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接270版)
二、聚焦主责主业,筑牢估值根基
公司始终坚持“稳一体、强两翼”发展战略,锚定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同步做强高端制造、做优金融服务,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为估值提升筑牢经营根基。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板块克服外部复杂严峻形势,有效对冲大宗商品价格下行压力,集中优势资源做强主业核心品种,“链主”行业地位持续稳固,全年经营金属、煤炭、化工、油气、农产品等大宗商品实物量2.33亿吨,同比增长10.52%。高端制造板块作为公司战略培育重点,已成为估值提升的核心增长极,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链布局持续增强其竞争力。研发投入重点向电线电缆、镁材料等领域倾斜,多项产品实现技术突破;同时着力打造“完镁”全产业链,下属舜富精密挂牌新三板,同步聚焦高附加值产品优化结构,有效提升板块毛利率。金融服务板块持续优化布局,推动产融深度结合,信泰保险、物产中大期货经营稳健,精准为核心主业发展提供金融赋能。
三、坚持价值共享,提升股东回报
公司始终践行“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通过优化分红政策、推进股份回购注销等多元举措,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深度绑定,切实提升股东回报获得感。实施2025年首次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5.17亿元,2015年整体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超过百亿元,通过真金白银的回报,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较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吸引更多优质中长期资金关注。积极采取回购注销等措施增强投资者信心,对2024年回购的2050万股公司股份实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金,进一步提高每股收益。控股股东及现任董事、高管严格遵守减持新规,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充分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四、强化投关管理,提升市场形象
公司着力建立公开、透明、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机制,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与信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常态化开展投资者交流,全年组织业绩说明会4场、投资者接待日2场、高端制造板块专题调研活动1次,接待券商18批次,进一步加深与广大投资者的多渠道沟通交流。天风证券、西南证券、太平洋证券等出具覆盖报告8篇,有助于更有效地传递公司价值,从而提升交易活跃度和流动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累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88份,2023年-2025年连续三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评价中获得“A”级评价。制定并实施ESG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高质量编制2024年ESG报告,连续两年实现集团及所属上市公司ESG报告全覆盖,2025年荣获中国 ESG 上市公司国企先锋100第37名。
五、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计划落地
公司以提升治理效能、健全内控体系为核心,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市值管理及估值提升计划的落地实施提供坚实治理保障。完成监事会撤销及监事会职能调整,同步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系列公司基本治理制度,动态修订《集团法人治理重要事项授权管理清单》,进一步明确治理主体权责边界。选优配强子企业外部董事,修订成员公司外部董事履职评价办法,提升子企业治理水平。持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全面加强合规管理与违规追责,连续第九年入围浙江上市公司内控指数三十强榜单,位列全省第三名。落实经理层任期制,健全市场化薪酬体系,充分激发团队创新创业活力。
六、推进投资并购,打造增长曲线
公司严格按照估值提升计划要求,将投资并购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新增长极的重要手段,围绕主业产业链上下游及战略新兴产业稳步推进相关工作。2025年,完成产业性投资77.20亿元,其中战略新兴产业投资40.86亿元,占比52.93%,战新投资占比创历年新高。积极开拓新兴产业版图,重点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前沿领域投资,寻找增长的“第二曲线”。环能公司成功收购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金额约14.57亿元,加速向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型。
七、存在的问题与后续改进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在估值提升及市值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周期波动、资本市场情绪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仍处于破净状态,市值与内在价值尚未实现合理匹配,同时在机构投资者引入、价值传递精准度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后续将重点发力改进:一是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加大高端制造板块研发及并购力度,深化供应链数智化升级,持续提升盈利能力;二是优化投资者结构,加强与基金、保险等中长期资金对接,提升机构投资者吸引力;三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ESG评级表现,增强长期价值创造能力;四是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灵活实施回购注销、分红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种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
八、风险提示
本报告所载的市值管理及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是基于2025年以来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作出的客观阐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大宗商品市场波动、行业政策调整、资本市场情绪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6-O31
物产中大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19〕11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549.9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5元,共计募集资金381,527.3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3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0,291.3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92.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9,898.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7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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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9月已更名为物产中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数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元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羊坝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与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实业控股)、浙江物产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工服)、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与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7月已更名为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实业)、浙江物产中大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线缆)、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7日,本公司连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环境)、物产中大(东阳)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净水)、物产中大凤川(桐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川水处理)、物产中大(桐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水处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羊坝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七方监管协议》,与物产中大实业、物产中大线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羊坝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再融资项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城市轨道交通集成服务项目” “东阳南马污水厂一期改扩建项目”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项目”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终止“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7月16日,本公司共计15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是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融入业务战略和商业模式,建设物产中大统一构架的端到端数字化平台,形成高效数字化的运营新生态。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推动公司从战略到运营的全价值链数字化转型,实现交易过程数据共享利用和全面数据可视化。截至2025年7月16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744.42万元。
(二)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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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经核查后认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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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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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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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29
物产中大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
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市值管理》《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2028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规划的制定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旨在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流等因素,对现金分红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安排。
二、规划主要内容
2026-2028年度公司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规划决策程序
本规划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
本规划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规划未尽事宜,公司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40
物产中大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务品种与场所: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产品及其组合,交易场所为国内外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通过港交所、新交所、芝交所等场所进行交易。
