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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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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85 公司简称:羚锐制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线聚焦骨科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疾病等领域。公司代表产品如下:

■■■■

2、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物料主要包括中药材、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生产部门根据成品安全库存、需求预测、动态订单情况,结合产品生产周期、实时物料库存水平及产能情况,确定各产品的原材料采购需求。公司按照“质量为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在供应商名录内采取集中招标、询价比价、议价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对于关键物料适时适价启动战略储备。采购物料到货后,由品质检验部门负责对采购物料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由全资子公司羚锐医药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需货计划,公司综合考虑整体生产规划、产品生产周期、成品库存动态平衡等因素后进行相关产品排产。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GMP相关规程组织生产,从原料采购到药品生产、质量检验、包装储运等各环节实施管控,质量管理部门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并对所有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检测和质量把关,确保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羚锐医药为营销平台,采用经分销和直销两种模式进行产品销售。羚锐医药围绕数字化营销赋能和客户体验提升,持续在产品创新、消费者洞察、品牌价值提升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借助经销商、零售药店及电商平台,实现药品的销售。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

(1)国内医药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始终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为医药健康事业发展锚定方向。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推进、医保支付改革深入实施,同时一系列鼓励创新政策加快落地,医药行业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调整的背景下,持续向规范化、集约化与创新驱动方向演进。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70亿元,同比下降1.2%,实现利润总额3,490亿元,同比增长2.7%。

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在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医疗保障体制持续完善、居民健康消费能力与意识双提升及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医疗健康需求持续释放;随着数字技术、生物技术与医药产业加快融合,创新药与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方向的结构性机会逐步显现。总体来看,在政策支持与需求升级并行的环境下,我国医药行业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不变,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主线。

(2)中药行业情况

2025年,国家层面密集出台系列政策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从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中药科技创新、强化中药质量监管等方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中医药行业发展创造了更为规范、稳定、有利的政策与市场环境。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居民健康管理需求逐渐从“疾病治疗”向“防治养”一体化转变,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治疗与管理、康复保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凸显,成为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支撑,市场需求保持较强韧性。

米内网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中成药销售额超过4,100亿元,同比下降0.49%,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额约2,900亿元,同比下降3.7%。中药行业处于调整阶段,终端销售整体呈现波动运行态势,产品力、渠道能力与合规运营能力的重要性持续提升。

2、公司所处主要业务领域的发展概况

(1)健康消费品业务

随着国民对健康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升,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日益增强,健康消费品市场持续扩容。公司在该业务领域的产品涵盖骨科类、儿科类、皮肤类、呼吸类等领域的家庭常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公司在骨科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我国骨关节炎等骨科疾病患者基数庞大,相关疾病患病率随年龄增长呈上升趋势,据《中国骨质疏松白皮书》数据显示,在60岁以上的人群中,约55%患有骨关节炎,70岁以上人群骨科疾病发病率达70%。截至2025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3.2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3.0%,老龄化进程的深入使得骨科健康管理成为“银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肥胖、运动不当以及不良生活习惯等因素引发的关节不适频发,导致骨科疾病发病率逐渐呈年轻化态势,带动了骨科药品市场持续的用药需求。

据中康开思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关节及肌肉疼痛局部用药零售终端销售规模达105.46亿元。从竞争格局来看,关节及肌肉疼痛局部用药市场中TOP4厂家规模占比52.20%,行业集中度较高。公司在骨科领域深耕多年,拥有通络祛痛膏、活血消痛酊、丹鹿通督片等多个独家品种,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的“两只老虎”系列产品,以及金尔力?鲑降钙素鼻喷雾剂。公司将持续丰富骨科产品矩阵,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满足不同消费场景下的用药需求,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能力。

(2)处方药业务

随着我国疾病谱的持续演变,慢性病已成为影响国民健康的主要挑战。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超过78%,其中以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四大疾病为代表的重大慢性病,已经成为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最主要疾病。

