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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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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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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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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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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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小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卜雨虹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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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小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卜雨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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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小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卜雨虹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黄小卫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而进行的正常投资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上网附件
1、麒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备查文件
1、麒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麒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舒福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舒福德(上海)”)。
● 投资金额: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舒福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舒福德”)共同出资成立舒福德(上海),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3,500.00万元,持有其70.00%的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海舒福德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075.98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4%。
● 交易实施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舒福德(上海)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为进一步加快公司拓展国内市场,公司拟与上海舒福德共同投资设立舒福德(上海)。舒福德(上海)拟认缴出资总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500.00万元,持有其70.00%的股权,上海舒福德以现金出资1,500.00万元,持有其30.00%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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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及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上海舒福德为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海舒福德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075.98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4%,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舒福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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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舒福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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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与上海舒福德共同出资设立舒福德(上海),舒福德(上海)拟认缴出资总额为5,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500.00万元,持有其70.00%的股权,上海舒福德以现金出资1,500.00万元,持有其30.00%的股权。舒福德(上海)的设立为抢抓国内智能睡眠与健康家居市场快速增长机遇,充分整合双方核心资源与优势,专注运营国内智能电动床全渠道业务。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舒福德(上海)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三)股东投资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3,500万元,各出资主体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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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的公司董事会人员安排
舒福德(上海)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推荐董事三名,上海舒福德推荐董事两名。舒福德(上海)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
(五)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各方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关联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双方均按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本次合作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海舒福德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成立舒福德(上海),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舒福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资金额、支付方式
舒福德(上海)拟认缴出资总额为5,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500.00万元,持有其70.00%的股权,上海舒福德以现金出资1,500.00万元,持有其30.00%的股权。
(三)预期收益及收取约定
投资双方以舒福德品牌经营实现的利润为分配基础,并以持有舒福德(上海)的股权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
(四)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签署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交由目标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舒福德(上海)的设立主要目的为紧抓国内智能电动床市场发展机遇,整合相关资源,将公司的成熟产品与技术壁垒与上海舒福德的市场营销优势相结合,实现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渠道运营+品牌落地的全链路协同。同时,合资成立公司能够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统一运营主体,优化资源、降本增效,保障国内业务稳健发展。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舒福德(上海)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设立完成后,在后期运营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而进行的正常投资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