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2500130号)。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并参考所处行业及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后,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以及董事长,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董事长),参照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三、业绩考核
(一)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含职工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中一定比例将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发放。
(二)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薪酬参照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实行津贴制。不参与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不参与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职工董事
1.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董事
薪酬与考核按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2.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董事
按其实际任职的公司岗位领取相应报酬,接受公司结合其实际岗位职责进行的业绩考核。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获过半数与会委员表决通过;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获过半数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5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履行选聘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邀请中审众环进行商谈、参加选聘,经过对中审众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1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劲嘉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4.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翔,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小峰,中国注册会计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能力。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诚信记录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小峰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翔最近3年收(受)行政处罚1次,未受刑事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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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翔、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小峰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人民币17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小组根据选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聘文件进行评价,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经评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小组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胜任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的适用日期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
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末(以下或称“本年末”)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以及各类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运营情况、盈利能力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并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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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应收账款账期或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5年度(以下或称“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645.0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金额较大,主要是对广东华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及广州华竑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936.83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金额-2,755.64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回大额股权转让款且因抵债受让股权导致其他应收款大额减少。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1,886.99万元。
3.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因其利润规模下降,本年末公司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4,410.82万元。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2011年收购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形成商誉8,650.73万元,期初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154.83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3,495.89万元。
公司于2012年收购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63,023.04万元,期初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7,893.04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1,476.07万元。
公司于2021年收购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15,183.51万元,期初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703.33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3,241.56万元。
公司因收购深圳佳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后再受让增加表决权而合并形成商誉1,458.41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1,458.41万元。
二、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于2022年3月31日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于2022年4月1日签收相关通知书后,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导致公司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部分投资者以劲嘉股份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劲嘉股份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截至本期末,其中162名投资者案件已作出判决或已调解,赔偿金额为18,874,144.59元,截至年末均已支付;剩余8名投资者案件待二审判决,诉讼请求金额2,734,833.13元,公司估计预计负债金额为2,734,833.13元。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财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预计负债”。该预计负债将减少公司净利润及净资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890.41万元,计提预计负债273.48万元,上述事项将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3,135.39万元,2025年度所有者权益减少53,135.3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说明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原因
由于公司拟将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结项后,全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结项,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将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步终止此前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日常运营的资金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要求。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7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693.88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6年12月31日
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第一阶段是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6-6号劲嘉产业园现有厂房二楼1500平方米进行装修和安装打样及测试生产线。在产业园办公楼一楼1200平方米装修并建设检测中心,在办公楼三楼1200平方米装修为研发中心办公室。项目第二阶段是充实完善研发中心技术人员,增加设备,通过项目组方式,全面展开技术研发及创新工作。
(2)项目新增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主要是印刷机、烫金机、丝印机、模切机、印刷适性仪、检测仪器等设备。
预计效益: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扩大产能,因此不进行效益测算。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172.08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0,326.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5,693.88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848.49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已完成,构建了满足需求的技术研发平台,无需再进行资金投入。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紧贴市场变化,在建设投资方面通过优化设计方案、降低采购成本、严控预算执行,设备研发通过共享资源、提高研发效率、减少重复投入,新增人员通过按需招聘、提升人均效能、控制人力成本,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鉴于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693.88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全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决策部署,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提升公司质量,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注核心业务,推动经营提质增效
公司深耕精品纸包装、新材料与新型烟草制品三大主业,以技术升级与模式创新为主线,系统推动经营质量提升与效率优化。在精品纸包装领域,从传统生产向智能包装解决方案全面转型,通过精益生产与柔性供应链体系,实现订单快速响应与定制化交付,逐步拓展绿色包装、智能溯源等高附加值服务,持续提升客户黏性与盈利水平。在新材料板块,公司向上游关键技术延伸,以镭射材料、可降解包装材料等为核心,构建自主可控的供应链体系,在降低综合成本的同时强化产品差异化优势;在电子材料方向,聚焦半导体封装材料、复合集流体等高端领域,推进从实验室到产线的技术转化,培育新的增长点。在新型烟草领域,公司以研发与制造为根基,通过国内外产能协同与属地化运营,提升全球市场响应速度与服务深度。
为全面提升经营效能,公司持续推进生产智能化改造与流程再造,强化多业务板块之间的技术协同与资源共享,构建覆盖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数字化运营体系。同时,公司注重价值链整合与资源优化配置,通过精准投入研发、严控供应链成本、提升产能利用率等措施,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主业聚焦,以创新驱动与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推动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运营效率不断提高,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化科技创新驱动,助推产业转型发展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驱动力,并将持续加大投入,以技术突破带动各主营业务的转型升级与价值提升。
在包装业务领域,公司持续推进智能化与绿色化创新。通过将智能溯源、数码印刷与环保工艺等技术与传统包装深度融合,使产品从保护承载体升级为具备信息交互与循环利用功能的智能解决方案,实现了从生产制造商向一体化服务提供者的跨越,未来将进一步强化在该领域的技术布局。在新材料板块,公司聚焦功能性、环保化材料的研发与拓展。一方面,持续开发可降解、高性能的包装新材料,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另一方面,积极布局电子、新能源等领域的前沿材料,通过自主研发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培育长期增长动力。在新型烟草领域,公司不断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并通过智能化制造体系实现技术快速落地,以创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科技投入,深化各业务板块的技术融合与创新应用,以持续的技术进步驱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持续发展。