公司处方药业务领域涵盖心脑血管疾病、过敏性鼻炎、糖尿病、癌症等慢性病领域,代表产品有培元通脑胶囊、必立汀?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参芪降糖胶囊、锐枢安?芬太尼透皮贴剂等。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持续上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等重要政策文件均重点部署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并在《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设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中医药在相关疾病的综合管理中应用广泛。据米内网统计,中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心脑血管疾病中成药销售额连续多年超过900亿元。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心脑血管领域培元通脑胶囊等核心产品的二次开发及真实世界研究,以高质量的临床数据支撑学术推广,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涵盖预防、治疗与康复的全周期慢病管理解决方案。

变应性鼻炎,又称过敏性鼻炎,是我国临床高发的慢性呼吸道疾病之一。近年来,受城市化进程加速、环境变化、生活方式转变等多重因素影响,过敏性鼻炎患者数量持续攀升。据国内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成人过敏性鼻炎患病率约17.6%,患病群体规模已近2.5亿,但用药领域仍存在较大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随着医疗知识的普及以及患者认知度的提升,过敏性鼻炎用药市场规模有望不断扩大。必立汀?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作为非激素类药品,是国内唯一获批适用于变应性鼻炎的鼻用抗胆碱能药物。2025年,该产品获批新增感冒相关适应症,治疗场景进一步拓宽,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受生活方式变迁、环境变化及人口老龄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癌症新发病例数整体呈上升趋势。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和难以忍受的症状之一,严重地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临床数据显示,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25%,晚期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高达60%–80%,众多癌症患者具有长期的止痛需求,规范、有效、安全的疼痛管理已成为肿瘤综合治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公司锐枢安?芬太尼透皮贴剂具有使用便捷、不良反应少、镇痛效果持久等优势,可广泛用于癌性疼痛及中重度非癌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市场前景广阔。

3、行业政策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国家围绕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创新药研发等核心方向,出台一系列产业政策,持续完善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机制,政策协同效应充分释放,为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立足药品、医疗器械作为治病救人特殊商品的实际特点,紧扣医药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代表产业的发展特点,在保持监管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基础上,适应产业创新的迫切需要,研究提出更全面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举措。

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提升,强化源头管控、生产规范、上市后评价,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与现代化。

2025年3月,国家药监局颁布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紧跟国际药品标准发展前沿、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在品种收载、标准体系完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标准转化应用、药品安全性控制及国际标准协调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药品标准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2025年4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鼓励建设智慧工厂、利用大数据优化临床试验、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等,旨在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并增强创新能力。

2025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5大方向16条举措,包括优化创新药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创新药的衔接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创新药、以及在创新药企业投融资方面给予支持。该政策旨在激发企业源头创新活力,加速国产创新药上市及商业化进程。

2025年9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聚焦影响中药生产和质量的源头问题、关键环节,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着眼中药材规范化发展,鼓励中药生产加快改造升级,推进数智化转型。该规定的实施,将为严格把关源头质量、加强中药生产全过程控制、提升中药质量、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新质生产力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12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新版国家医保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1类创新药),调出29种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纳入19种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但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药品,与基本医保形成互补。

上述政策涵盖医药创新、中药质量提升、医保改革等多个方面,构建起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持续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结构优化、生态完善。公司将积极顺应政策导向,密切关注行业变革,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深化品牌建设与渠道管理,致力于为公众提供更优质、可及的健康产品,助推中医药现代化与产业化发展。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和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科学的精益管理、深入的品牌培育以及智能化的制造升级,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企业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得到持续巩固与提升。2025年,公司入选“2024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

公司拥有多个知名品牌和产品,如通络祛痛膏、“两只老虎”系列产品等,覆盖骨科、儿科、心脑血管、消化系统等多个治疗领域。在中成药外用贴膏剂领域,通络祛痛膏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两只老虎”系列产品年销量超10亿贴,多款贴膏剂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与子品牌荣获多项医药行业权威荣誉:壮骨麝香止痛膏、通络祛痛膏荣获西鼎会“中国药品零售市场畅销产品”,两只老虎品牌、小羚羊医用退热贴入选西普会“2025 健康中国品牌榜”,两只老虎?壮骨麝香止痛膏获评中国第八届OTC品牌与科普宣传月入选品牌,品牌行业认可度持续提升。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53亿元,同比增长10.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0亿元,同比增长5.11%。具体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1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最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1、2025年6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8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81,679,260.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67,115,4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3,827,034.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2.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0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转151版)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熊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秀英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秀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秀英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6日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