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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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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一定波动,主要系公司为保障生产安全进行的计划性停产检修,导致主导产品阶段性产量下降,库存无法满足订单需求。但公司所处市场供需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主导产品订单仍保持充足,整体销售基础稳定。后续公司将通过科学排产加快释放产能,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式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爱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爱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式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爱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爱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式跃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严甽18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2,273,8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41%。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0,828,71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4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445,1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179,35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69%。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734,2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445,1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2,233,3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1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3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55%;反对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7%;弃权1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2,233,3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1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3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55%;反对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7%;弃权1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12,223,2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弃权6,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28,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9%;反对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8%;弃权6,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2,233,3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1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3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55%;反对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7%;弃权1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7%。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2,233,3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1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3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55%;反对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7%;弃权1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12,233,3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1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3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55%;反对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7%;弃权1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君福、王子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因公司董事长王式跃先生于本次会议前向董事会送达了辞职报告,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雨潇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王式跃先生已辞去董事长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董事会选举王雨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雨潇女士原任公司副董事长,本次当选董事长后,不再担任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董事长”,因此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王雨潇女士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管理层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补选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鉴于王式跃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董事会补选王雨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并推举王雨潇女士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王雨潇女士、艾林先生和郑刚先生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补选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苏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潘爱娟女士已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艾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聘任吴苏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财务负责人退休离任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退休离任暨聘任财务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潘爱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退休年龄,潘爱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将在1个月内协助公司完成过渡交接工作。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6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潘爱娟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公司经营正常运行。

潘爱娟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潘爱娟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爱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680股,通过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3,42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8,1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

潘爱娟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苏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苏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潘爱娟女士的辞职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财务负责人简历

吴苏珍女士:出生于1992年7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16年5月至2026年3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26年3月起加入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吴苏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董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

补选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式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王式跃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6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式跃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式跃先生将作为公司董事继续履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式跃先生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王式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以及法定代表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式跃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式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28,109股,通过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843,08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571,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5%。

王式跃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关于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王式跃先生已辞去董事长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王雨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雨潇女士原任公司副董事长,本次当选董事长后,不再担任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董事长”,因此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王雨潇女士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管理层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情况

鉴于王式跃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该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王雨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并推举王雨潇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王雨潇女士、艾林先生和郑刚先生组成。

四、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合理性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雨潇女士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该安排有利于提升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合理性。

在保持公司独立性方面,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

1、职权清晰界定:王雨潇女士虽担任董事长,但不兼任公司任何高级管理职务或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自上市以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等情形。

2、强化独立董事监督: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权。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并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3、完善内控与回避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严格执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确保交易定价公允,防止利益输送。

五、备查文件

1、王式跃先生的辞职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王雨潇女士:出生于1986年8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于上海世博会中国木雕馆任翻译;2011年2月至2012年5月,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任贵宾部客户经理;2012年9月至今,历任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副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于东阳市泰齐贸易有限公司任监事;2015年12月至今,于东阳市海森保健品有限公司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于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此外,还担任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东阳石猿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阳市金宝传媒有限公司监事和东阳市琴岚幼儿园有限公司董事、海森研究院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王雨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11,296股,通过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50,042股,通过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52,03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13,3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1%。王式跃、王雨潇和郭海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雨潇系王式跃、郭海燕之女。王式跃、王雨潇和郭海燕实际控制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王雨潇女士为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为64.2320%;除此之外,王雨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