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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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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概况

(1)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元

3. 计提坏账准备概况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融资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股利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坏账准备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有关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891,382.02元,转销/核销资产减值准备22,284,064.73元,合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3,392,682.71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相应增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94,130.11元,增加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690,007.46元,有关事项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741,711.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7,791,886.82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2,533,598.13元。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547,967.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6,182,049.80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730,016.96元。

鉴于,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和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四)款第3项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因此,2025年度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基本情况

四、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鉴于,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和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该综合授信额度适用于等值其他币种,具体分配额度如下:

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该综合授信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法人账户透支、贸易融资、保函、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为满足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公司将优先选择国内外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授信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的概述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的担保,且该预计担保额度适用于等值其他币种,具体分配额度如下:

注:上表中百分比的小计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方的预计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的口径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

该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该预计担保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预计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与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担保额度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均为预计值,而非实际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实际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尚需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并发生的综合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为避免重复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公司前期历次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但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将予以撤销,而已生效且尚未执行完毕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将占用上述预计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但待其后期合同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后,相应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将不再占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制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一)被担保人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住 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元春路337号

4. 法定代表人:韩惠明

5. 注册资本:27,550万元

6.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3日

7. 营业期限:长期

8.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不含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及无线电发射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产权及控制关系:波发特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10.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体,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昆山恩电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昆山恩电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 住 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88号6号楼

4. 法定代表人:韩惠明

5. 注册资本:610万美元

6. 成立时间:2005年8月11日

7. 营业期限:2005年8月11日至2055年8月10日

8.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天线、滤波器等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产权及控制关系:恩电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波发特的控股子公司,其中波发特持有恩电开80%股份,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持有恩电开20%股份,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系注册在日本的日本企业。

10.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苏州捷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苏州捷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3. 住 所:苏州高新区建林路439号

4. 法定代表人:吴永荣

5. 注册资本:500万元

6.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7. 营业期限:长期

8.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滤波器、双工器、天线)、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以上项目不含橡胶塑料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产权及控制关系:

波发特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波发特合计持有捷频电子51%的股权,捷频电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0.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四)被担保人苏州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苏州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住 所:苏州市高新区建林路439号D幢

4. 法定代表人:王 娟

5.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 成立日期:2021年8月5日

7. 营业期限:长期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持有世嘉医疗50.10%股份,且在世嘉医疗五名董事会成员中,公司提名了三名董事,世嘉医疗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0.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五)被担保人Shijia Technologies (M) SND. BHD.

1. 企业名称:Shijia Technologies (M) SND. BHD.

2. 公司类型:S limited by shares

3. 注册编号:202301032881(1526804-H)

4. 注册地址:vo3-10-23a, sunway velocity designer office lingkaran sv, sunway velocity, jalan cochrane 55100 kuala lumpur w.p. kuala lumpur Malaysia

5. 营业地址:sv 63, jalan cassia selatan 3/1 taman perindustrian batu kawan 14110 bandar cassia pulau Pinang Malaysia

6. 经营范围: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精密机械、电子元件、医疗器械、通信设备、新能源设备、安全检查设备、检测设备、半导体设备和配件、预制金属板零件、电子设备和金属表面处理等。

7.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世嘉马来西亚公司100%股权。

8.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四、关于对外担保的说明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利于拓宽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第二,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相关子公司均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亦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因此,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次,控股孙公司恩电开其他少数股东日本电业工作株式会社系境外公司,无法提供境内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

捷频电子其他少数股东吴永荣先生、刘亚东先生系捷频电子经营骨干,自身能提供用于担保的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认缴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世嘉医疗其他少数股东尤骏涛先生将按其持有世嘉医疗的认缴股份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如采用反担保则未来本公司向世嘉医疗提供上述授权担保额度时,尤骏涛先生将按其认缴股份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同比例的反担保,若后期因增资等原因导致世嘉医疗各股东所自持有的认缴股份比例发生变化,则尤骏涛先生提供的上述反担保额度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尤骏涛先生签署相关反担保合同或协议,待后期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公司将会与其正式签署相关反担保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合计人民币35,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0.6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2.4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470.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6.7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26%;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概述

