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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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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6-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070,692,10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81,061,634股后的2,989,630,4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南玻”是国内节能玻璃领先品牌和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显示器件著名品牌,产品和技术享誉国内外,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优质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光伏玻璃、超薄电子玻璃和显示器件等新材料和信息显示产品,以及高纯晶硅、硅片和组件等光伏新能源产品,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维一站式服务等。公司在四川江油、广东清远、安徽凤阳、广西北海拥有石英砂原料加工生产基地,为公司玻璃生产提供原材料保障。

光伏玻璃业务

南玻集团自2005年进入光伏玻璃制造行业,作为国内较早从事该领域生产制造的企业之一,公司立足自主研发并已形成从光伏玻璃原片生产到深加工处理的全闭环生产能力,产品涵盖1.6~4mm多种厚度深加工产品。凭借二十年光伏玻璃的生产经验,南玻集团在窑炉、压延、深加工等关键装备与技术方面积累了雄厚基础,产品质量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和口碑。

光伏行业技术加速迭代,南玻光伏玻璃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在生产工艺创新、产品研发理念以及市场应用认知等多个维度均展现出显著优势,形成了独特的技术实力。2025年,公司光伏玻璃业务聚焦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方面攻关并推广超高透双镀、无色双镀、防眩光玻璃三种拳头产品,切入头部光伏企业供应链,产品批量应用后收获客户高度认可,并形成稳定持续的供货能力,精准契合光伏行业超薄化、高性能的产品升级趋势;另一方面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公司科学制定差异化竞争方案并全面推进落实,构建“技术创新-智能制造-增值服务”三位一体的发展体系,成为全球组件龙头企业的重要乃至战略合作供应商,进一步强化了南玻作为光伏玻璃行业技术领先型供应商的核心竞争优势。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时代背景下,公司坚定看好光伏新能源行业的长期发展,坚决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和提升光伏玻璃规模化布局与业务竞争力。广西北海二窑及配套加工线投产,进一步夯实规模优势,截至2025年底,公司在凤阳、咸宁、北海共拥有9座光伏压延玻璃原片生产窑炉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

全球能源转型浪潮下,为寻求市场突破,抢抓海外市场机遇,行业头部企业加速全球化产能布局,在东南亚等地区构建“壁垒规避+就近供应”的产能体系,并在中东通过“项目+制造”模式深度绑定本地能源转型,形成全产业链出海发展新格局。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建埃及光伏玻璃生产线的议案》,拟新建1,4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规划总投资约人民币17.55亿元。

工程玻璃业务

南玻集团是国内最大的高端建筑节能玻璃供应商之一,公司工程玻璃集研发设计、技术咨询、生产制造、营销服务为一体,始终以“打造绿色节能产品,创造品质生活”为宗旨,形成以品质、服务和持续研发为核心竞争力的南玻品牌形象,在国外市场也具有强大竞争力。公司拥有国际领先的玻璃深加工设备和检测仪器,其产品涵盖了工程和建筑玻璃的全部种类。目前,南玻集团拥有天津、东莞、咸宁、吴江、成都、肇庆、西安七大建筑节能玻璃深加工基地,全国基地布局日趋完善。

南玻工程玻璃业务坚持技术服务、营销与研发制造三位一体的定制化经营策略,依托自身制造与研发实力及国内与海外办事处所形成的营销与服务网络,满足国内外客户与建筑项目的个性化需求。公司在镀膜技术上的研发与应用水平保持与世界同步,高端产品技术国际领先,高品质的节能环保LOW-E中空玻璃在国内高端市场占有率持续领先。2017年南玻低辐射镀膜玻璃被工信部授予“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2024年3月再度复审通过,充分证明了南玻工程玻璃的行业领军地位。在“双碳”目标及国家绿色节能建筑要求背景下,公司率先自主研发了诸多节能产品,例如具有创新性且全球领先的“冰麒麟”玻璃系列产品、保温产品、BIPV产品等,其中“冰麒麟”玻璃系列产品依托公司先进的镀膜技术,其高性能和稳定性得到市场的一致好评,成为国内产品市场的标杆。创新研发更高能源效率的节能产品,对于新建建筑的节能减排和既有建筑的能源改造具有重要意义。为满足市场对产品创新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为市场提供更高能源效率的优质产品。

公司在工程建筑玻璃上的质量管理体系分别经英国AOQC和澳洲QAS机构认证通过,产品质量同时满足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国的国家标准,这有助于南玻集团在国际性招投标中占据优势。从1988年开始,南玻的工程技术人员不间断地参与各种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编写工作。公司的各类优质工程建筑玻璃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主要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等标志性建筑,案例不胜枚举。

