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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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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八)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6、7、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海、张千帆、郭珂、王毅、王珏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在邮件中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股东会登记”,并将身份证扫描件及股东账户卡扫描件作为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鞠灵珂

电话:0851-38113395

传真:0851-38113572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3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制药”或“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严格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及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制定并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公司未另行制定新的专项行动方案,全年持续执行2024年既定方案并稳步推进各项提质增效举措落地。公司现对2025年度专项行动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2026年经营规划制定年度行动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公司深耕中成药核心主业,持续释放四家制药主体产业协同效应;针对OTC渠道粗放扩张问题启动精益化转型,建立终端效能考核体系,规范渠道价格与库存管理。推进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完善核心中药材供应链布局,强化全流程成本管控;受行业环境及子公司经营不及预期、商誉减值等因素影响,公司业绩阶段性波动,整体经营保持稳健合规。

2026年,公司坚持聚焦主业、固本强基,全面推进营销体系分线专业化运营,聚焦核心品种与优质终端,提升人均效能与资源使用效率。强化子公司经营整合与效能提升,深化智能制造与全产业链建设,优化成本管控与经营结构;持续巩固核心产品市场地位,推动主营业务稳健修复,全面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韧性。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持续加大核心品种研发投入,完成核心品种多中心临床研究结题,持续完善循证医学证据体系;稳步推进银发线核心品种上市后再评价与质量标准提升。开展中药创新药早期研发与产学研合作,助力中长期研发管线储备,推动技术创新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研发创新赋能,聚焦呼吸线、银发线核心产品价值提升,深化临床研究与工艺优化,筑牢产品核心竞争力。稳步推进中药创新药管线储备与产学研协同,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兼顾投入与产出效益;以技术升级、品质提升为核心,务实培育发展新动能,助力主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公司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监督作用;全面梳理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子公司统筹管控与风险预警,完善合规风控体系,报告期内无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公司治理规范性持续提升。

2026年,公司将持续对标监管最新要求,优化董事会决策机制与专门委员会运行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效能。系统修订完善内控合规制度,聚焦重大事项决策、关联交易、市值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管控;深化精细化管理,推动治理体系与经营发展深度适配,筑牢合规经营长效机制。

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2025年,公司常态化组织控股股东、董监高开展监管政策与合规履职培训,强化核心人员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优化薪酬考核体系,将管理层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运营效率挂钩,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核心人员与公司、股东利益深度绑定。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管理,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与政策传导,提升履职能力与风险防控意识。完善薪酬考核与绩效约束机制,坚持薪酬与经营业绩、股东回报相匹配,健全考核兑现体系;规范核心人员履职行为,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公司稳健规范发展。

五、坚守回报初心,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一2026年》的承诺,在2025年6月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近1.38亿元(含税),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0.23%,持续实施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政策。累计完成股份回购用于长效激励,累计回购资金规模约1.3亿元,统筹经营发展与资金使用,审慎开展市值管理,切实维护二级市场稳定与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坚守股东回报初心,严格执行既定分红规划,统筹经营发展与资金配置。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近2,398万元(含税),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1.84%,保持现金分红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可预期性。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与市值情况,合规审慎开展市值维护相关工作;平衡长期发展与股东回报,持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与持股信心。

六、畅通沟通渠道,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效

2025年,公司构建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实地调研等多元化沟通体系,及时回应中小投资者诉求;优化信息披露表达形式,提升公告可读性,客观传递公司经营价值与发展战略。

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披露内容与表达形式,增强信息透明度。开展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交流活动,高效回应市场关切;完善投资者沟通闭环机制,全面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构建良性互动的资本市场生态。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本行动方案为公司基于当前经营环境、发展规划制定的指导性文件,相关举措的实施效果受宏观经济、医药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秉持审慎务实的原则推进各项工作落地,持续优化完善举措,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9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阅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年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认真履行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

(2)同时兼任公司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结合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

(3)其余非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根据其职责及贡献大小参照第3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当年绩效考核规则开展,部分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在考核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后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7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五)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六)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九)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十)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二)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三)在获得股东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十四)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2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5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待注销限制性股票1,695,000股,上述注销事宜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408,930,216股变更为407,235,2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8,930,216元变更为人民币407,235,21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鞠灵珂

4、联系电话:0851-38113395

5、传真:0851-38113572

电子邮箱:julk@gz-sanli.com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3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曾用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妍,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瑞星,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家。

拟定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明学,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1月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2025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包括内控审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相关资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各类中风险以下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风险符合要求的委托理财。

● 投资金额: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4亿元(含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利率等各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现金管理的资金均来自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各类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以及其他风险符合要求的委托理财等。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行使决策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及经办人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业务。

(五)投资期限

公司2026年度进行现金管理预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风险符合要求的委托理财等。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安全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适配的投资产品。公司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投资风险因素,将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本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固定收益类产品或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投资品种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8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3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5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395,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待注销限制性股票5,090,000股,上述注销事宜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408,930,216股变更为403,840,2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8,930,216元变更为人民币403,840,216元。

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胶囊剂、喷雾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中医药科技咨询服务。)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以及根据工商主管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除此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0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未成就,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455,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16元/股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4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世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4、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9)。

6、2024年1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4年12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8、2024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1月8日,限制性股票过户登记日为2024年12月4日。

9、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以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10、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以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11、2025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激励对象欧阳志强先生、谷吉杨先生、王迅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2、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汤建锋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截止日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回购注销。

13、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冯由超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5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395,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3、2025年度《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中成药产品营业收入(含税)为18.63亿元、过亿品种数量为3个、营业收入增长率-20.59%,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需回购注销本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55,000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中的“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期间内,贵州三力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及“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期间内,贵州三力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派息后,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P=7.50-0.34=7.16元/股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0.34元现金红利。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37)。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为7.16元/股,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17,800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55,000股,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确认回购价格,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并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所涉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因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涉的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4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三力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2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关联交易价格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海先生、盛永建先生对以上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5.05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上接93版)

(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