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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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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形态主要为软硬一体机,需要将自主研发的软件灌装至硬件设备。生产环境恒温恒湿,全部铺设防静电地胶,按生产工序划分区域,设置明显标识,建立独立的局域网,与外网隔绝,以防病毒和恶意软件攻击。公司建立了包括原材料质量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成品出入库等方面的全过程质量管理,采用数字化系统管理严格管控,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保质保量交付至下游客户,公司顺利通过国内龙头企业的供应商认证,制程能力获得高端客户的认可。

4.营销模式

公司采取“纵向深耕行业,横向拓展区域”的矩阵式销售模式,建立了全国性营销网络。建立重点行业销售团队,深刻理解行业需求和特点,应用中心节点的顶端优势,打造行业典型解决方案;建立北京总部和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等七个大区及各省级办事处,积极和各地合作伙伴合作,拓展业务局面。

5.方案和交付模式

公司在北京总部和各大区均设立了产品方案中心和服务交付中心,由多年形成的专业化信息安全队伍提供标准化服务,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公司的产品方案中心依据信息安全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客户的安全需求和痛点,向客户提供完整先进、贴合应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交付中心遵循ISO质量管理、信息安全管理、IT服务管理标准体系理念,向客户提供产品交付、质量保障、运行维护等专业化的标准安全服务,并对重点行业、重点客户提供的全天候安全保障、关键时段值守、重点保障、应急处理等金牌安全服务,保证客户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在不断发展,零信任、隐私计算、数据安全、后量子密码、智能威胁检测、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基础架构升级,推动安全技术创新,拓宽安全边界,促使安全防御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型,网络安全行业进入了动态积极防御阶段,导致网络安全乃至商用密码市场需求增加。另外,网络安全与低空经济、卫星互联网等新兴领域融合趋势明显,带动了网络安全边界的扩展,进而增加了网络安全的需求。

安全合规、技术迭代及市场需求形成双重驱动,促进了网络安全及商用密码的健康发展。据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的《全球网络安全支出指南》,中国网络安全市场从终端用户的投资来看,政府、金融服务、电信是网络安全支出前三的行业,2024年支出占比分别为25.4%、16.8%和15.4%,市场规模从2024年的112亿美元增长至2029年的178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为9.7%。其中,网络安全软件市场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3.7%,成为中国网络安全市场中增长最快的子市场。

在数字化时代,数据价值的提升也伴生更多风险,企业对数据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更加注重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增加了在数据安全软件领域的投资。聚焦终端设备安全,随着多终端接入模式的深化与远程办公场景的普及,企业需要应对分散化、复杂化的安全威胁,提高了对终端设备安全的需求,也将促进该市场的迅速发展。

《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义务及法律责任,形成系统性网络安全治理框架。政府、金融服务与电信等行业因数据敏感性,在网络安全方面有更迫切的需求,更需要构建多层次安全防护体系,近六成网络安全支出来自于这些终端用户。

工信部办公厅发布《2025年护航新型工业化网络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了建立完善工业领域网络安全防护重点企业清单,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网络安全贯标达标试点和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评估,推动了制造业网络安全市场的发展。制造业相关细分行业中,高科技与电子产品(High Tech and Electronics)行业的投资增长较为迅速。数字技术的渗透增加使得互联设备增多,数据安全与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也推动了该细分行业安全投入的增长,IDC预测,高科技与电子产品行业五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2.5%。

(2)行业基本特点

从网络安全产业链看,上游为设备、系统等供应商,如芯片、内存、操作系统、引擎等;中游为不同细分领域的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厂商,如安全软件或运维、安全服务等;下游为应用领域,如金融、政府、军工等相关领域。行业具有以下特点:

行业特点一:政策鼓励和合规监管的强力驱动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网络空间安全及密码安全领域,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三法一条例”的立法框架构建促使国家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2025年,国家和相关部委继续出台了多个政策,涉及密码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相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为筑牢网络与信息安全防线,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首次明确“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核心原则,将央行业务领域数据(涵盖货币信贷、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征信等)细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三级,并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为金融数据流通与安全划定了更清晰的合规边界。

2025年6月,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划分密码管理部门、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以及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的职权义务,明确规划、建设、运行等各阶段的规范要求,明确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各方面、各环节的要求以法定形式固化下来。

