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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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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钱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昊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婷婷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钱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昊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婷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钱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昊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婷婷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

《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联环营销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

● 投资总金额:30,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入园合同书中列明的整体投资规模、落地建设周期等各项核心内容,均为现阶段拟定计划数与前瞻性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或将结合政策环境、市场变化、实际运营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

● 本次入园合同书中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用途、用地布局、开发利用方式及规划功能定位等事项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将根据政策要求、审批结果及实际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最终以官方批复及实际落地执行方案为准。

● 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国资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保障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环药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环营销”)长远发展,随着产品优化、市场拓展和智能化建设推进,为保障联环营销仓储、物流及办公等核心业务高效运行,提升管理标准化与物流效率,联环营销拟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申请新增经营用地。本次申请用地主要用于建设标准化药品仓储中心、现代化物流作业区及相关配套办公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3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6,500.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联环营销出资30,0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联环营销的自筹资金。

(三)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联环营销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的《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江苏省、扬州市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拟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投资规模:乙方在甲方辖区内用地40亩,投资建设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6,50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选址及用地面积:本项目地块位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园,具体位置为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以东、联环颐和堂项目以南、扬溧高速以西、横二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约为40亩(具体面积及四面界址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界定为准)。

项目用地性质及出让年限:上述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30年。项目用地未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土地挂牌价格:甲方同意按本区域最低省控价向乙方供应项目用地,土地出让挂牌起始价为21万元/亩(不含交易服务费、契税及其他税费)。

土地使用权取得: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乙方按照当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的挂牌公告要求和程序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依法依规摘牌。摘牌成交后,由乙方负责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附属协议(工业用地项目监管协议和履约保证金协议),并按约履行。

土地违约责任:(1)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和批准的规划以及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进行项目建设,如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内容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的,甲方有权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有关规定对地块进行处置。如乙方在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未进场开工建设,或虽开工但连续停工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注销乙方土地使用权证,依法依规有偿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交付地块,每逾期一天支付买卖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可解除合同、退还全额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自然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取得该宗地块的出让土地证,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并向乙方全额返还其已收取的土地出让款项(土地出让款不计息)。

(3)乙方如因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等非正常生产经营情况或自开工日起满三年未能正常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转让项目用地,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但是,在收回前,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给予乙方90日申诉说明期。并在收回后参照政府拆迁评估价或市场评估价格,以两者价格孰高为准支付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可以采用以上办法支付补偿,土地出让金建议按照使用年限折算)。

集约用地要点:项目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物退让道路距离,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协议相关约定条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进而影响乙方项目建设、标的公司经营,乙方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主要是子公司用于建设现代化药品仓储物流中心与综合运营基地,提升子公司仓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及物流配送效率,有利于支撑子公司未来业务扩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为公司及子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短期内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入园合同书中列明的整体投资规模、落地建设周期等各项核心内容,均为现阶段拟定计划数与前瞻性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或将结合政策环境、市场变化、实际运营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

(二)本次入园合同书中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用途、用地布局、开发利用方式及规划功能定位等事项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将根据政策要求、审批结果及实际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最终以官方批复及实际落地执行方案为准。

(三)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国资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签订《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公司科创中心项目

● 投资总金额:15,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入园合同书中列明的整体投资规模、落地建设周期等各项核心内容,均为现阶段拟定计划数与前瞻性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或将结合政策环境、市场变化、实际运营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

● 本次入园合同书中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用途、用地布局、开发利用方式及规划功能定位等事项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将根据政策要求、审批结果及实际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最终以官方批复及实际落地执行方案为准。

● 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国资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推动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环药业”、“公司”)药品生产、技术转化及进出口业务协同发展,强化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当前生物医药行业正处于市场竞争激烈的关键阶段,结合公司整体布局,以及政府相关的人才、政策支持,更好地适应市场新形势的发展,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公司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拟在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园投资建设科创中心总部,计划投资总金额为15,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500.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出资金额为15,0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主要来源为标的公司的自筹资金。

(三)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的《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乙方在甲方辖区内用地15亩,投资建设科创中心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50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选址及用地面积:本项目地块位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园,具体位置为生物健康产业园力品药业项目以东、健康大道以南、健康一路以西、鹍远生物项目以北。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5亩(具体面积及四面界址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界定为准)。

项目用地性质及出让年限:上述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30年。项目用地未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土地挂牌价格:甲方同意按本区域最低省控价向乙方供应项目用地,土地出让挂牌起始价为21万元/亩(不含交易服务费、契税及其他税费)。

土地使用权取得: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乙方按照当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的挂牌公告要求和程序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依法依规摘牌。摘牌成交后,由乙方负责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附属协议(工业用地项目监管协议和履约保证金协议),并按约履行。

土地违约责任:(1)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和批准的规划以及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进行项目建设,如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内容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的,甲方有权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有关规定对地块进行处置。如乙方在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未进场开工建设,或虽开工但连续停工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注销乙方土地使用权证,依法依规有偿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交付地块,每逾期一天支付买卖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可解除合同、退还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自然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取得该宗地块的出让土地证,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并向乙方全额返还其已收取的土地出让款项(土地出让款不计息)。

(3)乙方如因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等非正常生产经营情况或自开工日起满三年未能正常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转让项目用地,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但是,在收回前,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给予乙方90日申诉说明期。在收回后参照政府拆迁评估价或市场评估价格,以两者价格孰高为准支付适当补偿。

集约用地要点:项目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物退让道路距离,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协议相关约定条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进而影响乙方项目建设、标的公司经营,乙方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新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为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本项目投资总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本次入园合同书中列明的整体投资规模、落地建设周期等各项核心内容,均为现阶段拟定计划数与前瞻性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或将结合政策环境、市场变化、实际运营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

(三)本次入园合同书中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用途、用地布局、开发利用方式及规划功能定位等事项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将根据政策要求、审批结果及实际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最终以官方批复及实际落地执行方案为准。

(四)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国资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进一步充实公司高管团队力量,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聘任周仁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周仁松先生简历:

周仁松:男,中国国籍,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1991年8月至1995年8月于扬州制药热电厂站任职,1995年8月至2006年6月任公司销售部浙江省区业务员,2006年7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销售部浙江省区经理,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6年3月至今任公司销售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仁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钱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仁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拟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医药精工冷链制造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