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滩水电”)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湾水电”)90%股权、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水塘水电”)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筱溪水电”)88%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51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后,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高滩水电85%股权、铜湾水电90%股权、清水塘水电90%股权、筱溪水电88%股权。根据高滩水电、铜湾水电、清水塘水电、筱溪水电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等相关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滩水电85%股权、铜湾水电90%股权、清水塘水电90%股权、筱溪水电88%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高滩水电、铜湾水电、清水塘水电、筱溪水电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尚需确定过渡期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并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2、公司尚需就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3、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就前述发行涉及的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深交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4、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等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5、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6、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具备实施标的资产过户的条件;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已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在本次交易各方依法、依约履行的情形下,其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具备实施标的资产过户的条件;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所涉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3、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在本次交易各方依法、依约履行的情形下,其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6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1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7日(星期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6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7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薇伊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咨询电话:0731-8878929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