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强调“提升安全能力水平”,要求推动算法、数据、基础设施等安全建设,防范模型黑箱、歧视等风险,并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这为AI安全治理定下了“发展与安全并重”的总基调。

2025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积极应对数字技术的飞速变革,以全面适应新发展格局下的安全要求;显著提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法律责任与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实际危害后果直接挂钩,系统性强化了网络安全责任的可追责性和法律威慑力,为推进网络强国战略构筑坚实的法治根基。另外,嵌入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框架,明确加强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动我国AI安全治理加速迈入法治轨道。

此外,细分行业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质量认证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和意见,推动商用密码和数据安全产品、方案在各行业的应用。

行业特点二:信息安全技术的快速发展

随着量子计算、区块链、AI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资产面临的网络环境和攻击手段日趋复杂,现有的密码技术和数据安全技术需要和多种新技术深度融合,如后量子密码、数据治理、人工智能AI等,形成综合技术结合的密码及网络安全产品。

行业特点三:新兴应用领域不断涌现

随着数字化中国的推进,信息安全应用领域从金融、财政、交通、通信、政务等重要应用领域向外拓展,向能源、医疗、教育等新的应用领域拓展,并有一些像低空领域等新的细分领域不断出现;随着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业态、新应用、新场景的不断涌现,针对新技术环境下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都对网络安全和密码安全提出了新需求。

行业特点四:国产化和信创的占比快速提升

信创产业以自主可控为根基,依托政策驱动和技术创新,在多行业场景中加速落地,同时通过产业链协同和安全保障构建核心竞争力,成为推动国家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安全的关键力量。发展信创是国家战略,解决本质安全的问题。信创产业发展已经成为经济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发展的关键。国产化和信创的占比快速提升。

(3)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信息安全行业涉及网络、密码、人工智能等多领域技术,需要有专业的学习和研究能力,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才能掌握。产品需要结合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安全多方计算、同态加密、可搜索加密、隐私计算、轻量算法等多种计算机及安全技术,在近年后量子密码技术快速推进的形势下,要利用技术积淀和技术创新能力来快速理解后量子密码技术并落地产品;产品需要和相关硬件、网络环境相结合,才具有较强性能指标;同时还适应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低空等多种业态,需具有对多个行业的探索、积累、理解的机会和经验,了解和贴近行业应用,才具备行业应用能力。以上各类能力高度交叉复合,更新迭代快,具有一定技术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解决多种网络环境中的身份安全、数据安全和通信安全等信息安全问题,服务于金融、政府、企业和军队军工等重要领域。

(1)公司研发实力

公司已获软件成熟度模型CMMI-Level5最高级别认证及“TSM可信研发运营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一增强级”的评估,标志着公司具备高水平的软件应用服务全生命周期的研发运营安全管理能力,可有效控制进度偏差、提升开发效率、控制开发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公司拥有自主创新的独立知识产权。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4项软件著作权证书,12项发明专利,累计获得351项软件著作权证书;227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22项)。

公司在信息安全行业已经深耕二十余载,具有深厚的技术积淀,产品链持续延长,在信息安全版图中占有越来越多的位置。报告期内,产品进入多项行业评选:

(2)行业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持续深入行业,具有较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力和行业应用结合的能力,公司继续深耕金融、军队军工、运营商、交通等传统优势行业,加大对地方政务云、医疗疾控、税务、应急管理等行业的拓展,起到引领作用,获得了相关机构的认可。报告期内,凭借《金融控股集团数据安全流通与联合应用方案》荣获安全牛《2025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指南》优秀案例奖,凭借《隐私计算方案》荣获嘶吼研究院颁发的《2025中国网络安全金融行业优秀解决方案》奖,政务云密码安全项目荣获2025网络安全“金帽子”年度优秀典型案例,《CMMI赋能信安世纪四大安全能力质效提升》案例被收录至《CMMI中国2025年度优秀实践案例集》,5个方案入选《甲方安全建设精品采购指南》。