三、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持续完善与优化治理体系,致力于构建并坚守一个权责清晰、有效制衡、运作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未来,公司将推进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整体、中小股东之间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制度化的约束与激励,持续促进“关键少数”与公司长远发展的深度融合。二是严格执行并持续跟进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股东回报规划、董监高薪酬管理等最新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在公司内部治理细则中动态细化与落实,确保相关制度的持续性与透明度。三是在生产经营、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全过程中,持续健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通过完善信息披露、规范决策流程、拓宽沟通渠道等方式,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倡导并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通过承诺不减持、增持股份等实际行动,持续传递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巩固市场信任。
公司将把上述治理实践作为长期坚持的方向,不断夯实治理基础,为公司行稳致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优化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持续关注市场评价与股东诉求,积极通过提升盈利水平、优化回报结构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未来,公司将继续丰富回报手段,在兼顾可持续发展与资金使用效率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分红水平与股息率,增强分红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实施多次现金分红,并通过股份回购及注销等方式回报投资者,传递对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心。后续,公司将持续优化回报机制,在符合经营发展需要、财务状况允许的前提下,稳步提升现金分红比例,加强市值管理,切实提升股东长期回报水平。
五、畅通投资者交流渠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专注于构建公开、透明、顺畅且有效的双向沟通机制。为不断提高交流质量与互动成效,公司将持续拓展并丰富沟通渠道,在传统沟通方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线上平台、互动平台等多种工具,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传播效果,助力投资者更清晰、更直观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与战略布局。
同时,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征集与反馈机制,主动、及时地收集并深入剖析投资者的各类诉求与建议。通过设立常态化的意见反馈途径,确保市场关注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传达,并给予针对性的回应与阐释,切实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与信任。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开放、诚恳的态度,不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公司的透明度与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议案》,该议案中,新增选举1名独立董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情况
公司拟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将由9名调整为11名,具体为新增1名独立董事与2名职工代表董事。调整完成后,董事会包括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的薪酬方案按照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王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选举王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选举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情况
公司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2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简历:
王伟,男,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金融工程学士。曾担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一部总经理,现任横琴淳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经理兼产品总监等职务,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的不利影响,合理优化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组合。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减少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跨境业务及外汇结算交易日益增多,为防范汇率风险,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外汇收支情况,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外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从而保障业务合理利润。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为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方。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组合。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在操作流程、风险识别、合规审批等环节出现内部控制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可能导致业务操作失误、信息传递滞后或违规交易等问题,进而引发损失。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若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导致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汇率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及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降低汇兑损失。
2.公司财金资源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该业务的管理、计划制订、资金筹集及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严禁投机与套利交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该业务的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结果。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4.公司将严格执行客户回款计划,合理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锁定金额与时间原则上需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及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强化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逾期情况。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约调研”小程序后点击“网上说明会”,输入“劲嘉股份”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请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侯旭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晓华女士,财务负责人富培军先生,独立董事葛勇先生、王文荣先生、吕成龙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由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7.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2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1.00至提案11.00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提案12.00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26年1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上提案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有关说明
1.提案8.00需提请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以委托或现场方式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前,以邮戳或公司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现场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通过现场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原件,通过信函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扫描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登记资料原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资料原件后方可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单独计票提示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联系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 86708116
联系人:李晓华、何娜
电子邮箱:jjcp@jinjia.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1”,投票简称为“劲嘉投票”。
2.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一15:00(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26年5月1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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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非累积投票提案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赞成、反对、弃权仅能选一项,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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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批复、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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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详见后文三、(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注2】详见后文三、(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3】详见后文三、(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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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鉴于“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月6日,存放“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专户(银行账号:4425 0100 0034 0000 221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提交“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500 0106 1163 82),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储蓄和使用。
3.鉴于“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已结项,2021年10月21日,存放“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0010 0100 2155 26)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4.鉴于“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已结项,2021年11月4日,存放“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6010 0100 2092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5.鉴于“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1月12日,存放“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918 0188 0000 5548 8)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6.鉴于“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2月17日,存放“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专户(银行账号: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7.鉴于“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已结项,2022年11月23日,存放“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80 4395 6123 83)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8.鉴于“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已结项,2023年7月13日,存放“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00 0106 1163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9.鉴于“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2025年10月28日,存放“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银行账号:0039 2972 0300 3399 44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详见:附表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08年经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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