遇,快速响应客户本地化需求,公司拟以香港子公司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在摩洛哥投资设立子公司并新建铝型材生产基地。

本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主要用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以及项目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等,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在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09:00-10: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及电话会议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先生,独立董事张晓峰先生,财务总监王兰兰女士,董事会秘书吴鹏先生;国泰海通证券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张贵阳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09:00-10: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eELATlYV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届时将通过“腾讯会议”或“易董app”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恩武

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邮箱:haomei-db@haomei-alu.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调整投资行为,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故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回报,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公司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不得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以证券为投资目的或以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调整投资行为,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故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稳健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组织风险评估工作,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秉持审慎原则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2、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套期保值事项持仓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在前述保证金额度范围内,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组建的期货领导小组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策划与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4、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可以防范、化解库存和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也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的持仓保证金额度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建的期货领导小组在前述额度内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策划与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交易方式

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4、保证金额度

公司上述套期保值事项持仓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且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本次事项将提请至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组建的期货领导小组在前述额度内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策划与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借贷资金。

6、额度有效期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7、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基差风险:公司交易的期货合约标的资产与公司实际所持存货不完全一致、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不完全一致,其间价差可能导致公司损失。

2、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出现交易操作失误的情况,导致公司实际持有原材料数量、周期与实际套保数量、周期等不匹配,造成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导致不能按时结汇的情况,造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所需保证金金额过大,可能造成公司资金流动性短缺,甚至造成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被强行平仓的损失。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规范,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风险控制的需要。

2、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募集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持有原材料规模相匹配,且交易合约仅限于标的资产与公司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合约,最大程度降低基差风险。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为风险对冲,不以任何形式的投机为目的。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控制期货交易中的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将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尽量规避违约风险。

四、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1亿元保证金额度的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公司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建的期货领导小组在前述额度内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策划与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财务稳健性,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更好地平衡公司外汇收支,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元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以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及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本次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拟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1、交易目的

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为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更好地平衡公司外汇收支,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和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及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5、资金来源: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具有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带来潜在的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控制汇兑损失、减少经营不确定性,具有必要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风险,提高对外贸易业务安全性,增强财务稳健性,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够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能够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基差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违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外汇现金流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增加基差风险;或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不善而造成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行为;公司会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把握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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