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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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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9版)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64.63亿元,同比下降0.51%,利润总额70.07亿元,同比增长8.01%,归母净利润36.23亿元,同比增长17.68%,净资产收益率8.7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41

物产中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35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短期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市场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操作风险,以及理财投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行业特性、经营特点、以及资金周转规律,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闲置资金管理效益,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在保证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前提下,结合日常经营中资金盈余情况,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短期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范围

主要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

(四)投资额度

2026年度单日最高短期理财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理财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建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确定委托理财金额与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协议等。

(六)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受托方情况

公司短期理财将选择评级高、实力强、信誉佳的持牌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物产中大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短期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市场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操作风险,以及理财投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确保短期理财业务能够审慎决策和审批,由公司财务部、资金中心、金融部、审计风控部等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和理财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管理监督评价和加强风险控制;公司将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有关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性原则,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既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管理效益,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34

物产中大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

(1)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2)公司参股公司。

2.本次担保计划:预计2026年总担保限额为1132.94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23.64亿元。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5.特别风险提示: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中,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有效满足各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和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建议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继续为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函、保理及金融机构可提供的各类授信融资、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厂库、关税保证保险项目、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等。2026年预计总担保额为1132.94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其中:

1.2026年度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5亿元;

2.2026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 1117.44亿元;

3.2026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2亿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三)担保计划明细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本次担保事项涉及上市公司本级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的情况 单位: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涉及被担保人为参股公司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金额,具体担保协议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融资安排,由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原则上按所持股权比例对被担保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若因债权人要求等原因由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的,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相应反担 保,符合行业惯例,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各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各被担保对象的融资能力,进而扩大业务经营能力,相关担保风险不大。

2.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其实际业务需要, 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各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管理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发生总额为631.08亿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3.5亿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公司担保发生总额为624.76亿元,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发生总额为2.82亿元。公司担保余额为323.64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3.8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5亿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公司担保余额为316.46亿元,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3.68亿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议案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经2025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32

物产中大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4月24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27亿元,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60亿元,收回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1亿元。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2025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和贷款减值准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确认损失准备。公司结合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客户类型、账龄分布等因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年末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单位:元

2、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1,636,238.46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3、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结合存货的库龄状况、市场价格变动、积压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可变现净值。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94,632,874.84元,转回39,133,046.53元,转销858,080,914.41元。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27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5亿元。

本期转销资产减值准备8.60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亿元。

本期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2.11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99亿元。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42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估值

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市值管理》,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围绕推动主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成效、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合理反映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提升措施多样化且具备实际可操作性,同时通过强化对相关举措的监督与落实,确保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能够有效落地,进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自 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4.64元/股至5.28元/股,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71元;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4.79元/股至6.24元/股,均低于2024 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74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内容

2026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锚定战略航向,推动主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紧扣服务中心大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十五五” 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优势,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一企一策”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引导金融服务业务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持续提升服务实体赋能产业核心能力。持续推进高端制造提质扩量增效,全力推动线缆、热电、镁业、铝合金、轮胎等板块业务有序发展,打造更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全面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二)发力投资并购,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聚焦关键金属领域,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构建“原料供应一冶炼加工一贸易分销”的完整链条。加快推进资产整合,推动产业投资平台与资产类子企业的重组整合。持续提高研发投入,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重点创新型企业研发强度不低于4.2%。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人工智能技术运用,推进智能办公、智慧养老、智慧安防等多场景落地应用。

(三)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深化规范治理,严格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要求,持续优化董事会运作机制,着力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特别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监督、内控评价与风险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与独立判断作用,在战略决策、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审核等关键环节发挥决策、监督与咨询作用,全面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独立性与有效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结合不同类型企业及发展阶段实施差异化治理。加强专职和兼职外部董事配设,规范外部董事管理和履职支撑,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强化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与合规培训,完善薪酬与业绩紧密挂钩的考核机制,筑牢规范运作底线。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分配体系,树立高质量发展导向,明晰战略定位,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薪酬结构,管理层成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价值、功能价值、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治理优化等维度。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进公司透明诚信

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合规管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与下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协同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在法定披露基础上主动拓展自愿性披露内容,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多维信息支持。持续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公司市场形象。进一步对标国内外主流ESG披露框架,持续提升ESG评级表现与资本市场认可度,增强公司长期价值创造能力。

(六)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成效

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制定《2026年估值提升计划》,灵活实施回购注销、分红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种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落实公司三年分红规划,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每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归母净利润的35%。落实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升分红率,提振投资者信心。常态化开展股份回购注销,2026年回购资金至少2亿元并适时实施注销。推动所属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以实际行动向资本市场传递信心。进一步对标国内外主流ESG披露框架,持续提升ESG评级表现与资本市场认可度,增强公司长期价值创造能力。

(七)加强投资者沟通

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积极组织投资者接待日、投资者座谈会等,主动全面地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制定价值传播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2026年拟举办4次业绩说明会,2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经营情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发挥好积极股东作用,指导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舆情管理工作。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和当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相关监管政策等因素制定,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维护,提升措施多样化且具备实际可操作性,同时通过强化对相关举措的监督与落实,确保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能够有效落地,进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

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此后各会计年度,出现相同情形的,参照执行。

五、风险提示

1、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36

物产中大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

2026-2029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筹融资需要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适时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复为准。

本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为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具体每期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由管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不同债务融资工具的可发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融资需要,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的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

三、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托各中介机构,并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文件;

四、授权资金中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项。

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43

物产中大关于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落实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要求,推动投资价值合理体现,于2025年3月31日审议通过《物产中大市值管理制度》及《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制度及计划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执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制度基础,构建长效机制

公司以建立科学长效的市值管理体系为核心,开展估值提升与市值管理的顶层设计,为各项工作落地提供坚实制度保障。2025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物产中大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市值管理的目标、职责及实施路径,同步披露《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从八大维度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形成“制度指引+计划落地”的双重保障格局。与此同时,公司将市值管理纳入子企业董事会运行评价体系及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建立下属上市公司年度绩效评价,形成集团上下一体推进市值管理与价值提升的格局。

(下转2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