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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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研发方面,将围绕“科创兴司”战略,保持较高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创新体系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管理为抓手,研发重大突破性、重大创新药、高市场需求产品。严格立项,强化市场调研,先慢后快,先稳后准,控制研发成本,杜绝科研浪费。
5、在生产方面,保证质量,精益生产,完善全品种、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人员的质量管理体系。合规规划产能分配,强化生产全过程的成本控制,精益生产,向生产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6、在供应方面,努力实现招标全覆盖,围绕采购全过程,全链条降本增效。以“行情、信息、决策、安全”为原则,根据内需经营大品种,以公司+基地+农户/供销社一体化运营为核心,形成种植、养殖、收购、加工、自用、销售全产业链模式。
7、在品牌建设方面,坚持“围绕市场、品牌致胜、提升品牌、促进发展”的要求,立足国内,接轨国际,围绕市场确立品牌定位和目标,制定支撑公司业务发展的品牌建设长远规划。构建以岭品牌+络病品牌核心竞争力,引领公司品牌建设的统一性和接续性,实现品牌资产积累。
8、在财务管理方面,坚持“把握全局、综合平衡、规范安全、成本效益”的原则,以财务为轴心,建立利润与价值为导向的财务管理体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以零基预算为基础,保障必须、战略投入。形成事前计划、事中管理、事后分析全过程管理,深化目标成本管理、系统降成本,提升信息化水平。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6年4月1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相君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骁悍、陈刚、柴振国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5)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勤信审字【2026】第13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30,737,438.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6,478,662.67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全员回避表决,同意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张秋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数为7人(含职工董事1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夏春、徐卫东、张科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徐卫东为续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夏春、张科源为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曹德英、陈刚、柴振国、王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刚、柴振国为续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德英、王震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6日(周二)下午14:30在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相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医专业硕士学位、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副主任医师。曾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相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7,728,119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以岭先生之子,现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之兄,现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之表弟,与吴以岭先生、吴瑞女士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吴相君先生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吴瑞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国际商法专业,法学博士,曾任以岭医药集团证券与投资事务部副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通心络科(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吴瑞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9,096,008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以岭先生之女,现任董事兼总经理吴相君先生之妹,现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之表妹,与吴以岭先生、吴相君先生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吴瑞女士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晨光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公司营销中心财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财务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海南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李晨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以岭先生之外甥,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吴相君先生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之表兄。除上述关系外,李晨光先生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夏春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居,硕士学位。曾任默沙东(中国)准入与商务负责人,赛诺菲(中国)大中华区负责人,现任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行政运营官。
夏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徐卫东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医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5月加入本公司,2013年10月至2016年12月、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河北大运河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东先生现持有本公司287,00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科源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副主任医师,营销师。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公司总经理。
张科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德英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博士,教授。历任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现担任中国药学会药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北省药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曹德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刚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曾任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所长、北京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会计顾问、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以及新华网、舍得酒业、佳讯飞鸿、北京科锐、引力传媒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柴振国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曾任河北经贸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现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河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河北省人大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隆安(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2024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柴振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震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河北地质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曾任河北经贸管理干部学院团委副书记、石家庄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特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合作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特聘客座教授、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税收筹划研究中心主任。2016年12月-2023年2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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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的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总额16,023.1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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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公司对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同时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期本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1,195.85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以及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上述准则和会计政策,本期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714.37万元。
3、固定资产、开发支出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2025年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5.26万元。
对于开发支出,基于公司管理层对在研项目的综合评估,经审慎判断,对后续研发投入高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或竞争激烈、预估未来收益不达预期的研发项目予以计提减值。2025年度,计提开发支出减值损失6,283.98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
2023 年4月,本公司收购博源紫宸(北京)商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以岭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其持有的长期资产产生评估增值4.65亿元,并由此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16亿元,形成合并商誉1.16亿元。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实质上即为减少的未来所得税费用金额,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其可减少未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亦随之减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此项由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本公司将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逐步转回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
2025年度,按照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确认商誉减值623.67万元。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持有的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交易的权益工具投资,由于相关主体为非上市公司,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公司根据对应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判断,以投资成本可收回的概率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2025年度,计提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0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023.13 万元,减少净利润14,950.1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70,705,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835,352,688.00元(含税)。
同时,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 股派发现金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01,211,612.80元(含税)。若按此计算,2025年度公司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1,336,564,300.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3.89% 。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全体董事和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津贴为12万元/人/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考虑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评价后发放。
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对内部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3、职工代表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岗位考核。公司对职工代表董事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考虑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至少20%的绩效薪酬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评价后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非独立董事发放的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吴相君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独立董事柴振国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1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8,808,798.8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顺利实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支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黄河大道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南大街支行(以下统一简称“开户银行”)分别开立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予以结项,终止“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1,461.62万元(未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额转入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101.99万元(未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3月21日和2026年3月26日分批次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额转入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决定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290万元。
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2003年至2025年,中勤万信已连续23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在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5年12月31日):79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4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142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5年度):48,597.23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5年度):41,916.05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5年度):12,211.5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25年度):3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2025年度):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5年度):3,711.0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25年12月31日):5,447.17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无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朝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美慧,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4月开始在该所执业,2025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杰,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2023年受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本期审计收费2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4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5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2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4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50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支付其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2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本次聘任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意见;
3、中勤万信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其中职工董事1名。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一致同意选举王宏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职一致。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宏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曾任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新药评价中心主任、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副院长,现任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董事兼常务副院长、上海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以岭鼎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宏涛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公司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河北以岭国医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含分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国医堂”)、以岭络病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络病”)、以岭德衡医院(衡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德衡医院”)、石家庄以岭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体检中心”)、以岭互联网医院(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网医院”)、石家庄以岭正康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正康”)、石家庄以岭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乐康”)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交易的实际情况并合理预计,公司预计202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7,45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美安一街29号以岭国际大厦908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秀卿
注册资本:6,263.4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2月4日
经营范围:中医药临床科研、技术咨询;实业项目的投资、管理和经营(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河北以岭医院
河北以岭医院系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医院医疗服务,开办资金4,857万元,法人代表为高怀林,住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5号。
3、河北以岭国医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3楼南区
法定代表人:刘增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经营范围:医疗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医疗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中药、西药、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零售(仅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以岭络病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3楼
法定代表人:高怀林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4日
(下转14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