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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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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45 公司简称:长江通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90,127,618.87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38,025,523.78元。

公司202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9,171,549.55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36,257,334.52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① 智慧应急行业政策及发展现状

公共安全产业成为新兴战略产业,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国家对公共安全的重视、社会生产对安全产业的需求、各行业各领域发展安全产业的积极性均达到前所未有的局面,公共安全产业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战略产业,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十五五”时期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发展原则,实现“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的发展主要目标,“加快人工智能创新等数智技术创新”,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人工智能同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指挥、安全生产。202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将AI应用于公共安全治理,推动构建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监测预警等能力,为AI赋能公安提供了国家级“路线图”。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国家通过应急管理部,强化应急工作的综合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力量资源的优化管理,初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近年来,公安部围绕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对于警务智能化,持续推动智慧警务、数字警务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安部《关于智慧公安建设警跃计划》,聚焦“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目标,全面深化智慧公安建设,整体提升警务效能,为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科技支撑保障。公安部积极推进“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2345政务热线与公安110对接要求直接拉动情指行一体化、数据汇聚等建设需求。2026年,应急管理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快应急管理装备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装备建设,提升区域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应急指挥部装备配备,提升调度指挥、会商研判、业务保障等能力。以低轨巨型卫星星座为空间基站,实现地球站间通信连接服务的卫星互联网系统,可补齐地面网络盲区,关乎国家轨道频谱战略资源与空天主权安全。近年来,中国卫星互联网产业在政策、技术和需求等多重利好的推动下迎来了跃迁式发展。

当前,智慧应急行业正从“规划蓝图”向“实战能力”快速转化,呈现出场景驱动、数据赋能和基层覆盖三大特征。一是从单点防控向系统治理转变,通过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机制打破部门壁垒;二是从“事后管”向“前期防”转变,利用数字孪生技术构建“监测-预警-处置-评估”闭环;三是推动基层应急从被动等待向主动作为转变,通过轻量化、可复制的数据应用方案直达一线,提升一线先期处置能力。未来,智慧应急行业将聚焦“融合创新、数字化、人工智能、创新主体、安全范式”等趋势,构建一体化治理体系。

② 智慧城市行业政策及发展现状

智慧城市行业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为核心,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及数字孪生等技术手段,对城市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及居民生活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综合性产业。作为现代城市治理与数字化转型深度融合的核心载体,智慧城市正处于从“系统建设”向“全域重塑”跨越的关键时期,国家正通过密集的顶层设计,推动其成为提升治理能力、增进民生福祉、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数字引擎”,深刻重塑着城市的发展形态与运行逻辑。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明确了智慧城市作为我国城镇化发展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化发展方案的战略地位,以及“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任务,刺激了各地对智慧城市的建设需求,对促进智慧城市和相关行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包括智慧城运、智慧交通、智慧国动等。202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指出构建城市智慧高效治理体系。深化“一网统管”建设,构建城市运行体征指标体系,建立数据赋能、分级协作、闭环落实的智慧高效治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城市风险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风险早期识别预警能力。

当前,智慧城市行业发展动能正经历深刻转变,核心动能从“资源投入”转向“人工智能与数据要素双轮驱动”,运行模式从“部门协同”升级为“整体化重塑”,价值导向从“效率优先”深化为“人文引领、普惠包容”。技术已从单纯的“工具”升级为城市治理的“核心参与者”和“规则塑造者”,生成式AI、智能体AI、边缘计算和数字孪生的融合,使城市第一次具备了“感知一分析一决策一执行”闭环自治的可能性。各地市政府均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及相关数字化项目建设,未来我国智慧城市市场呈现出体量大、规模大、细分领域多等特点。

(2)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信息技术服务业,深耕以公安和消防为代表的智慧应急行业,先后服务应急行业客户超千家,是国内应急通信与指挥领域覆盖地域范围最广的信息技术服务厂商之一。在立足智慧应急市场的同时,公司凭借对应急通信与指挥业务的深刻理解,积极开拓城市运营、交通、能源、国动等智慧城市相关行业市场,以满足市场多元化、定制化、差异化的需求。

公司以融合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构筑了应急通信、数据治理与分析、人工智能支撑和指挥中枢四大数字化能力底座,广泛面向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卫星网络建设运营、城市运营管理、交通运输、能源与园区运营管理等政府部门及企业客户,通过直销招投标和集成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提供软硬件产品与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与技术服务。

公司自主研发的主要产品包括:排队调度机、消防应急指挥终端、一体化信关站等智能硬件产品,以及智慧应急通信与指挥、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低轨卫星通信系统运行控制软件等应用软件平台,为客户提供涵盖感知预警、接报受理、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分析研判等全业务过程的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产品类型分为行业应用软件平台和智能硬件两大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于2019年8月14日作出的《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资[2019]37号),已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信科集团 10%的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截止本公告日,中国信科集团尚未完成本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151万元,同比增长10.60%,主要是本期加大营销力度及加快项目交付进度取得一定成效所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17万元,同比增长28.41%,主要是本期处置参股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本次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投资理财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总体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相关投资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包括由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实施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文件,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和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将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由1,500.00万元调整为1,432.69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中介机构费用金额为790.14万元,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3,820.00万元调整为3,887.31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迪爱斯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