1. 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 合作银行:公司将优先选择国内外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及该银行的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与各商业银行签署上述票据池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 实施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用于与所有合作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实施额度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即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且该额度适用于等值其他币种。其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按需分配该实施额度。

4. 业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 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性质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日益增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为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 在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 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 业务模式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二、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说明

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其次,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扩大,海外市场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为主。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为了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具备有关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通过投资相关外汇衍生品种来实现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业务等具备套期保值功能的产品。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能够减少外汇波动风险。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合约,同时约定两笔(近端/远端)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交割汇率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包括即期对远期和远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

2. 投资金额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扩大,海外市场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为主,公司部分产品的订单下单时点与回款结算时点存在较长的时间差,期间因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存在较大的波动风险,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风险时,对公司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就是为了充分利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其次,公司已制定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与信息披露、职责范围与操作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科学、合理的规定,且公司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此业务。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有章可循的,风险可控的。

第三,公司规定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第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或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说明及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的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但上述相关业务的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例如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汇率和掉期汇率劣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缺乏专业人士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款项无法在回款期内收回,投资标的无法按期交割,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制定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与信息披露、职责范围与操作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科学、合理的规定,且公司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此业务。

2. 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将高度重视合同的履约情况,跟踪合同执行情况,避免出现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4. 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及业务期限。

5. 公司开展上述相关业务只允许与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6. 当上述相关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时,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及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7. 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有关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定期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降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经营业务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注:上述被资助方的资产负债率的口径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上表中百分比的小计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被资助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述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可循环使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系预计值,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应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予以相应的财务资助;各被资助方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财务资助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被资助方处获得。

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涉及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放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查询相关网站,被资助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关于被资助对象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第二,被资助对象捷频电子其他少数股东吴永荣先生、刘亚东先生系捷频电子总经理及研发总监,自身现金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认缴比例提供相应比例的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世嘉医疗其他少数股东尤骏涛先生系世嘉医疗总经理,自身现金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认缴比例提供相应比例的财务资助;而被资助对象波发特、中山亿泰纳、世嘉马来西亚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三,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资助对象开展经营业务的评估及内部审计工作,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收益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2. 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3. 投资金额及有效期限

公司将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投资额度。

4. 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 具体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即使是中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也会受到国内外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且该影响程度不可预测,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市场波动而发生损失。

三、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规模大、资信好、经营效益好、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完善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

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注*:该薪酬包含报告期内汤新华先生任职职工代表监事期间的薪酬。

二、关于2026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董事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具体内容

1. 董事薪酬结构

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就任岗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个人履职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相对固定,按月发放,不与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与业绩直接挂钩的浮动薪酬,主要划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及超额业绩奖金,根据考核结果与业绩达成情况发放。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月度分解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超额业绩奖金在达成年度业绩指标基础上,对超过业绩指标上限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按考核结果分配。

(3)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方式,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

2.董事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兼任子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所就任岗位性质或者子公司所属职务标准和公司或者子公司经营业绩达成情况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兼任管理职务且不承担经营管理工作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7.14万元/年(税前)。

公司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权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3. 薪酬的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的薪酬代扣代缴相应税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其他说明

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但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董事薪酬方案执行。

(二)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具体内容

1.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就任岗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个人履职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相对固定,按月发放,不与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与业绩直接挂钩的浮动薪酬,主要划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及超额业绩奖金,根据考核结果与业绩达成情况发放。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月度分解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超额业绩奖金在达成年度业绩指标基础上,对超过业绩指标上限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按考核结果分配。

(3)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方式,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

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所就任岗位性质和公司经营业绩达成情况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权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3. 薪酬的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代扣代缴相应税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4. 其他说明

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其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公司经营业务所处行业、经营业务规模和公司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同行业市场价格、审计工作量的实际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组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SZ)、天华新能(300390.SZ)、八方股份(603489.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冰冰,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002796.SZ)、科大智能(300222.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永伟,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002796.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媛媛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东岳硅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鑫、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冰冰、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永伟、项目质量复核人张媛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历年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审核,并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信息、执业资质、诚信记录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建设性的作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证照、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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