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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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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疗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健康管理咨询;医疗服务(凭资质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除外);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日用百货、应用软件的销售;医疗器械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它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零售,应用软件开发、咨询服务,会议服务;美容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以岭德衡医院(衡水)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经济开发区融兴路010号

法定代表人:高怀林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打字复印;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以岭互联网医院(河北)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5号

法定代表人:高怀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石家庄以岭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2-3楼

法定代表人:高怀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物临床试验服务;医疗美容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石家庄以岭正康超市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5号以岭医院门诊楼大厅东南角101室

法定代表人:卢珍珍

注册资本:1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02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打字复印;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石家庄以岭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5号以岭医院体检中心一楼105、107室

法定代表人:王彦飞

注册资本:1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02月2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1、以岭医药科技持有公司31. 5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河北以岭医院为以岭医药科技所属民办非营利组织;

3、以岭络病为以岭医药科技控股80%的子公司,以岭国医堂、以岭德衡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互联网医院、以岭正康、以岭乐康均为以岭络病全资子公司。

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2条规定的情形,故公司与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络病、以岭国医堂、以岭德衡医院、互联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以岭正康和以岭乐康均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国医堂、以岭络病、以岭德衡医院、互联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以岭正康和以岭乐康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以往年度亦未发生过不履约行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07年3月1日与河北以岭医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河北以岭医院租赁公司位于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的制剂车间,建筑面积575平米,用于生产制剂,租赁期限自2007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2)根据本公司和河北以岭医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位于石家庄以岭药业东北角,建筑面积783平米的房屋出租给河北以岭医院,租赁期间从2023年8月1日到2028年7月31日。

(3)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和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国医堂、以岭络病、以岭德衡医院、互联网医院、石家庄体检中心分别就上述交易事项签订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以岭医院销售的药品主要系连花清瘟胶囊、参松养心胶囊、通心络胶囊、消渴灵片等。河北以岭医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医院,患者群体较稳定,医院按患者历史就诊情况确定药品库存。公司与河北以岭医院协商,利用该医院络病理论宣传平台,增加对公司产品推广力度,双方看好公司产品在其销售增长潜力。同时,河北以岭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具有较好的开展药品临床试验条件,可为公司提供产品临床试验所需的相关服务。此外还为公司员工提供体检服务。

以前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以岭医院销售药品和提供劳务及进行科研合作占同类交易比例一直维持较低水平,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2)以岭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是以络病理论为指导,秉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医络病治疗方法”,整合荟萃专家资源、配置现代诊疗设备,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机构。公司(含子公司)向以岭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销售的药品主要为普药及饮片等,向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餐饮、会务服务等。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含子公司)向以岭络病销售的商品主要为饮料、保健品及食品等,向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餐饮、会务服务等;公司(含子公司) 委托以岭络病管理以岭药堂天山花园店;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4)公司(含子公司)与石家庄以岭体检中心开展员工体检合作。

(5)公司(含子公司)向以岭德衡医院(衡水)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为药品、饮片、饮料、保健品及食品等,向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餐饮、会务服务,代收暖气费等,以岭德衡医院为公司提供体检服务,代付水电业务并及时结算。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6)互联网医院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7)公司向以岭医药科技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餐饮、会务服务等。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8)公司(含子公司)向石家庄以岭正康超市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为药品、饮片等。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金额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各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2026年度经营所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应予以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5月25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任晓静、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电子邮件:002603@yiling.cn

4、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3”,投票简称为“以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