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16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达创智”)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华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或列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50人,代表股份80,88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5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80,64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4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3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人员: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列席会议人员: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5%;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5%;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5%;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5%;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00%;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00%;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7.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5%;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7.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5%;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7.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5%;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7.04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5%;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7.0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8%;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 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8%;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0%。
关联股东叶金晃先生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
8.02 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8%;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0%。
8.03 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8%;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0%。
关联股东叶金晃先生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
8.04 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8%;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名非独立董事:王亚华、王腾翔。
总表决情况:
9.01 候选人:王亚华 同意股份数:80,648,913股。
9.02 候选人:王腾翔 同意股份数:80,648,91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 候选人:王亚华 同意股份数:80,013股。
9.02 候选人:王腾翔 同意股份数:80,018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名独立董事:沈哲、林晖。
总表决情况:
10.01 候选人:沈哲 同意股份数:80,648,915股。
10.02 候选人:林晖 同意股份数:80,648,91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 候选人:沈哲 同意股份数:80,015股。
10.02 候选人:林晖 同意股份数:80,015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锦屏律师、伍艳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在核查后认为:通达创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1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工会法》、总工发〔2012〕12号《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叶金晃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叶金晃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叶金晃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叶金晃先生简历
叶金晃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澳大学MBA,2008年7月至2018年11月担任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20年3月担任深圳通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通达(厦门)通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通达(厦门)精密橡塑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7月入职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前身),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担任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监,2020年4月起至2025年9月担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监,2025年9月起担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及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金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72,7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1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2名(未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2名;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1名。5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非独立董事3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未含职工代表董事):王亚华先生、王腾翔先生
独立董事:沈哲先生、林晖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叶金晃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两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不存在独立董事在本公司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且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林东云女士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本次换届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东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董事会对林东云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19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共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于相应的解除限售期内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2025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因个别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67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发布于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0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3,836,944股减少至113,120,16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3,836,944元减少至人民币113,120,164元。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若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
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6月1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雪峰
联系电话:0592-6899399
E-mail: czstock@xmcz.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请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补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请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补充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示: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现场申报,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20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先后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7日以口头及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王亚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王亚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及企业发展的工作需要,选举王亚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3、审议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尤军峰
董事会秘书:陈雪峰
财务总监:张芸彬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6-021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亚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组成情况
■
沈哲先生、林晖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总经理:尤军峰
董事会秘书:陈雪峰
财务总监:张芸彬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秘书陈雪峰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
联系电话:0592-6899399
邮箱地址:czstock@xmcz.cn
四、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张靖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靖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2,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董事会对张靖国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董事长的简历》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1、董事长简历
王亚华先生:1955年出生,系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厦门大学EMBA,1988年至2019年10月担任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主席)兼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担任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董事长,2020年4月起担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劳动模范,2020年9月被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授予“第十八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称号,2023年3月被厦门市政府授予“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
王亚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的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亚扬(已故)、王亚榆、王亚南为兄弟关系,四人系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通达现代家居(香港)有限公司、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王亚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王腾翔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附件2: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王亚华先生:简历见附件1
王腾翔先生:1984年出生,系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士,2009年9月至2015年3月担任深圳中南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2年3月至2018年6月担任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5月至2020年6月担任尚格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今担任维景价值资本(Viking Value Capital)董事,2015年5月至2020年3月担任兴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担任金泰国际金融有限公司(J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IMITED)投资总监,2020年4月起担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腾翔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亚南之子,与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亚榆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亚华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叶金晃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澳大学MBA,2008年7月至2018年11月担任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20年3月担任深圳通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通达(厦门)通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通达(厦门)精密橡塑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7月入职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担任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监,2020年4月起至2025年9月担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监,2025年9月起担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及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金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72,7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沈哲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9月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任教,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85)、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34)独立董事。2023年5月起担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林晖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9月至1994年9月任职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1994年9月至1996年12月任职于福建省司法厅,1996年12月至2013年9月担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3年09月至今担任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并兼任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33)独立董事。
林晖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附件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尤军峰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5月至2019年5月历任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08年10月至2020年3月担任深圳通达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通达(厦门)精密橡塑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被聘为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理事长。2019年6月入职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担任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起担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军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0,7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陈雪峰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10月至2022年9月,历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法务负责人)。2024年3月,入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27日至今,担任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雪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张芸彬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夏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资金管理部经理,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等职务。202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芸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2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