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上接90版)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效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为审核通过的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会涉及到外币结算,交易涉及的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额度及期限: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总计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本金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3、交易方式: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指货币互换、双币种存款、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事宜,依其判断批准并签署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任何文件、通知、指令和指示(包括签署相关指示文件以任命、授权具体交易人员)。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一般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但存在因流动性不足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但仍存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它风险:在实施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4、公司投资管理及财务管理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公司加强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及时调整策略和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交易管理规范,合法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手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方式
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实施外汇交易业务。公司实施的外汇交易业务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管理业务的运作模式、内控机制等进行了询问、了解和调查后,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其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外币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和业绩带来的风险,同时适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收益,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
2、公司已根据有关监管法规,拟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控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和强化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控管理。公司已累积一定的衍生品交易的业务经验,相关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充分说明了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相关风险。
3、公司已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监管指引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进行审慎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把控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3、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4、第4、5、6、7项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君、顾俊
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邮箱:xinpengstock@xinpeng.com
邮政编码:201708
5、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8”,投票简称为“新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吴佳颖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苗颂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充分评估并认可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经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平台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宋琳先生;董事兼总裁沈晓青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文君先生;财务负责人周阳先生;独立董事程博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17:00 前将关注的问题以文字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xinpengstock@xinpeng.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答复,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