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1版)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针对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799.5642万份,预留授予期权41.3713万份,合计840.9355万份。前述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针对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2年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2,354.7639万份。前述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六、法律意见书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报告全文。

2、本2025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海尔智家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简称“ESG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代表董事会对公司ESG相关事宜进行全面监督并履行相关ESG管治职责。2025年,ESG委员会下新设ESG执行委员会,由核心管理层组成,负责将ESG策略融入公司的战略运营中。ESG执行委员会下设ESG执行办公室及各链群,负责公司ESG具体执行工作。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委员会审议并上报董事会审议,每年不少于2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实施细则》;海尔智家结合业务特点及ESG目标,将ESG关键指标如培训到位率、以旧换新成效、反舞弊调查、质量损失、质量认证、安全生产等纳入对应管理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以驱动ESG目标实现。 此外,我们还将ESG指标与部分高管及核心员工薪酬挂钩,以推动ESG工作与公司运营相结合。以资源再生为例,高管承接回收、拆解与再生指标,每月对指标结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高管薪酬挂钩。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经评估,“科技伦理”及“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对本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在深圳市龙岗区星河WORLD园区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吴琪、汪华以通讯方式参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华刚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孙丹凤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孙丹凤回避表决)

为实现公司2026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和实施2026年A股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办理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按照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2026年A股持股计划;

3、办理2026年A股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4、变更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确定或变更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5、对2026年A股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6、在2026年A股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授权董事会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7、对2026年A股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8、变更2026年A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9、拟定、签署与2026年A股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10、2026年A股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2026年A股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1、办理2026年A股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述和修订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Kevin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授权人士办理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6日,公司发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以下简称“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中文翻译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述和修订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计划期限从5年修改为10年,新增追回机制,其他修改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重述和修订的《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规则》。

为保证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授权人士在2026年至2030年依据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办理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考虑、委任并成立管理委员会,变更管理委员会成员,并授权管理委员会所有权力处理有关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2、授权董事会根据合资格人士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发展及成长贡献或其他合适因素厘定合资格人士就不时授出的奖励的合资格基础,根据公司各年的经营情况及整体安排,决定用于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资金额度。

3、授权董事会授出奖励予其不时选出的合资格人士。

4、授权董事会厘定奖励条款及条件,及决定归属条件是否已经达成。

5、授权董事会决定根据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如何归属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

6、授权董事会对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及奖励条款作出厘定及解释。

7、授权董事会监督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日常管理。

8、授权董事会在符合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的前提下,为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行政事务,解释、执行及运作而订立或变更相关安排、指引、程序及规章,如相关的变更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提请股东会或/及相关的监管机构,董事会或相关授权委员会则需获得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授权。

9、授权董事会订立及监督有关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绩效目标。

10、授权董事会批准奖励函、归属通知书、确认函、转让函等的形式。

11、授权董事会就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需要委聘银行、会计师、律师、顾问及其他专业人士。

12、授权董事会为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目的,就处理及按照信托契约托管受限制股份单位,签立与开设证券户口的有关文件。

13、授权董事会执行、修改及终止有关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14、授权董事会签署、盖章或任何一名董事及授权人、执行、修改及终止有关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文件(包括信托契约),并就实现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的条款的实施及意图采取行动。

15、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授予之权利。

16、授权董事会批准、确认及追认任何董事在这些决议案生效日前就这些决议案拟进行的事项、据之拟进行的交易而采取的行动。

17、批准公告及通函的内容,以及批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刊登公告及于公司网站刊登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孙丹凤回避表决)

因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第五个行权期行权的业绩条件未达成,公司拟注销对应的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合计840.9355万份。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的业绩条件未达成,公司拟注销对应的已授予期权合计2,354.7639万份。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管理模式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孙丹凤回避表决)

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及股东会的授权,因公司2021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尚存部分股票未归属待处理,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与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决定将2021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2021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不超过五年”变更为“不超过96个月”,且同意相应修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中涉及2021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有关条款。

2021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原管理模式为“委托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原资产管理机构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2021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决定将2021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或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管理模式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回避表决)

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因公司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尚存部分股票待处理,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与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决定将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不超过五年”变更为“不超过96个月”,且同意相应修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中涉及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有关条款。

