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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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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其中包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人民币16,788.66万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置换。2026年1月,上述预先投入资金完成置换,详见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注3:公司尚未置换及支付的发行费用暂时存放于招商银行及北京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注4: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支取使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合计人民币740,070.88万元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协定存款资金可按需灵活支取以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情况

2025年1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摩尔线程智能科技(无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摩尔”)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2026年1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648.71万元,其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对应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6,788.66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万元。因公司2025年12月5日上市,截至年末募集资金仍在按计划使用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合计人民币740,070.88万元的部分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协定存款资金可按需灵活支取以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未超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605.23万元,低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并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补足,确保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维持不变。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合计数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795 证券简称:摩尔线程 公告编号:2026-012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同时2026年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2,866.83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计划、研发投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95 证券简称:摩尔线程 公告编号:2026-016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5,161,494.1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7,688,962.61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2,850,456.76元,合计计提115,161,494.15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正数为计提、负数为转回。

二、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一年以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金额合计7,688,962.6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16,984,951.82元。

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2,244,780.00元。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620,724.94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5,161,494.15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5,161,494.15元,该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95 证券简称:摩尔线程 公告编号:2026-011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4月24日上午10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建中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董事会职责,落实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实现公司的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房巧玲)》《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永卫)》《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国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履行总经理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实现公司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因此公司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因此公司董事会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因此,同意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方案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20万元整(含税)/年的标准发放。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其现金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3、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具体内容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个部分:(1)基本薪酬包括相对固定的基本工资(根据人员的职务、资历、学历、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2)绩效薪酬则根据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2、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建中、张钰勃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汇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新增及修订了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及部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制度1-8及制度21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归属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授权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各项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摩尔线程智能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摩尔”)和北京摩笔生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笔生成”)为“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AI训推一体芯片研发项目”和“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图形芯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杭州摩尔和摩笔生成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95 证券简称:摩尔线程 公告编号:2026-018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科技创业园A座一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除上述股东会审议议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还将分别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

2026 年5月11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湖街道望京国际研发园 I 座 3 层

(二) 现场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邮箱登记方式

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指定邮箱(report@mthreads.com)办理登记,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交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湖街道望京国际研发园 I 座 3 层

邮编:100102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2599766

邮箱:report@mthreads.com

特此公告。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下转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