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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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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元,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38,036,436.40元),因股份支付回购原因影响增加1,230,103.31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011,561,158.96元。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9,509,197.71元,加上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877,118,057.73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减去2025年度支付的股东分红95,414,586.40元(其中2024年度利润分配57,378,150.00元,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38,036,436.40元),因股份支付回购原因影响增加1,230,103.31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62,442,772.35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62,442,772.35元。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7,054,654.6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8,036,4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8,218,618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5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036,436.40元(含税)。

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共计0元。

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95,091,091.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56%,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70,542,909.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1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相关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2026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5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及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严海锋、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斯雯、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吴广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不超过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5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及工作量确定),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审计收费依据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2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三、公司出席人员

计划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副董事长邓晓娟女士,董事、总经理崔欢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季铁城先生,独立董事史静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军先生,财务总监刘奕女士(具体参会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在线参加本次活动,与公司互动交流。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崔欢喜先生、季铁城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季铁城先生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均按照公司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了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职能,其薪酬金额根据公司绩效评价等综合发放,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期限

本方案中涉及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二)2026年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薪酬发放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依据其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4)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安排:采用年薪制,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绩效薪酬中个人履职考核薪酬月度预发,年度根据履职考核结果核算后确认实际发放额度;绩效薪酬中年度绩效薪酬依据年初确定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至少10%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履职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其绩效薪酬、福利、补贴等参照公司人力资源等相关制度执行。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如有)、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如有)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其他说明

1、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会议。

2、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3、本方案未尽事宜或有关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同时废止。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至6。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5月12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立方制药科研综合楼20层。

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立方制药科研综合楼20层,联系人:张园园,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20”,投票简称为“立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6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对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自查结论均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3、《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4、《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7,054,654.6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8,036,4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8,218,618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5、《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及工作量确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8、《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9、《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同时制定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满足要求,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审议结果:因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并同意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崔欢喜先生、季铁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审议结果:通过。

1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将销售政策与稽查中心职能合并至审计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监督,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评价。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7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时间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上接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