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3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6年3月,公司名称自“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自“海联讯”变更为“汽轮科技”,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27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联讯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暨关联交易事项尚未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仅披露换股吸收合并前原海联讯主体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信息,未包括杭汽轮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有关杭汽轮2025年度经营概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第三段。
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341,700,0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516,604,765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516,604,7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298,885.77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力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面向电力企业,以提供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的形式,从事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电力信息化解决方案可广泛应用于电力行业产业链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等各个环节。
(1)公司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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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多个省市的销售、服务网络,凭借专注电力领域及在行业中的良好服务表现,成为中国电力行业有影响力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其中包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2股,合计转增6,700,000股。转增不影响股东权益,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资本,持有公司29.80%股份。
因海联讯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新增股份1,174,904,765股于2026年2月11日上市流通。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汽轮控股持有公司45.48%股份,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杭州资本直接持有公司6.71%股份,并通过汽轮控股合计控制公司52.19%股份,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国资委合计控制公司52.19%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收购报告书》。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说明
报告期内,因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大厦206-6室”变更至“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兴国路509号2幢1303室”。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2、关于海联讯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暨关联交易的说明
公司拟以向杭汽轮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杭汽轮,杭汽轮届时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将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海联讯的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于2025年9月11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25年9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41号)同意注册的批复。为充分保护海联讯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向海联讯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并由杭州资本担任本次交易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在本次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2026年2月11日,海联讯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的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交易涉及的换股完成,公司总股本由341,700,000股增加至1,516,604,765股。
3、关于公司基本信息变更的说明
鉴于海联讯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换股工作已于2026年2月完成。为充分体现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及战略规划,公司于2026年2月启动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英文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公司住所。2026年3月16日,公司完成前述变更,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汽轮科技,注册资本为151,660.4765万元,公司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8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4、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改选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完成第六届董事会改选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改选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38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6,568,477.4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823,630.9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8,823,630.97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16,604,7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298,885.77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7,298,885.77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0,698,885.7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与股东回报等因素下制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7,627.83万元、33,547.11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5.83%、48.92%。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持续盈利,现金流充裕;近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因此,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早已使用完毕,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或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鉴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项目已完成。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建议如下:
1、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若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
以公司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4、中期分红授权期限
自《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48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32)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或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三楼3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原独立董事谭青女士(已离任)、林宪先生(已离任)、卢广均先生(已离任)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本次会议的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9:00-11:30,14:30-17:00。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
邮政编码:310022
联系人:李晓阳、王财华
联系电话:(0571)85780188、(0571)85784795
电子邮件: lixiaoyang@htc.cn、wangch@ht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附件1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77”,投票简称为“汽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中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下转51版)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37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说明:2026年3月,公司完成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合并前后公司和杭汽轮均受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故本次吸收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合并日为双方完成资产交割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即2026年3月16日。公司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杭汽轮比较财务报表期间的有关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模拟合并,因此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6年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比较期间(2025年第一季度)以及本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杭汽轮的净利润均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4.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叶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40,724,106.19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4,244,988.30元。
法定代表人:叶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叶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琳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