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原管理模式为“委托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原资产管理机构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决定将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或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5年3月27日、2026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A股的相关方案,截至目前,公司A股回购专户内共计持有回购股份101,237,386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公司A股回购专户内的74,541,486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A股回购专户中的74,541,48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6)。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类别股东会审议。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据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克勤先生任期即将届满。王克勤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财务管理、战略决策及风险管控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资格审查及审议研究,现提名萧耀熙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替任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萧耀熙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就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备案,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的审核意见。候选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萧耀熙,男,生于1960年。中国香港籍,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数学学士、香港注册会计师、加拿大安省特许专业会计师。萧耀熙先生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自1996年6月至2023年5月,在德勤中国和德勤亚太区历任多个高级管理职位。其曾在德勤亚太区任公司发展领导人,负责推进亚太地区大量收购项目;在德勤中国任首席运营官兼副首席执行官、华东区主管合伙人、华东区审计主管合伙人,领导德勤中国的运营,拥有资深的审计和会计专业背景,在审计、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岗位工作超25年。2015年荣获上海市“白玉兰荣誉奖”。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特别授权回购不超过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30%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获得中国香港地区《股份回购守则》及德国所有必要法律及监管批准的前提下,拟根据当时情况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D股回购要约,以收购最多81,044,512股D股,占已发行D股总数的30%,以下简称“D股回购”。相关事项需要经过股东会、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1、D股回购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D股(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90D)。

(2)回购方式

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的自愿公开股份回购,D股回购要约将完全依据德国法律进行,具体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定。

(3)回购股份数量

最多不超过81,044,512股D股,占已发行D股总数的30%。

(4)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由公司在D股回购要约文件中确定。回购价格不得比D股回购要约公告日期前第三(3)个交易日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Xetra交易系统的收市价高出5%以上,亦不得比该收市价低5%以上(不包括附带收购成本)(以下简称“回购价格范围”)。仅作为参考,公司参考最后交易日前六个月期间D股于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及最低收市价后,预期回购价格范围将约为1.780欧元(约16.394港元)至2.159欧元(约19.884港元)(以下简称“示意性价格范围”)。如示意性价格范围有任何变动,或最终回购价格超出公司不时公布之示意性价格范围,公司将在必要时另行公布及/或遵守所有必要的法律及监管规定。最终回购价格将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要约寄发时的具体情况、A股、H股及D股市价及本公司财务状况而确定。

在确定回购价格时,公司亦会考虑回购D股是否有权享有股息及/或董事会不时可能宣派的任何其他D股中期股息。

预计即使D股回购要约获悉数接纳,亦不会对公司的营运资金或负债资本比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务年度的综合经审核账目披露之情况相比)。

(5)回购资金来源

以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

(6)回购股份处置

本次回购的D股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7)回购期限

审议通过D股回购要约方案之日起九个月内。

(8)回购可行性

D股过往的价格及流通性往往低于A股及H股,D股回购要约能提供灵活性,对公司及股东整体有利。如将来任何时候,D股的交易价格较A股及H股当前市价折让,公司可通过本次D股回购要约,为D股股东提供一个宝贵的退出机会,使其可通过接纳该要约来变现其投资。同时该等回购交易将惠及继续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因其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随公司回购的D股数量而增加,从而导致每股资产净值及/或每股盈利上升。鉴于D股的流通性较低,公司将优先采用D股回购要约来回购D股,因为与每年在年度股东会上获授的一般授权进行市场回购相比,此乃收购大量D股的更有效方法。公司计划,于本公告中D股回购要约完成或终止前,公司不会在场内市场上回购任何D股。当董事认为相关回购对公司及股东整体有利时,方会进行本公告项下D股回购要约。

2、成立独立委员会

就D股回购事项,由全体非执行董事(即宫伟先生、俞汉度先生、钱大群先生及李少华先生)以及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王克勤先生、李世鹏先生、吴琪先生及汪华先生)组成独立委员会,并由该等委员会成员自行按需要决定委任他们之中一人为独立委员会主席。独立委员会将事先批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将就建议D股回购要约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3、股东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

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于授权有效期内按照证券上市地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表现、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自主决定是否启动、暂停或终止本次回购,并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及方式,及其他回购指标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交易场所等),根据监管要求或市场情况变化,对回购方案进行必要补充、调整;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开立境外股票及相关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4)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成立独立委员会,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办理回购股份的交割、结算、付款及股份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7)按实际需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财务审计机构等专业机构,并确定其报酬;

(8)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回购D股方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实施完毕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回购D股方案;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在必要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D股回购计划可随时停止、暂停或恢复。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类别股东会审议。

