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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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前装市场方面,经过近年持续不断的资源倾斜、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公司车规级胶膜新材料已经在产品可靠性、质量稳定性、环境适应性、寿命周期、认证标准等方面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紧扣国产替代、国产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持续拓展新能源汽车品牌业务,市场份额快速扩大,直接和间接(通过一级供应商)与比亚迪、吉利、长城、奇瑞、北汽、东风、江淮等主流国产自主新能源品牌以及通用、福特等知名合资品牌批量化供货,产品终端配套吉利极氪/领克系列、王朝系列、海洋系列、腾势系列、东风奕炫/奕派系列、GL8等多款热门畅销车型。
汽车后装市场方面,公司基于TPU、PVC等功能性保护薄膜的制造工艺基础,前瞻性建构汽车三膜(车衣膜、改色膜、车窗膜)全产业链布局,形成覆盖TPU隐形车衣、PET改色膜、TPU铸彩膜及车窗膜的多元产品矩阵,提供“全场景、多维度、一站式”的汽车保护解决方案。在产业链垂直整合上,公司在江西建立行业领先的“汽车胶膜材料超级工厂”,配备标准千级无尘车间与智能化产线,已实现TPU基材制造、PVC面膜压延、涂层配方、制胶涂布等关键环节的产业链布局。在市场拓展上,公司积极布局4S集团、出口外贸、自有品牌等多种路径,并参与制定《汽车漆面保护膜施工技术规程》、《汽车改装用改色膜》等多项团体标准,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针对个性化终端客户市场,公司旗下高端汽车膜品牌“途霓”可提供百余种颜色选择以适应终端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4、可降解新材料
随着双碳政策约束和人类环保意识的加强,开发既可降解又性能优异的生物基可降解材料成为绿色材料研究的关键方向。公司始终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凭借前瞻性的市场洞察力布局生物基可降解新材料,产品主要包括特种纸、可降解自粘标签材料、可降解纸基胶带材料、再生纤维素薄膜胶带等多款生物基可降解胶粘新材料及创新包装新材料。
公司可降解材料的原料主要源于非粮生物质资源,来源丰富广泛,具有良好的生物降解性能,绿色环保。公司近年来以“谋创新、重投入”的理念持续发力可降解材料产业,投入大量资源布局可降解、可循环、可回收新材料产品,形成从环保特种纸制造、离型涂覆、绿色胶粘剂制备到高精密涂布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截至目前,公司可降解新材料系列产品已经通过国标可降解认证、OKBiobased生物基含量认证、ISO14021循环含量认证、GRS全球回收标准认证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严苛的绿色环保认证体系,为产品打入全球市场奠定基础,为应对市场转型储备了充足动能。
环保材料市场当前呈现双重驱动态势:消费升级推动新式茶饮、生鲜冷链等新兴行业对环保包装的迫切需求,叠加快递业爆发式增长带来的环境治理压力。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已达1,989亿件,伴随《快递暂行条例》对可降解材料的强制推广,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与环保政策形成共振。公司已与多家头部物流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公司可降解胶带、物流标签等产品,既解决传统塑料包装的环境难题,又满足电商物流对包装强度、信息承载等功能性要求,助力包装供应链的绿色转型。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和“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原材料采购以公司实际订单进行,并根据库存情况和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对主要原材料作一定备货采购。通过规范的供应商评价体系,筛选出优秀的供应商并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障原料供应的高品质与稳定性,并采用SRM供应商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进行供应商管理,促进成本的精细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安全库存”模式指导生产。销售部依据客户订单及市场预测制定详尽销售计划,交由计划部门统筹生产安排,依托ERP系统高效分配生产任务,各部门严格按照指令执行生产,并于ERP系统同步进度确保全程可追踪。针对定制化产品需求,计划部将协同技术部,精准调整生产工艺以满足客户需求。
3、销售模式
外销方面,公司以ODM、OEM的形式为全球各地品牌提供代工生产为主,部分海外客户直接向公司采购母卷,由客户自行后道加工为成品后出售给最终消费者。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国际展会、竞标、客户介绍、网络宣传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市场开拓,或与长期合作伙伴直接洽谈采购意向。公司外销始终秉承“客户多元化、区域分散化”的经营策略,产品远销欧洲、亚洲、美洲、非洲、大洋洲等区域,客户遍布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以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赢得全球客户的信赖,分散的市场分布及多客户的收入组成使得公司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内销方面,公司采取直接销售和经销商销售,辅以网络销售。通过参加行业展会、团队自主销售、竞标、客户介绍等方式拓展国内销售渠道,积累客户资源。同时,为扩大内销市场和塑造品牌形象,公司积极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趋势,利用淘宝、京东、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并积极探索新媒体销售模式,在抖音、视频号、小红书等短视频和内容平台运营宣传。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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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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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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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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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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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9,077.78万元,同比增长7.83%;实现利润总额11,401.55万元,同比减少32.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01.42万元,同比减少24.0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6.48万元,同比减少75.0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44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9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该议案时,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董事吕新民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44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吕新民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2026年年度报表审计服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6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
上述借款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应在上述借款预计额度内,以各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具体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6年5月17日届满,现拟提请股东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提名吕新民先生、江海权先生、洪研女士、黄文娟女士和胡嘉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逐项表决:
(1)提名吕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提名江海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提名洪研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提名黄文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提名胡嘉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6年5月17日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包敦峰先生、杨柳勇先生和张彦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包敦峰先生、杨柳勇先生和张彦周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逐项表决:
(1)提名包敦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提名杨柳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提名张彦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沈梦晖先生、张彦周先生、杨柳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管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9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及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及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吕新民: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苍南县安得利胶带厂厂长。2002年,创立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苍南县藻溪镇商会会长,上海苍南商会常务副会长,江西抚州客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江西省抚州市人大代表,上海青浦工商联协会常务副会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江海权: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曾就职于九江市封缸酒厂、江西龙腾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九江汇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洪研: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10月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在永冠新材工作,历任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现任采购部总监、公司董事。
胡嘉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历,曾就职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组织部,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董事。
