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4,565,890.88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05,395,673.9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301,921.76元。
2025年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二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23,262,753.60元。其中,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5年6月10日总股本2,386,293,256.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1,882,70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45,200股后的2,372,365,3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1,186,182,678元(含税);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5年12月16日总股本2,384,248,05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447,300股后的2,370,800,7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237,080,075.60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5年分红已满足《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董事会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后,提出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
注:上表不含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5,717,158,414.4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024年、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6,229,395.58元、37,203,907.47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5%、0.06%,均低于50%。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722.35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的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计提应收项目减值损失情况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按照上述方法,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729.17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729.17万元。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按照上述方法,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717.31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717.31万元;
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2025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4.84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24.84万元;
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利息预期信用损失0.79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0.79万元。
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按照上述方法,2025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1,573.55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573.55万元。
长期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上述组合中五级分类组合,五级分类的依据如下:
■
按照上述方法,2025年度公司计提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187.11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87.11万元;
按照上述方法,2025年度公司计提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预期信用损失-92.11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92.11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012.77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6,012.77万元。
3、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604.85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96.52万元、工程物资减值准备29.25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1,130.62万元。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每年年终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报告期末,公司委托外部专业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了评估测试。经评估机构测试,商誉项目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荣佳钪钒指河南荣佳钪钒科技有限公司;2、龙佰四川(原四川龙蟒资产组)指以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和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模拟合并的整体资产及业务作为独立的资产组;3、瑞尔鑫指攀枝花市瑞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新立钛业指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5、云南国钛指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6、湖南东钪指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7、东方锆业指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朝阳东锆指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9、中炭新材料指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维纳科技指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11、中州炭素指焦作市中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经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946.31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5,946.31万元。
二、本期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部分因债务人已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等经营异常、长期挂账等历史遗留事项,且经公司多方催收仍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2025年度公司核销资产1,762.96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1,194.86万元、其他应收款568.07万元、预付账款0.03万元。
三、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4,722.35万元,预计将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34,722.35万元;核销资产账面原值1,762.96万元,坏账准备1,762.93万元,预计将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0.03万元。
四、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在未来三年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了《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行业特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目标、未来盈利规模预期、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水平、外部融资环境以及股东要求和意愿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且透明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障利润分配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2、本规划的制定需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本规划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较股票分红、其他方式分红具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最近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应保证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
尽管当年盈利,但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降低:
1、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70%。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年度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六)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当不存在下述情况时,公司应每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70%。
四、其他事项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划转概述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减少管理层级,优化公司组织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矿冶”)拟受让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持有的攀枝花鑫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润矿业”,标的公司)55.10%股权。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龙佰矿冶持有鑫润矿业55.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攀枝花龙佰丰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鑫润矿业44.90%股权。
本次内部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变化,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股权划转各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MA9M9EE181
3、成立日期:2022年9月28日
4、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神州路899号创基智谷产业园B区12号楼4层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额:99,8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情况:
■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任职,未参与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投资。
11、除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间接持有鑫润矿业股权外,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管理的全部基金、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目前未持有鑫润矿业股权,最近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2、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司合并报表。
13、投决会由3名委员构成,普通合伙人推荐2名委员,有限合伙人推荐1名委员。投决会负责本合伙企业投资标的的甄选和确认,投资后有关标的公司事项表决及合伙企业其他事项的决策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由普通合伙人推荐的委员担任投决会主席。投决会委员实行一人一票,每笔投资需取得三分之二(含)以上投决会委员同意方可实施。
14、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范围为不低于60%的资金投资于攀西地区钒钛产业优质项目,不高于40%的资金可投资于其他地区钒钛产业优质项目。目前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通过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股权投资公司下属子公司攀枝花鑫润矿业有限公司。
15、营业期限:十年
16、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17、管理费为人民币80万元,由基金管理人从合伙企业的账户中自行提取。自2026年1月1日起至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销之日止管理费总计80万元。
18、分配机制:合伙企业设置预期门槛年化收益率,每年的预期门槛年化收益率为8%;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的所有投资收益在支付或预留本协议规定在本合伙企业列支的成本费用后,其全部余额应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本金分配:(1)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本金;(2)普通合伙人收回投资本金。
收益分配:(3)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未分配的投资收益,有限合伙人取得投资收益,直至其实缴出资取得其预期门槛年化收益率计算之回报;(4)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未分配的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取得投资收益,直至其实缴出资取得其预期门槛年化收益率计算之回报。
超额收益分配:(5)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未分配的投资收益(以下简称“超额收益”),按合伙人会议决议为准。
如各合伙人未按本协议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本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投资本金和收益时,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扣减其收益,并扣除应由其承担但尚未支付的违约金、管理费等费用。
19、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2738307586J
5、成立日期:2002年3月13日
6、注册地址:盐边县新九乡平谷村
7、法定代表人:刘长淼
8、经营范围:铁矿洗选;矿产品冶炼与深加工;普通货运。购销:铁矿石、铁精矿、钛精矿、硫钴精矿、含钒生铁、钛渣、钒制品、尾渣、废石;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龙佰矿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持有龙佰矿冶100%股权。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攀枝花鑫润矿业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45,454.38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26804209488
