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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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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7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证券投资部全权办理股东会准备事宜。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8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8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详见同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正清先生、刘冰洋先生、敖凌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曾建国先生、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沈凌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建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的六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正清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益阳制药厂车间主任、副厂长,湖南益阳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披露日,刘正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42%的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正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刘正清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冰洋先生:199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海南汉森控股(有限合伙)投融资部副总监,现任湖南达麟汉森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拓浦精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刘冰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冰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刘冰洋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敖凌松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湖南正清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区经理,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四磨汤产品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湖南中达骛马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披露日,敖凌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敖凌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敖凌松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建国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曾任湖南宏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药学系教授,岳麓山实验室中药材品种创制中心主任。

截至披露日,曾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曾建国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凌芳女士: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大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红岭医院、重庆市红岭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兼职教授。现任湖南省藏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重庆市红岭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天盈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人。

截至披露日,沈凌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凌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沈凌芳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琛女士: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专职律师。曾在湖南师范大学工作八年,现任湖南弘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

截至披露日,陈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陈琛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人员信息

(6)业务规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蔡素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蔡素华和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素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在从事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证件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第9、10项提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会议公司将对参与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予以披露。

4.除第7、8项提案因全体董事回避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他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方式须在2026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唐丽凤、陈曼辉

2.联系电话:0737-6351486

3.传真:0737-6351067

4.通讯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邮编:41300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412

(二)投票简称:汉森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法人)出席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按委托人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投票 □委托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说明: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请在“议案”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方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7万元/人/年(含税),按年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等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员工薪酬管理有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

四、薪酬发放方式

(一)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采用月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结算方式。具体为:

1.月度结算:按月进行发放,包含月度绩效奖励。

2.年度结算:年度绩效奖励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年度兑现,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年度末进行预发,原则上不超过年度绩效奖励基数的80%;二是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根据已预发的年度绩效奖励与实际应发的绩效奖励差额多退少补,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职工代表董事薪酬发放按照员工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一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