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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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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版)

法定代表人:徐斌

注册资本:664.14204万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吴溇港西侧

经营范围:机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产销:自动化设备及配件、传动机器设备及配件、机床设备及配件、工夹模具;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0,915.86万元,净资产为1,895.01万元。2025年销售收入为3,572.65万元,净利润为-120.23万元(数据已经苏州正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徐志明、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林、徐斌、李彪及董事孙峰、顾月江为其股东,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6-01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4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6-01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6人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02.50万股,占归属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26%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70元/股

四、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办理30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1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3.70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月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01)。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2)。

3、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办理30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16日

2、首次授予数量:640.0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4,014.60万股的2.67%

3、首次授予人数:110人

4、首次授予价格:3.70元/股

5、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原因不得归属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75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0人调整为86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为302.50万股。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1月16日,本激励计划于2026年1月15日进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2、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17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再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16日。

(二)归属数量:302.50万股。

(三)归属人数:86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3.70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拟归属的86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30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本激励计划中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通用电梯已就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2016年1月16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02.50万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事项将增加302.50万股。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6-00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沈立明先生提交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内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利芳女士、顾秦华先生、郑长虹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完成202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并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5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和《2025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因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720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斌、张建林、李彪先生,董事顾月江、孙峰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浙商银行苏州吴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00),期限为一年。授信的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要,适时与银行签订相应的合同。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17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再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2.5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6-01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162,336.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4,118,172.1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684,387.68 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251,337.4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641,468.90 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