5、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0日
6、注册地址: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乡
7、法定代表人:王文超
8、经营范围:洗选、加工、冶炼、销售: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钢铁产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汽车配件;职业中介服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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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2025年11月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鑫润矿业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11、鑫润矿业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12、鑫润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鑫润矿业股本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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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基于2022年12月认购鑫润矿业认缴注册资本25,046.22万元,认缴价格1.9963元/股,认缴价款总额50,00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实缴注册资本10,018.49万元,实缴价款总额20,000.00万元。
14、股权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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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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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本次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亦不涉及上市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等其他安排。
五、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是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管理调整,实现子公司的业务聚焦,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股权调整完成后,不会引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影响相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LB TITANIUM UK LTD(以下简称“英国子公司”)提供总额为1.5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经营性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英国子公司开展电、天然气、租赁房屋等经营性采购业务需要,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英国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经营性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等。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3年内。
二、担保额度使用及审议情况
1、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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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截至目前英国子公司正在筹建中,暂无财务数据,不涉及资产负债率。
2、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本次审议前担保额度指经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事项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3年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龙佰钛业英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LB TITANIUM UK LTD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5、注册地址:WINDER HOUSE KINGFISHER WAY STOCKTON-ON-TEES ENGLAND TS18 3EX
6、经营范围:钛白粉的生产及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持有100%股权。
8、英国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目前英国子公司正在筹建中,暂无财务数据。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拟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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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也是公司落实海外发展战略的重要行动,有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国际化与长期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海外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0.14亿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6.87%。本次担保事项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73.88亿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9.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涉诉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郭良坡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郭良坡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河南中源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钛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源钛业为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源钛业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自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中源钛业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6年4月-12月将与关联方中源钛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7,340.00万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4月至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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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年发生金额经审计,2026年4月-12月预计金额及2026年1月-3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且不含税。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中源钛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MA9MKK226L
3、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府城街道人民路中站段999号
4、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申素贞
6、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源钛业总资产126,977.20万元,净资产47,523.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6,984.23万元,净利润-671.21万元。
10、股权结构: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6.00%的股权;焦作汇鸿钛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1.50%的股权;河南财源益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0.00%的股权;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50%的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郭良坡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郭良坡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中源钛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源钛业为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源钛业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自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中源钛业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源钛业为上市公司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质齐全、经营模式较为成熟、具有一定规模净资产的企业,具有基本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双方的履约将具有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源钛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为框架协议内的市场化定价,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与中源钛业就2026年业务签订框架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二)变更日期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仓单交易相关规定。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9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标准仓单交易相关规定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仓单交易相关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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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6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6由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提案7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 -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 系 人:王旭东 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当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一项提案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许冉女士,董事、战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旭东先生,独立董事郭宇峰先生,财务总监郭良坡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Venator UK钛白粉业务相关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Venator UK钛白粉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BILLIONS EUROPE LTD(以下简称“佰利联欧洲”)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VENATOR MATERIALS UK LIMITED(以下简称“Venator UK”)持有的与钛白粉业务相关的资产,具体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备品备件、业务账簿、知识产权、存货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对价为6,990万美元(不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并将依据交割日的存货情况,按照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佰利联欧洲需承担的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预计约1,419万美元(正式税务申报时,将根据最终收购对价分摊结果确定)。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5日,佰利联欧洲与Venator UK签署《ASSET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条件达成后,于交割日当天,佰利联欧洲将支付交易对价,债权人签署并向佰利联欧洲交付解抵押契据,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割等相关手续。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佰利联欧洲有权在交割前,依据协议规定的条件,将其在协议项下作为买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方。经《资产购买协议》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买方已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LB TITANIUM UK LTD(以下简称“英国子公司”)。
截至目前,各项交割条件均已全部达成。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的交割日确定为英国时间2026年4月27日。交割当日,英国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调整机制,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交易对价6,231.10万美元(对价将根据交割日的存货情况进一步调整);与此同时,Venator UK(由其联合管理人代表)和英国子公司已签署或交付土地房屋转让文件、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协议以及抵押解除契据等相关文件。交易双方根据协议要求分别完成了交割日的各项义务,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交割日后,Venator UK(由其联合管理人代表)和英国子公司需完成抵押解除、知识产权转让、自有土地房屋转让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此外,本次交易中英国子公司需承担的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合计为1,265.82万美元(税费金额将根据计税依据进一步调整)。
三、其他事项
标的资产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5万吨/年,当前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将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对该生产线开展全面评估、检修与调试工作,以尽快恢复其生产运营,服务全球客户。与此同时,公司将从生产、供应、销售各环节对标的资产进行整合,旨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优化销售结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