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因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而需减少注册资本等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7)。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监管机构有关“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及行动倡议,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质量,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明确公司投资价值,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参与,公司从提升经营质量、增加投资者回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践行可持续发展和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等方面制定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8)。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30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以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24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推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要点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以“人单合一”驱动员工创业创新,推进公司智慧家庭战略的实施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为用户创造价值,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驱动员工承接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推动公司实现业绩增长。

2、实现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绑定,创造股东价值

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或相关权益,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治理架构,实现管理层、核心员工与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绑定,建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

3、吸引人才,创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支持一流人力资源的开放平台,能更好地吸引创业团队、激励公司经营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人才以及公司所需的其他关键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计划应当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持有人确定的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持有人是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年轻高潜人才。此外,公司实施的本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本计划的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本计划的覆盖范围包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人应当是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关键人员。

四、资金来源

考虑到公司薪酬考核机制的连续性,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额度为87,040万元。

五、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如下:

(1)拟受让公司以前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票。以前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股票均系以市场价格(即“建仓价格”)从二级市场回购或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购买的股票。本次受让价格(注)按照回购成本确定(在建仓价格基础上,适当考虑除权除息因素调整后的价格),具体数量届时根据受让金额及受让价格予以确定;

(2)回购本公司A股股票。该等股票可由员工持股计划从二级市场以市场价格回购股票,或受让海尔智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该等股票也系从二级市场以市场价回购所得)。若受让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则受让价格(注)按照回购账户中累计回购的股票的均价进行确定(均价按照回购账户累计购买的总金额除以回购账户累计的股票数量),具体数量届时根据受让的回购股票的交易均价予以确定。

注:前述受让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本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在本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公司采用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员工持股计划有权公平参与认购。

本计划独立于其他期员工持股计划,但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包括H股员工持股计划等)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持有人的情况及份额分配

持有人范围包括部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年轻高潜人才。

本计划确定的参与人员共计不超过2,667人。本计划的资金总额为87,040万元(或份)(含)。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3名,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孙丹凤、赵弇锋、李洋、宋玉军、管江勇、吴勇、付松辉、孙佳程、JAMES QUN LIU (刘群) 、刘晓梅,共持有份额6,853万元,占本计划的7.87%;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年轻高潜人才2,654名,共持有份额80,187万元,占本计划的92.13%。

七、存续期、锁定期、归属期及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一)本计划的存续期

本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计划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计划终止,也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二)本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

1、本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再融资等情形时,本计划因持有公司股票而新取得的股票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新增股票与其所对应股票的解锁期相同。

(三)本计划的归属

锁定期结束后,管委会基于公司的业绩考核机制对持有人进行考核,考核后归属至经考核合格计划持有人,考核期为三年。在存续期内,管委会有权延长或者缩短归属期并调整相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比例。

本计划的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归属至持有人,本计划锁定期满后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按照40%、30%、30%分三期归属至持有人,具体归属时间在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为激励各考核对象聚焦目标、创造业务增值,推动公司物联网智慧家庭的战略实施,本计划项目下的考核指标如下:

1、本计划下持有人系公司董事、总裁及公司平台人员的,其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按照考核指标达成情况计算归属比例,具体考核指标及规则如下:

注:考核指标须剔除如下影响:①剔除符合标准(标准见本注④,下同)的再融资对ROE的影响:若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等资本市场融资可能对公司净资产及净资产收益率带来影响的行为,则在计算各考核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时应剔除该等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并相应调整各年度考核条件中有关净资产收益率的考核指标,调整方案视具体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②剔除符合标准的并购事项对ROE的影响:在考核年度发生的并购事项对考核指标的影响,在交易交割年度进行剔除。③剔除符合标准的资产出售对ROE的影响:在考核年度发生的资产出售(包括股权类资产出售)事项对考核指标的影响,在交易交割年度进行剔除。④上文所提及的“标准”是指融资金额或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相关事项。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系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变化的审慎决策。根据Wind数据显示,本计划设定的ROE考核目标高于2025年度申万家电行业 ROE的平均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分位,具有充分的挑战性与激励效果。参与人员接受上述ROE目标考核,体现了与股东利益的长期绑定。

2、本计划除上述第1项所列示的公司董事、总裁及公司平台人员以外的其他持有人,管委会根据其业绩表现进行考核,在2026年度、2027年度和2028年度考核结果达标后分别归属40%、30%和30%。管委会有权根据该等人员的业绩表现,决定任一期本计划份额的归属比例、暂不归属或不归属。

