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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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持续健全内控体系,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治理根基。进一步多元化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便利性,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不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五、健全ESG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连续四年披露ESG报告,围绕“全球半导体供应链的卓越建设者、贡献者”愿景,结合可持续发展相关指引、标准和利益相关方诉求,完善管理体系,致力于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科技创新、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推进环境友好建设。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动可持续发展,携手更多的客户、员工、股东/投资者、政府与监管机构、供应商、合作伙伴、社区及公众等各方利益相关者,共同打造更加美好的社会和可持续的未来。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5年,公司及时反馈传递资本市场各项管理要求,全力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线上、线下培训,确保“关键少数”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提升其履职技能和合规知识储备,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法律法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和专业素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保薪酬与绩效紧密挂钩,强化经营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
2.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
3.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为12万元/年。
4.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三)薪酬发放
1.公司董事长、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及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按月度发放。
2. 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计算应向高管实际发放的年度绩效薪酬,并结合已预发部分,就差额部分进行支付。若根据最终评价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奖金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五、其他说明
1.薪酬方案中的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薪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025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行政会议室(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股东会”,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不晚于2026年5月15日16:00。
3、登记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联系人:吴能云、李志鹏
联系电话:0571-86597238
联系邮箱:lionking@li-on.com
邮编:310018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立昂微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立昂微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立昂微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董事会ESG委员会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董事会审议,至少每年一次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公司制定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报告正文中解释说明,详见实质性议题分析章节。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立昂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号)核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9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39,0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187.59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12.41万元,已于2022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581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主承销商东方投行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4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东方投行通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2024年9月2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方投行变更为东方证券。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开立的6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募集资金保证金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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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2022年12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99.0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724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7日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开始,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截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4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年6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2025年11月6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开始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8,815.01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仍有8,815.0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鉴于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88010100101880777)将不再使用,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同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6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产600万片6英寸集成电路用硅抛光片项目”于2025年12月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840.2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全部用于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立昂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立昂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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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2022年11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86,993.57万元,该金额不包含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187.59万元。
[注2]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景气度偏弱,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迟,整体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结合相关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经审慎研究,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等的情况下,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和“年产600万片6英寸集成电路用硅抛光片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由2024年5月延长至2026年5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未来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自首次延期以来,因半导体硅片行业在一段时期内仍处于下行周期,造成公司已投产的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产能利用不足,导致公司现有已投产的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在投产初期已经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若按照原定建设计划投入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业绩风险。因此公司放缓了对“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所需新建的外延车间厂房的建设进度,对设备的采购节奏进行了阶段性调整,致使公司“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预计无法按照计划进度完成。经综合分析与审慎评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并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将“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注3]“年产600万片6英寸集成电路用硅抛光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原预计为2026年5月,实际结项时间为2025年12月。该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从第3年开始达到生产负荷的70%,第4年达到生产负荷的85%,第5年及以后达到生产负荷的100%。该项目2025年处于产能爬坡期,故未达到生产负荷100%时的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244.42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88,598.9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4,992,873.03元。为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1,377,81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591,500股后,即以668,786,31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317,946.5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44.42万元,同比2024年度已大幅减亏,亏损主要系公司扩产项目陆续转产导致的折旧摊销支出等原因,但得益于半导体硅片板块盈利能力的复苏,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保持稳健增长,2025年年度实现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11,971.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864.40万元,现金流储备充足。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903.1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而做出。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将实际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此,尽管公司2025年全年净利润为负,但公司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已经复苏,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稳健。在此前提下,为延续投资者回报连续性,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公司拟通过实施现金分红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彰显公司长期价值理念。本次分红金额与经营现金流匹配、与公司业务所处阶段相符,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综上,本次分红方案兼顾了政策导向、市场信心与财务安全,是公司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的重要举措,具备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28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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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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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对资金的需求,2026年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微”)新增对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泓微电子”)、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金瑞泓”)、金瑞泓微电子(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金瑞泓”)、金瑞泓昂扬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泓昂扬”)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新增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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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合并的全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
2.前述资产负债率数据为单体报表数。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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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均为单体报表数。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期间依据实际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是用于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方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7,833.81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57,833.81万元,公司为除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0,公司合计担保余额357,833.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7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以电话、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并重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8.1王敏文先生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王敏文、王哲琪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2陈平人先生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陈平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3吴能云先生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吴能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4王哲琪女士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王敏文、王哲琪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5王昱哲先生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王昱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6张旭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张旭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7吴仲时先生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吴仲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8李东升先生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东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9凤坤先生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凤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陈平人、吴能云、凤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1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1.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陈平人、吴能云、凤坤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一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2025年-2027年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最新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昂微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积极贯彻落实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总结2025年度主要工作,并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陈平人先生,因个人年龄因素,根据本人意愿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其个人意愿,同意解聘陈平人先生担任的总经理职务,解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陈平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继续担任其在控股子公司的其他现任职务。
陈平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以来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对陈平人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总经理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并重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现任常务副总经理凤坤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凤坤先生自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公司硅片事业部总经理以来,为公司硅片事业部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其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经验、技能和素质,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总经理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28日
凤坤先生简历:
凤坤,男,1977年出生,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MBA硕士。1999年至2010年历任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班组长、车间主任、计划经理、生产总监;2011年至2023年历任西子电梯集团总裁助理、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助理主任等。2023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硅片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 020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