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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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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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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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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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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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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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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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1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1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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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李伟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6.78%股份的股东李伟伟,在2026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内容为《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为提议公司在原8.7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追加1.0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1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6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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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明、田荣江、陈思武、李伟伟、田佳、董军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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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1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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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在原8.70亿元(含收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础上追加1.0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即追加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将调整至不超过9.70亿元(含收益),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追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期限一致,在该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追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后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在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追加使用不超过1.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即追加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将调整至不超过9.70亿元(含收益)。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70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方式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券商理财等),具体种类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择优确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种类及额度的范围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进行实施操作。
(五)投资期限
追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期限一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原8.70亿元(含收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础上追加1.0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即追加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将调整至不超过9.70亿元(含收益)),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追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期限一致,在该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品种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在投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措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财务部对投资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及损益情况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