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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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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4版)

19.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14:0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致同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7)截至2025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8)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82亿元。

(9)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为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为4,156.24万元。

(10)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11)历史沿革:致同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业务资质:致同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13)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4)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具体审计工作。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1,877.29万元。

(2)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未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情况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情况如下:

彭云峰先生、杨燕君女士、叶聿稳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5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人民币3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的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拟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启动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基于对致同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采用单一选聘方式,邀请致同事务所参与商谈,承接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2026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拟签字项目组成员的履职能力、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后续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请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公司一楼(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提案4、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于提案5,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叶远璋先生、叶德玲女士、谢瑜华先生均需回避表决;关于提案9.01,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6年5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传真、邮件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0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2)会议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3)会议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4)会议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5)联系人:卢宇凡、李小霞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不派发礼品及补贴。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3”,投票简称:“万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至09:25、0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