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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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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非年底一次性计提,每个季度均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均已反映在每个季度财务报表中。该事项不是季度和年度业绩波动的主要原因。

2、在每个季度末,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反映在当期财务报表中。

3、在每年年末,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4、敬请各位投资者知悉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每个季度末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反应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同时,公司在每年年末,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70,891,233.72元,具体构成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增加3,534,614.62元,其中本期计提3,534,614.62元。

单位:元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23,880,699.80 元,其中本期计提减少23,276,511.81 元,收回或转回269,198.21元,外币报表折算形成的其他变动 168,640.60元。

单位:元

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37,407,015.73元,其中本期计提37,556,947.25 元,转销或核销13,100.00元,外币报表折算形成的其他变动136,831.52元。

单位:元

④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增加 14,742,284.05 元,其中本期计提 14,742,284.05元。

单位:元

⑤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增加403,984.36元,其中本期计提403,984.36元。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78,908,561.30元,本期转回或转销10,515,192.5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3、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①商誉

期末,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拟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25,119,954.70元,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市泺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1.81%,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与最后一期持平,该增长率和电力设备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基本相当。

注1: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企业提供的自身发展规划,结合历年经营趋势、考虑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并基于评估基准日资产组的状况,对未来五年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

根据本公司聘请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020409号《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广州市泺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3,780.00万元,小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5,161,947.16元。

广州市赛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3.82%,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与最后一期持平,该增长率和电力服务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基本相当。

注1: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企业提供的自身发展规划,结合历年经营趋势、考虑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并基于评估基准日资产组的状况,对未来五年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

根据本公司聘请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020416号《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广州市赛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5,010.00万元,小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524,959.57元。

广州智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4.26%,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与最后一期持平,该增长率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基本相当。

注1: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企业提供的自身发展规划,结合历年经营趋势、考虑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并基于评估基准日资产组的状况,对未来五年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

根据本公司聘请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020408号《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广州智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370.00万元,小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433,047.97元

②固定资产

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增加 34,336,946.64 元,转销34,336,946.64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170,891,233.72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0.71%,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170,891,233.72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71%。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资产减值进行盈余调节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资产减值进行盈余调节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5.24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6%。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监管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公司将在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000.7900万股(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8,183.1071万股的3.55%。其中授予股票期权500.3950万份,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8,183.1071万股的1.78%;授予限制性股票500.3950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8,183.1071万股的1.78%。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97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31元/股。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52人,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5、2025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3月19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7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498.66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2.97元/份。

6、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2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3月2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7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498.66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31元/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5年3月25日。

7、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3月14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3月25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3月24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1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及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再进行本次回购注销,因此公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31元/股调整为15.12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2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6%。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表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

2、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2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激励对象的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按规定对上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2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润建股份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许文杰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罗剑涛先生,财务总监黄宇先生,独立董事黄维干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qAQQ0bEp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同时,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述报告及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临时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八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临时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相应分配期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

3、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范围内,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九、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鉴于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算力网络等业务的融资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人民币200亿元的敞口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7年4月29日。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进行具体决策,并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及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潜在可能战略布局及项目投资需求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十四、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鉴于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方培豪先生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方培豪先生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方培豪先生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方培豪先生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编制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暂不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待其他相关工作准备完成后,将另行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916,162.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455,435,057.9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908,860,539.40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5年度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284,083,084股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44,985.0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044,985.04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17,044,985.04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9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具体指标如下: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鉴于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算力等业务板块以及人工智能应用研发的投入,同时确保充足的资金储备用于支持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扩张,公司结合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要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提出本预案,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满足公司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会议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热线、互动问答、公司邮箱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将继续夯实主业,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完善科学、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机制,积极通过高频次现金分红等多元化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切实增强股东获得感,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5、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43,907.94万元、人民币653,383.27万元,其分别占当期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9.57%%、31.88%%,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目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度。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无董事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以及个人业绩贡献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算力网络等业务的融资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人民币200亿元的敞口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7年4月29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