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接163版)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2、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24年3月15日,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列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5、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为2024年4月19日,向符合条件的3,655名激励对象授予3,238.218万份股票期权。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5月9日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6、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16,191,090份;同意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19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771,205份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或出现不得行权的情形的15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的9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以下的6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内办理退休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共计对应的708,179份股票期权;确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3,29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711,706份;因为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及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96元/股调整为28.16元/股。该议案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157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或出现不得行权的情形,97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6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D以下,5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其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708,179份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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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最新股份总数为公司截至2026年4月23日股份总数。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对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事宜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管理办法》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157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或出现不得行权的情形,97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6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D以下,5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同意其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708,179份予以注销;
2、公司注销前述股票期权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注销265名激励对象对应的708,179份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公司章程》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2、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4、2024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715,46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5、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
6、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说明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其中第二个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24个月锁定期届满,解锁权益数量为标的股票总数的50%。
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锁定期分两期解锁归属,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时间为自标的股票过户完成并公告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过户完成并公告之日起满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比例为50%。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业绩达标时持有人最终权益分配比例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各持有人所属业务单元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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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董事会换届后未再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替代履职。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
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第二个锁定期满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第二个归属期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得的收入(含持有期的分红等收入),在扣除交易税费等因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而发生的费用后,优先按持有人实际缴款金额归还第二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出资额,若金额不足以归还持有人实际出资的,则按其实际缴款比例(即持有人持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归还;若归还持有人实际缴款金额后仍有余下金额的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可分配收益(以下简称“可分配收益”),公司将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对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存续期内,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将继续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适用法律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有关规定为准。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同意公司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在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标的股票,并归还持有人实际出资及对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
2、公司就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符合适用法律、《公司章程》以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重要指示精神,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公司”)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锚定战略目标,夯实主业根基,实现可持续增长
作为以饲料为核心业务、专注锻造养殖全产业链的高科技农牧企业,公司锚定“增量、增效、增值”的战略目标,致力于构建全球化的产业布局与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公司实现饲料销量3,208万吨(含内部养殖耗用量约222万吨),同比增长约21%。其中外销量2,986万吨,外销增量绝对值大幅超越2025年全年目标,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全球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
展望未来,公司战略清晰、目标明确:饲料业务作为第一核心业务,将持续聚焦核心能力建设与规模化扩张,中期目标是2030年销量达到5,150万吨;稳步提升国内产能利用率与市场占有率,加快推进海外饲料业务布局。种苗、动保业务同为公司核心业务,是动物集约化养殖的重要基础,具备显著的技术壁垒与产业价值;公司将持续加大资源投入与研发力度,抢占技术高地与产业制高点,构筑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公司积极探索轻资产养猪模式与工厂化养虾业务,坚持在形成独特竞争力与核心优势后,成为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之一。
为落实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公司正稳步有序推进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相关工作。通过本次分拆工作,公司可以利用香港国际化平台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影响力和巩固全球领先地位,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支持境外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海大集团拥有超4,000人的研发团队,上市以来累计科研投入超60亿元,持续在饲料配方、种苗、养殖模式等领域加大投入,保持行业技术领先地位。
饲料作为第一主业,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夯实饲料保供工作。在动物营养与健康领域,公司拥有全球最完备的动物营养科研系统,自主建立国际领先的营养需求数据库和原料价值数据库,并针对不断扩大的全球性营养需求,持续丰富高性价比、多元化的营养解决方案。
在种业领域,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资源储备和产业化规模,目前构建了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体系,自主研发出9个国家水产新品种,良种资源覆盖国民消费的主要经济品种。尤其是针对全球水产养殖产量最高的三大品种一一南美白对虾、罗非鱼、草鱼,公司已取得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资源储备和产业化规模,实现了种源自主可控,并在全球范围拓展种业产业链。近年来,公司保持着与国内多家科研院校的合作,致力于实现更多水产品种的突破,助力水产种业振兴、促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在当前全球水产养殖业面临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及病害频发等挑战的背景下,工厂化养殖代表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方向。借助种苗到养殖的全产业链优势,公司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改力度,积极探索、布局智能化、精细化、绿色化的工厂化养殖模式,在产业规模、技术研发和运营管理上都已取得行业领先。
三、完善治理结构,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致力于夯实治理基础,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025年,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同时,公司结合监管规则变化及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及完善,包括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治理制度,进一步夯实内部管理质量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不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与投资者建立了多样化的沟通渠道,如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各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互动沟通,积极传递公司的相关信息;通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增强投资者的参与权和获得感;此外,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积极参加券商策略会、开展业绩说明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四、回购并持续稳定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保护投资者权益,坚持每年现金分红,利用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回馈投资者,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为进一步提升全体股东的长期回报,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将原“公司2025-2027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金额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的比例提升为“公司2025-2027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金额不少于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以稳定、持续、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向投资者诠释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开展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相结合的方式回馈投资者。现金分红上,2025年度公司中期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25日实施完成,现金分红金额为3.33亿元;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母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本分配方案披露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分红18.10亿元。股份回购上,2025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16亿元(含),其中10亿元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支付回购股份金额7.19亿元。2025年预计累积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金额合计28.61亿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85%。
未来,公司将持续倡导并实施“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聚焦农牧业主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力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关键少数”责任,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加大现金分红强化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种类:包括期货、期权、远期和掉期(互换)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2、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满足公司战略投资需求,公司持续聚焦主业,加强产业合作及上下游产业链投资,并充分发挥金融工具与公司主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作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公司资金的增值,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交易金额:
在任一时点用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
包括期货、期权、远期和掉期(互换)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4、交易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投资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以及衍生品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2、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等进行交易。
4、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操作团队、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5、公司风控部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监督管理。
四、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操作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交易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应当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该等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的,仅能接受对本次股东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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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4、9、10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29日9:30-11:30和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中心。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股东的具体指示,包括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杨华芳、李坦航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中心
邮政编码:511434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与投资中心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11”,投票简称为“海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0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0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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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举行2025年度
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
2、出席人员:董事长及总裁薛华先生、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杨少林先生、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黄志健先生、独立董事李纯厚先生。
3、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效果,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敬请投资者于2026年4月29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本公司将于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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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