此外,公司始终将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定位为工程玻璃业务发展的战略引擎与核心驱动力,持续深化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的融合应用,系统推进传统产线的智能升级与高端装备的自主研发,构建覆盖生产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体系。通过技术创新与工艺精益化改进,公司实现了生产过程中人力、物料及能源消耗的显著优化目标,有力推动了制造模式向集约化、高效能、可持续方向全面升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数字化动能。

浮法玻璃业务

在浮法玻璃领域,南玻集团在东莞、成都、廊坊、吴江、咸宁共拥有10条技术先进的浮法玻璃生产线。2025年,集团对吴江浮法公司一条生产线进行了停产技改升级;2024年停产技改的成都浮法三线和吴江浮法二线分别于2025年2月和2025年5月点火复产。截至2025年底,公司浮法玻璃在产产线共9条,产品涵盖1.6~25mm多种厚度、规格的优质浮法玻璃和超白浮法玻璃,产品品质深受客户信赖。南玻浮法超白以及超薄、超厚等特殊规格、特殊应用场景的差异化玻璃产品比重较大,广泛用于高档建筑幕墙、装潢装饰及家具、反射镜、汽车风挡、扫描仪及复印机透光板、家电面板、显示保护等对玻璃品质要求较高的领域。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和稳定的供应,与众多知名加工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商务合作。

浮法玻璃业务利润水平总体与房地产数据水平正相关,同时受当期能源及原材料价格、产品结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差异化玻璃产品由于应用场景特定、生产工艺难度较高,需求稳中有升、生产企业定价相对主动,附加值较高。为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公司着力于提升管理效益,坚定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精心培育和开发差异化产品市场,持续提升超白、超厚、超大规格浮法玻璃的销售占比,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业务

南玻集团电子玻璃经过十五年发展,始终坚持技术引领、重视研发创新,以独立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突破市场壁垒,坚定走品质优先发展路线。经过十五年的持续耕耘与积累,南玻电子玻璃全面覆盖了各类应用场景和应用领域的高中低端市场,在智能消费电子终端、触控组件、汽车车窗玻璃、车载显示、医疗器材、工控商显、智能家居等应用领域积极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应用。公司中、高铝、锂铝硅电子玻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效应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南玻长期以来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高端电子玻璃材料提供商,未来将不断在智能家居、车载显示、先进医疗、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领域开发新的应用材料。

在触控显示领域,南玻集团具备从真空磁控溅射镀膜,3A(AG、AR、AF)盖板加工,精细图案光刻加工,到触控显示模组全贴合完整的产业链,主营业务分为光学镀膜材料、车载盖板和车载触控三大板块。其中,光学镀膜材料板块包括ITO导电玻璃和ITO导电薄膜两大业务,产品定位国内外中高端客户,主攻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车载盖板业务板块包括车载AG玻璃、车载2A(AR、AF)盖板、车载3A盖板及定制化特殊功能盖板等多种类型,产品通过下游车载客户间接供货给国内外知名品牌车厂。

太阳能业务

南玻集团是国内光伏制造领域先驱,是国内最早生产多晶硅的企业之一,首批列入工信部合规名单,同时是电子级多晶硅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业务涵盖高纯晶硅、高效硅片、高效组件及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并拥有3个国家级(含半导体硅材料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7个省级科研技术平台,形成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应用的完整创新体系。在国家整治“内卷式”竞争背景下,南玻集团光伏板块各子公司积极响应“反内卷”号召,主动调节产能、坚守合规经营,在行业逆境中用价值战对抗价格战,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不存在存续债券。

三、重要事项

1、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

关于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对曾南等人及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赔偿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正式受理。该案一审于2022年6月2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完毕。2024年6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6月,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于2024年9月12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董事会延期换届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5月21日届满,截至目前换届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因此,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仍正常履职中,董事会换届工作对公司经营运作、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6-010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议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母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1,364,971,613元,未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49,200,046元,未提取任意公积金。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668,29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492,000,45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988,398,053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211,673,022元及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200,046元,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19,525,442元。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088,993,41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19,525,442元。

3、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可分配利润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0,692,10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81,061,634股后,以2,989,630,4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792,60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7.58%;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6,770,02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56,562,63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83.73%。其中,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9,792,60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7.58%。2025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议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相关指标如下: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59,792,609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039,138,658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52.2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6-01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按照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股东单位任职者除外)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为30万元/年,按年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股东单位任职者除外)的薪酬总额为30万/年,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需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中绩效薪酬占比50%,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3、内部董事指在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包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按照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内部董事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按照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4、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当年度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展开。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除外。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6-01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被担保企业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计划具体内容

1、公司及各子公司计划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被担保企业2026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60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各被担保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包括公司对各子公司、各子公司对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且被担保企业包含授权期间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对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如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方须按出资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

在上述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具体实施和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2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