注2: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总体投向、总投资金额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之间调整了投资规模;公司将“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1,754.58万元调整为42,205.19万元;将“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7,510.61万元调整为7,060.00万元。

三、重新论证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及进展

(一)重新论证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项目名称: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上海迪爱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功能区SJP00106单元

项目建设内容: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拟通过新建产业化基地、购置先进软件及设备、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建立起高效、智能的系统升级及产业化基地。

项目总投资:42,205.19万元

(二)重新论证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截至2026年4月10日,本次拟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用地受调整土地规划、竞拍土地等的影响,于2025年9月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土地勘察、设计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招标等工作。公司正对该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项目尚未达到开工建设条件,导致该募投项目暂未实施,搁置超过一年,公司对其进行了重新论证。后续该项目建设实施前,还涉及到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审、工程总承包招标、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施工图设计等工作。预计该募投项目将于2026年11月中旬开工建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四、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基于行业发展状况及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了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实施地点等,并延长了项目实施期限。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基于谨慎性公司对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迪爱斯深耕公安、应急及消防行业近三十年,凭借高稳定性、高可靠性和高精准性产品,成为国内智慧应急指挥领域的领先企业,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建多个项目,具有国际影响力。近年来,迪爱斯优化战略,实施“纵向深挖、横向拓展”策略:纵向强化技术研发能力,打造四大技术平台,成立创新中心,跟踪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优化国产化适配能力;横向拓展业务至应急、城运、国动等领域,取得显著突破。同时,迪爱斯通过新建产业化基地、购置设备、引进人才,全面提升智慧应急指挥领域水平。

为应对市场竞争加剧和技术迭代,迪爱斯加速核心产品升级,针对性提升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竞争能力。迪爱斯拟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开发人员、引进先进设备,提升研发能力与开发速度,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此外,迪爱斯新建研发中心,依托上海人才优势,扩充研发团队,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引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提升整体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巩固行业竞争地位。

综上,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具有必要性。

(二)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持续利好智慧应急指挥行业,为项目提供了方向保障。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广泛应用于公安、应急、城运等行业,对提高政府办公效率、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行业发展受到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家层面,一系列政策推动智慧应急行业蓬勃发展,如《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构建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的应急管理体系目标,强调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鼓励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领域深度融合;《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将智慧应急列为重要应用领域,推动应急管理智能化升级。地方层面,上海、北京等地陆续出台政策,如上海市《上海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提出提升数字化应急管理能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有效融合。

迪爱斯深耕智慧应急指挥领域近三十年,对行业有深刻理解和深厚技术沉淀,开发了多款领先产品,业务遍布全国,服务过众多政企用户,拥有对客户行业知识、处置流程的深刻理解和丰富技术积累。迪爱斯凭借可靠稳定的产品和优质运维服务,形成了良好客户口碑,客户粘性强,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公安应急通信指挥领域市场覆盖率已达行业第一。迪爱斯还积极响应国家信创战略,作为央企,肩负时代责任与使命,为健全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贡献力量。此外,迪爱斯拥有雄厚技术能力,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拥有众多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权,形成了突出核心技术优势,为智慧应急指挥产品的升级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综上,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募投项目实施的预计收益

公司重新对本项目进行了效益测算,预计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4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63年(含建设期)。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仍然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合理安排。

五、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项目当前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风险提示

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后续的建设进度、实施进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项目实施条件、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则项目 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无法实施的风险。

鉴于该项目建成尚需一定时间,项目在建设及后续运营过程中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出现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市场环境恶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可能会出现实施进度及建成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从而给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预期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继续实施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八、相关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议案》,认为本次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项目当前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继续实施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九、备查文件

长江通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68,301.36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为57,500.00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爱斯”)与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027900067810000)账户销户,账户产生销户利息收入金额为464.17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注2:上述账户中,子公司迪爱斯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开立的12192391607900105、12192391607900122、12192391607900184、12192391607900198和12192391607900208为迪爱斯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1923916010000)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子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因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确有困难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续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本次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6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本次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五笔现金管理产品尚未赎回,因此报告期内尚未产生实际收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因公司“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用地前期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募投项目无法实施,导致项目搁置超过一年,公司对其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仍具有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于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决定对“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调整至2030年12月。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再次对募投项目“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总体投向、总投资金额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之间调整投资规模、投资结构,优化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计划进度、实施地点等。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意见如下:

长江通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江通信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5年末,上市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独立财务顾问提示上市公司应持续充分关注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预计收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募投项目,并做好决策和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募集金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子公司迪爱斯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迪爱斯将其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6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 9:30一11:30,下午 2:30一4:3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旭

联系电话:027-678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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