(3)公司综合实力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创新机制,提升产品先进性,加强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市场的推出能力,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在市场获得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研究,牵头或参与55项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制订工作,参与编撰《低空智联网环境下的安全管控技术与应用(2025版)》《后量子密码安全能力构建技术指南(2025版)》《2025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指南》《2025数据安全市场研究报告》《中国数字安全产业年度报告(2025)》《可信数据空间下隐私计算技术应用实践与价值研究(2025版)》,为细分行业发展提供安全支持。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信安世纪实现从合规驱动向价值驱动的转型。在新技术方面,公司重点突破后量子密码(PQC),完成关键算法研究并实现多款核心产品对PQC算法的支持,在金融、运营商等客户中成功试点迁移;同时依托信创服务器(如华为鲲鹏)实现基于可信执行环境(TEE)的机密计算产品化,获得商用密码产品二级认证,解决了数据使用过程中的保护难题。此外,公司大力推进AI与密码技术的融合,对内利用大模型实现智能配置、流量分析与日志运维,提升研发与运营效率,对外打造AI应用的安全防护方案,推动密码产品向“AI+密码”的智能化方向演进。在新产业与新业态方面,信安世纪紧跟低空经济、车联网、卫星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出无人机数据全生命周期加密方案、车联网V2X安全中间件以及卫星互联网密码应用方案,并在多个行业实现落地示范。在新模式方面,产业正从“合规驱动”向“风险驱动”加速转型,数据安全治理从单点防护走向全生命周期智能运营,公司建立了“1+2+N”数据安全治理框架,推出密码应用监管平台(CASP),从提供单一密码产品转向提供“监测-核查-监管”的全流程服务,助力客户实现密码建设的可视、可管、可控。未来,信安世纪将持续聚焦网络安全、商用密码以及数据安全的基础理论与应用,重点跟踪零知识证明(ZKP)、可信执行环境(TEE)和全同态加密(FHE)等技术以及网络安全、商用密码、数据安全与AI的融合发展,实现AI原生安全以及AI应用的安全防护研究并推出相关安全防护解决方案,重点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关基)的密码改造、提升信创原生密码安全防护能力,致力于构建下一代可信AI与国产化密码安全体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192.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54.0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2.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10.1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0.1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5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运弢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对应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7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025年净利润达到4,500万元。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627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净利润均未达标,激励对象对应已授予尚未归属的32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7.50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7.5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

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对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628号),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定期报告更正及2025年度业绩预告暨业绩快报更正的公告》,对2025年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导致对已发布的2025年各期报告及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和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在2025年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与资本化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董事会对上述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及审计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董事会已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上述事项整改,以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时、准确、充分的履行信披义务,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导致公司形成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已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系统梳理并优化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的理解与实务应用,采取如下措施,解决上述事项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进一步完善开发阶段专项评审制度,建立软件行业外部咨询专家库,引入外部专家参与评审及第三方机构原型测评机制,联审通过后书面确认资本化起始时点,已全部整改完毕。

2、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定期报告进行更正,并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定期报告更正及2025年度业绩预告暨业绩快报更正的公告》。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7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持续优化内控,满足条件后,及时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特此说明。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 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股东在未来3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因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上述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方案。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2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17,153,816股为基础,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如下: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150万股至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7%至0.94%。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以上数据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上表中关于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为公司截至2026年4月24日的数据;

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限售股解除限售等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53,410.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9,625.17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占上述财务数据的比重分别为3.91%、4.63%。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2、截至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17%,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问询及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翊心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存在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系出于自身资金安排,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其他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公司股份增持或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具体回复如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股东,未来3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主体拟实施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或者注销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李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2026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伟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李伟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六)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28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4月29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信安,实施后A股扩位简称为ST信安世纪。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5.2条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信安世纪”变更为“ST信安”;扩位简称由“信安世纪”变更为“ST信安世纪”;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201”;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6年4月29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62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8日停牌1天,4月29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5.2条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上述导致公司形成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已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系统梳理并优化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的理解与实务应用,采取如下措施,解决上述事项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进一步完善开发阶段专项评审制度,建立软件行业外部咨询专家库,引入外部专家参与评审及第三方机构原型测评机制,联审通过后书面确认资本化起始时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2、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定期报告进行更正,并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定期报告更正及2025年度业绩预告暨业绩快报更正的公告》。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7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持续优化内控,满足条件后,及时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4、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后续将持续以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为前提,继续以积极的态度做好现有业务的经营管理和精心规划好未来的发展方向,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

投资者热线,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0825518

联系邮箱:ir@infosec.com.cn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0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05月16日17:00前送达。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7层证券部。

(二) 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0825518

会议联系人:李明霞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下转255版)

(上接2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