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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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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1版)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其他人员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发生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开展业务。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控制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外汇衍生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汇兑损益,降低财务成本,依据实际业务的发生情况按需开展,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号)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45.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68.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18,785,141.16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22,766,441.4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8,665,646.53元(其中募集资金25,899,205.07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22,766,441.46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6,854,734.15元。

(2)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94,431.5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2.80元。

(3)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05,331.08元。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具体如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计算的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和实际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系尾差。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55,639,875.31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22,960,860.1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005,331.08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2,005,331.0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转的少量银行存款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7日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25.6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7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截至2021年5月7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297.30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经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份大会审议通过,原“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已调整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总投资额由25,398.23万元调整为44,313.41万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不变,仍为25,398.2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受托方,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的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2,005,331.0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相关的物流、人员、采购等均受到影响,导致该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2025年9月26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结项。截至2025年12月22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2,004,771.27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2.20%,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总投资额的情况

因原生产线供应商被收购后战略调整不再对外出售电池生产线,公司将生产线由外购调整为自制,产能规模相应增加,同时调整生产大楼规模,2021年8月,公司将原“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调整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总投资额由25,398.23万元调整为44,313.4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是在原募投项目“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的基础上,生产线产能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未发生变化。该项目调整后预计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58%,静态回收期(税前)8.62年,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约42,934.29万元。该项目已于2024年底结项。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野马电池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野马电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1年变更项目名称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继续实施,项目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调整后的项目中。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4,313.41万元(其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25,398.23万元),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底结项。

注5: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注:以上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上述人员薪酬为在2025年任期内的薪酬金额。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8万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部分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上述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非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专项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个人岗位职责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 2026-002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一军主持召开,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汇兑损益,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余元康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余元康回避表决。

20.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陈恩乐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陈恩乐回避表决。

20.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陈一军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陈一军回避表决。

20.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余谷峰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余谷峰回避表决。

20.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陈科军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陈科军回避表决。

20.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余谷涌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余谷涌回避表决。

20.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马扣祥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马扣祥回避表决。

20.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沈颖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沈颖程回避表决。

20.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应华东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应华东回避表决。

20.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陈剑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陈剑锋回避表决。

20.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陈瑜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董事陈瑜回避表决。

20.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离任董事俞德昌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审议内容为公司非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8,239,782.4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6,596,558.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1,34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201,9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7.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

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6年度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锌锰电池市场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公司深耕行业数十年,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规模化制造能力和广泛的销售渠道,构建了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产品线完整,涵盖一次电池(不可充电)中的两大主流系列:

碱性电池(LR系列): 为公司核心及优势产品系列,包括LR03、LR6、LR14、LR20、6LR61(9V)等型号。该系列产品具有能量密度高、放电时间长、存储寿命长、环保无汞等突出特点,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电器、无线办公设备、儿童玩具、仪器仪表等高耗能或高价值场景。

碳性电池(R系列): 包括R03、R6、R14、R20、6F22等型号。该系列产品性价比高,能满足低耗能设备的长期供电需求,主要应用于遥控器、钟表、手电筒、简易玩具等日常家用设备。

公司产品以“环保”为核心标签,所有产品均已实现无汞化、无镉化,符合中国、欧盟、美国等全球主要市场的环保法规要求。

2026年,公司以实现持久稳定发展为根本目标,推动各项核心指标迈上新台阶。全年产量约23亿只,营业收入达12.39亿元,运营质量显著改善,客户满意度与产品质量双提升。凭借综合硬实力,公司获评第七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行业地位与专业性获得国家层面认可。战略上,公司以“国内未来工厂”与“海外生产基地”双轮驱动,推进全球化与智能化升级。国内方面,作为智能制造核心的二期厂房已正式投产,大幅提升产能与企业形象。海外方面,越南生产基地已于2025年3月奠基,2026年3月底建成投产,不仅将有效辐射东南亚市场,更将成为对欧美出口的战略“跳板”,推动公司从“产品出口”向“公司出海”的深度转型。此外,公司通过精准施策,在生产效能、原材料与机物料三大环节实现显著降本。生产过程效能升级,通过智能化改造与精益管理,有效降低人工成本,原材料协同降本,积极推进国产化替代。

二、持续稳定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2025年,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3,338,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达到61.10%,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61,346,400股。

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8,239,782.40元,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39,201,960.0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达67.31%。

未来,公司将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构建了一套全面而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电话、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相关问题,旨在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战略规划,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建设,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的更新与要求,及时修订、新增内控制度,持续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确保公司稳健运营和合规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最新修订的政策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取消监事会设置,完成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交接,确保公司运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公司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宜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并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未来,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强化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①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②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2026年审计费用为预计金额,实际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作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致同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