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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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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玉鹏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玉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玉鹏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一一定期报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关要求,积极响应沪市“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同意公司结合2025年度经营与治理实际,全面评估年度行动方案执行成效,并系统制定2026年度行动方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关要求,积极响应沪市“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公司结合2025年度经营与治理实际,全面评估年度行动方案执行成效,并系统制定2026年度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主营光伏封装材料,同时布局电子材料、锂电材料、功能膜材料等领域,是光伏胶膜国家标准主编单位,全球光伏胶膜市占率长期保持50%左右。公司总部位于杭州临安,在国内多省份及泰国、越南等地建有生产基地,形成“光伏材料为核心、多元新材料协同拓展”的业务格局,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提供高端材料解决方案。

2025年,面对光伏行业产能过剩、价格竞争激烈、贸易壁垒增多的复杂环境,公司积极落实提质增效要求,稳固经营基本盘。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4.91亿元,同比下降19.10%;归母净利润7.70亿元,同比下降41.14%,在行业普遍亏损背景下保持盈利,展现出强劲的抗周期能力。光伏胶膜出货量约28.10亿平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海外总产能达6亿平方米,海外销售占比提升至26.90%。电子材料业务实现营收6.82亿元,同比增长15.05%,其中感光干膜销量1.8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8.67%,成为业绩重要增长点。公司通过优化产能结构、严控成本费用、拓展高端客户,在行业调整期保持稳健运营,抗风险能力持续显现。

2026年,公司将以“稳主业、拓新业、提效率、增效益”为核心,全面提升经营质量。光伏主业聚焦POE胶膜、高耐候背板、N型组件专用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水平,巩固全球龙头地位。加快服务器线路板用感光干膜,高端FCCL,锂电铝塑膜等新业务产能释放与市场拓展,推动非光伏业务营收占比突破10%。深化全球化布局,提升泰国、越南基地运营效率,拓展海外市场,降低贸易风险。推进精益生产与供应链管理,加快核心原材料国产化替代,提升产能利用率与资产周转效率,实现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持续聚焦新材料领域技术突破与产品升级。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构建了完善的研发体系,拥有专业技术团队与先进研发设备,聚焦光伏封装、电子化学品、锂电材料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公司以“高端化、绿色化、国产化”为研发方向,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助力产业升级,以新质生产力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费用4.68亿元,占营业收入3.02%。全年申请专利134件,其中发明专利115件;授权专利49件,其中发明专利27件,技术储备持续增厚。光伏材料领域成功开发高耐候POE胶膜、轻量化高效胶膜等新品,适配高效组件发展需求。电子材料领域突破高端感光干膜、超薄FCCL关键工艺,产品通过头部客户认证。锂电材料领域高阻隔铝塑膜实现技术突破,进入批量供货阶段。但研发成果转化效率、新业务规模化速度仍有提升空间,新质生产力对业绩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6年,公司将全面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科技创新核心引擎作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高效光伏封装材料、高频高速电子材料、高阻隔锂电铝塑膜三大核心方向。加快地面光伏降银技术、太空光伏封装技术、AI服务器线路板技术等相关材料的技术研发。推进智能制造升级,加快产线数字化、自动化改造,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稳定性。加强高端人才引进与培育,完善“技术+产业”人才梯队,构建创新人才支撑体系,推动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与竞争优势。

三、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了“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治理体系。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始终坚持合规经营、透明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结合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9名,并对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修订。2025年度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保证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和有序发展。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各专门委员会9次,董事会组织并召开股东会5次,各项会议决议均得到了全面有效落实,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各相关主体的利益。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全面提升治理效能。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优化独立董事选任机制,提升独立董事专业性与独立性。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强化战略决策、审计监督、薪酬考核等职能。全面梳理优化内控制度,搭建数字化风控平台,实现经营、财务、合规风险实时监控与预警。加强合规培训与法治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健全内控监督体系,定期开展内控评价与审计,确保制度落地执行,推动公司治理向更高水平迈进。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是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责任主体。公司高度重视“关键少数”履职能力与合规意识建设,明确其在公司治理、经营发展、风险防控、投资者回报等方面的核心责任。通过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培训教育、严格监督问责,推动“关键少数”勤勉尽责、规范履职,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025年,公司积极强化“关键少数”责任落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组织全体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开展“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范违法违规风险”专题学习,多次参与上交所专项培训,提升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薪酬与公司业绩、履职成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关键少数”合规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推动责任落实。但在责任传导机制、考核评价体系、追责问责力度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制定“关键少数”合规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明确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高管的合规义务与责任边界。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季度开展合规培训与警示教育,覆盖全部“关键少数”,强化底线思维与责任意识。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将经营业绩、合规运作、投资者回报、风险防控等纳入考核,薪酬与考核结果强挂钩。健全履职监督与问责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以“关键少数”规范履职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坚持“股东利益至上”理念,统筹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的动态平衡。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通过制定长期股东回报规划、规范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保持现金分红连续性稳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2025年,公司积极践行投资者回报责任,持续优化回报机制。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长期分红目标与机制。2025年6月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2.6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559,467.52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82%。2026年4月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5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0,900,058.65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79%。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提升分红透明度。但在分红稳定性、市场预期管理、回报机制精细化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巩固。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回报水平与稳定性。严格执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保持现金分红连续性。推进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及时完成分红派发。优化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健全中小股东意见征集与反馈机制,提升分红政策透明度与可预期性。以经营提质、新业突破、效益提升夯实盈利基础,为持续稳定回报提供坚实支撑。统筹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兼顾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信心。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构建多渠道、高效率、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体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互动,主动传递公司价值、经营情况与战略规划。认真倾听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构建长期稳定信赖的投资者关系。

2025年,公司积极加强投资者沟通与价值传递,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全年召开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充分交流。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股东会、实地调研、券商策略会等多渠道互动,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披露内容可读性与针对性。但在沟通深度、精准度、主动性、价值传递效果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2026年,公司将全面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价值传递效能。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披露内容,主动披露经营亮点、战略进展、行业趋势等信息。拓宽沟通渠道,全年召开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开展线上线下投资者交流活动,组织实地调研与反向路演。完善互动机制,专人负责上证e互动与投资者热线,及时、准确、全面回复咨询。建立核心投资者台账,开展一对一沟通。主动传递“光伏龙头+新材料新锐”双轮驱动战略与发展前景,增进市场认同,促进市值合理反映内在价值,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关系。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