黄文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中级会计师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职于广东广汇会计师事务所、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包敦峰:男,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杭州中奥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浙江浙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永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6年1月至今,任蓝河科技(绍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另兼任常州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4520),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300893)独立董事。
杨柳勇: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大学金融学教授、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彦周: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法律硕士。曾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区域主管、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浙江麦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014,168.10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7,505,681.46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50,568.15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27,777,319.5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12,986,372.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5,964,166.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37,741,830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556,551股,以228,185,27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18,527.9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40%。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30,099,387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2,917,914.9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6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556,55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纪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庄超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2025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年度报表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一致,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年度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2026年年度报表审计服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两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董事吕新民回避表决,该议案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全体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情况、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等,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审议、确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制定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薪酬方案及构成
1.董事的薪酬方案及构成
1.1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2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1.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具体标准为税前7.2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构成
2.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三部分构成,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2基本薪酬:为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相应职位履行工作职责所得的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制定并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2.3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2.4中长期激励(如有):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五)薪酬发放与管理
1.董事的薪酬发放与管理
1.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1.2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具体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1.3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的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1.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1.5若相关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视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如有)予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1.6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与管理
2.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的具体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绩效年薪根据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发放。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4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视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如有)予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2.5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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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授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投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的公司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说明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6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
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根据经营实际需要,该担保额度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具
体担保事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业务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6日,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1,220.04万元(不含本次预计额度),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8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1: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按市场习惯,产量、销量计量单位分二类,分别为万平方米、万千克;
注2: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万千克)产销率低系OPP膜等存在部分自用再加工成OPP胶带出售所致。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按市场习惯,产量、销量计量单位分二类,分别为万平方米、万千克。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仍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需要的品种如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纸浆、橡胶、动力煤、集运指数等价格在近年来波动十分明显。公司拟开展部分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和海运费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1、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150,000.00万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2、外汇衍生品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4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和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为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交易品种,且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期货品种,如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纸浆、橡胶、动力煤、集运指数等。交易场所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境内合法期货交易场所。
2、外汇衍生品业务
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币种。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大宗商品和海运费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下转5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