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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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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蒯玉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明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扣除股权支付影响后,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274,620.88元,同比增长2.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698,070.64元,同比增长11.9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6月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认购私募基金渤海华美八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1年5月更名为上海祥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5日披露《关于公司参股并购基金进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2025年2月6日披露《关于公司参股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届满拟进行清算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年12月27日披露《关于参股并购基金进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2026年1月26日披露《关于参股并购基金进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及2026年2月14日披露《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有关该私募基金的相关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蒯玉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蒯玉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蒯玉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蒯玉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蒯玉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蒯玉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积极推动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与水平,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拟通过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促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80,567,433.31元,盈余公积为70,545,023.35元,资本公积为4,331,051,770.39元。

依据《公司法》、财政部《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70,545,023.35元及资本公积1,010,022,409.96元,两项合计1,080,567,433.31元,以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系以往年度累积亏损所致。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具有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毕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的盈余公积将降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3,321,029,360.43元,未分配利润则由负值弥补至0元。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将推动公司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切实增强公司投资者回报能力,从而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公积金弥补亏损之事项,符合《公司法》、财政部《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举措有助于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并可切实回报投资者,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以公积金弥补亏损之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母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以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因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涉及的156.2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5年3月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潘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

(二)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5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发布了《妙可蓝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1)。

(三)2025年3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及《2025年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四)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确定以2025年4月7日为授权日,向202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人民币15.83元。公司监事会对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5年5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股票期权最终授予对象人数为201人,授予数量为797.50万份,行权价格为15.83元/份。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六)2026年1月21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5年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对应16.50万份股票期权),拟予以注销。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于2026年1月22日办理完毕。

(七)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5年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对所涉及的156.2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拟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一)原因

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

(二)数量

公司拟对所涉及的156.2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引发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系依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事项范围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156.2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拟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与数量均合法、有效。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注销其对应失效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宜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期未解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注销股份数量:1,60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0,053,647股变更为508,453,647股。

● 拟回购价格:9.90元/股加上同期AAA级中债中短期票据收益率利息之和。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涉及的1,600,000股股份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2025年4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3)中持有的8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70),过户价格为9.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因《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对所涉及的1,600,000股股份予以回购注销。

二、拟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原因、数量

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涉及的1,600,000股股份予以回购注销。

(二)价格

本次拟回购价格为9.90元/股加上同期AAA级中债中短期票据收益率利息之和。

公司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事项支付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按过户价格计算的回购金额为15,840,000.00元(不含按《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应支付的同期AAA级中债中短期票据收益率利息)。

三、股本结构拟变动情况(下转5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