● 业务规模:2026年度业务规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存量合约金额)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风险提示: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禁投机交易,但可能存在市场波动、交易对手违约、资金计划变动、内部合规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业务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钢材、铁矿、煤炭、木材、油品、有色金属、原料药、化工原料、汽车等多个品种。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的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按年度向股东会和董事会申请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额度,并在授权范围内规范开展业务。
(二)业务规模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
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产品及其组合;
交易场所:境内外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通过港交所、新交所、芝交所等合规交易场所。
(五)业务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相关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如下:
(一)市场波动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基本原则,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基于真实基础交易,严禁脱离实体业务需求的投机交易,并选择结构清晰、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的产品。
(二)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合约为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合约,或通过有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参与的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市场合约。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能够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三)资金计划变动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汇资产负债和外汇收支为依据,对外汇衍生品的运用做好资金计划。如标的物对象发生变化,及时采用诸如提前交割、展期、平仓等对应措施。
(四)内部合规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定期进行合规性内部审计,确保业务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39
物产中大2026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
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品种:商品品种包括金属、能源、化工、农(副)产品、矿产品等,业务品种包括商品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
业务规模:2026年度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过 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和效果受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6年度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二)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过 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金属、能源、化工、农(副)产品、矿产品等,业务品种包括商品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场所为国内外期货交易所及场外市场。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期限,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受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市场的行情变动幅度远超现货价格变动幅度,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操作风险: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流动性风险: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时,可能发生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技术风险:
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导致意外损失发生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推动省属企业金融衍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标和原则、组织体系和授权、业务开展要求、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
2、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纳入集团年度全面预算,每年度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求,确定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等相关指标的年度预算,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3、强化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执行,严格合规管理,规范开展授权审批、交易操作、资金使用。交易品种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不得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交易工具规则清晰、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最大损失可控。
4、提升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人员业务能力,配备充足具有3年以上从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经验、专职专业的交易、研究和风控人员,健全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风控机制和信息化系统。
5、对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加强日常监控,动态开展资金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严格履行保证金追加审批程序,对于未经批准的操作方案,不得拨付资金。不得以个人账户(或个人名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6、优化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环境,建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系统,覆盖业务全流程,嵌入内控制度要求,实现“现期一体”管理,具备套保策略审批、交易信息记录、风险指标监测、超限额或违规交易预警等功能,对所有业务进行监控,实现在线实时监测和预警。
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处理
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利用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延伸供应链上下游集成服务,有利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38
物产中大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且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年(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计算并发放薪酬。
本议案须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6-028
物产中大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2026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6-2029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6-2029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文件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各项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授信关系、开展融资合作、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等)。为统一决议文本格式,提升融资业务效率,加强担保业务管理,现就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提出以下议案:
1、根据公司2026年度融资预算安排,在公司本级融资峰值不超过400亿元(含)的额度内,审核并签署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文件。
2、根据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算安排,审核并签署为以下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文件:为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亿元,为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亿元。
3、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十七、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新、陈孝回避表决)
依据现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领取薪酬的董事2025年度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情况(按权责发生制口径,绩效年薪为预估数,不包括归属于以前年度的应发未发薪酬)如下:
董事长陈新税前报酬为116万元;董事、总经理陈孝税前报酬为38.67万元;原董事许强税前报酬为104.4万元;原职工董事邵燕奇按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岗位考核发放,税前报酬为90.48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据现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情况(按权责发生制口径,绩效年薪为预估数,不包括归属于以前年度的应发未发薪酬)如下。
副总经理骆敏华税前报酬为98.6万元;副总经理罗畅税前报酬为98.6万元;副总经理李兢税前报酬为98.6万元;原副总经理李刚税前报酬为98.6万元;原副总经理吴斌税前报酬为57.52万元;原董事会秘书殷畅税前报酬为90.48万元;原财务总监王奇颖税前报酬为90.48万元;原数字总监胡健税前报酬为126.67万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修订《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2026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九、关于拟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25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费总额:不超过1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1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十、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三十一、关于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落实情况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落实情况的公告”]
三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6-033
物产中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1,480万(包括子公司物产环能(603071)单独支付的审计费用120万元,子公司物产金轮(002722)单独支付的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1,230万元、内控审计费250万元。扣除物产环能和物产金轮后审计费用1,2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1,050万元、内控审计费200万元。
2026年将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37
物产中大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陈新董事长提名,聘任罗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罗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备案通过。
罗畅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传真:0571-85778008
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邮箱:stock@wzgroup.cn
特此公告。
附件:罗畅先生简历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罗畅先生简历
罗畅:男,1973年12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钢基建技改部副部长,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副处级管理人员,浙江杭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在外职工服务中心主任,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省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下转27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