3、考核后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

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四)本计划的变更

除本计划另行约定外,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本计划的终止

1、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包括存续期延长的情况)后自行终止;

2、本计划锁定期满后,当本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其他重大事项,经董事会决议终止本计划;

4、除上述情形外,本计划的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本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委会决定资金解决方案及是否参与,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八、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归属及处置

(一)本计划锁定期满之后,在归属期内,基于公司的业绩考核机制对持有人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符合归属条件的,由管委会提出申请后,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理方式:

1、由管委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将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归属至计划持有人个人账户;

2、管委会在存续期间代为出售本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

3、管委会在存续期间继续持有标的股票;

本计划项下归属期为三年,各归属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比例根据前述设置的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由管委会,或由管委会及(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二)本计划股份权益归属

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分红归本计划所有,并优先用于支付受托资产管理机构、托管银行收取的相关管理费用(如有);因持有人业绩考核不合格、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终止等各种原因导致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由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管委会做出归属决议前,持有人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本计划的份额或权益不得转让、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及偿还债务,否则,相应行为无效。

(四)管委会做出归属决议后,本计划持有人应依法缴纳由于参加本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并可选择由本计划出售相应金额的股票用于抵扣个人所得税后,管委会将剩余部分股票归属至个人。

(五)本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除中国证监会、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在公司刊发年度业绩日期当天及之前60日内,或有关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以时间较短者为准);

4、在公司刊发季度业绩及半年度业绩日期当天及之前30日内,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以时间较短者为准);

5、在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6、在知悉任何可能会影响公司证券价格的内幕信息时,至该等信息依法公开披露日后的2个交易日内;

7、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上市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以上第1项-第4项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包括公司延期公布业绩的期间。

九、持有人会议和管委会职责、召集及表决程序

本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方行使股东权利。

(一)持有人会议

1、以下事项需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更换管委会委员;

(2)审议本计划的重大实质性调整;

(3)决定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再融资及其他相关事项;

(4)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及相关主管机构等监管机构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2、本计划持有人会议首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管委会主任选举产生后,本持有人会议由管委会负责召集,管委会主任主持。管委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一名管委会委员负责主持。

3、召开持有人会议,管委会应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时可以经过通知后随时召开。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4、会议表决程序

(1)持有人以其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持有人会议可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表决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除持有人会议、本计划另有规定外,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计划10%以上(含)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5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计划30%以上(含)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1、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3-5名委员组成。管委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管委会设主任一名,由管委会成员1/2以上选举产生。

3、管委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授权管理方行使股东权利;

(4)依据本计划审查确定参与人员的资格、范围、人数、额度;

(5)制定及修订本计划管理办法;

(6)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决定持有人权益(份额);

(7)负责与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的选聘、对接工作(如有);

(8)办理本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解禁、归属等全部事宜;

(9)本计划的融资方式、金额以及其他与本计划融资相关的事项;

(10)行使本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如本计划采用自行管理的方式,则管委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管委会亦可将其资产管理职责授予第三方管理(如选聘资产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本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11)制订、执行本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授权管委会主任在本计划清算分配完毕前具体行使本计划所持股份的股东权利;

(13)决定本计划资产的分配;

(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4、管委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委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委会决议的执行;

(3)经管委会授权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代表本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管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管委会会议根据需要可不定期召开,由管委会主任召集,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全体管委会委员,如遇紧急情况,可临时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方式可以为邮件、电话、传真等。

6、管委会会议应有1/2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召开。管委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会议决议需经管委会委员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字。

7、管委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管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未出席管委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8、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决议,并由管理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十、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

(一)本计划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

本计划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如本计划自行管理,则管委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如本计划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及日常管理的,则由本计划持有人会议或管委会选择合适的资产管理机构对本计划进行管理,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管委会或资产管理机构等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计划的约定管理本计划,确保本计划以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购买和持有标的股票。

本计划持有的股票、资金为委托财产,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二)管理协议(如有)的主要条款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2、类型

3、资产委托状况

4、委托资产的投资

5、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6、特别风险提示

7、管理费、托管费与其他相关费用

8、资产管理计划的清算与终止

9、其他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处置办法

(一)本计划资产构成

1、标的股票;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或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终止、考核等各种原因导致无确定归属对象的其他资产等。

本计划项下资产独立于其他期计划,且独立于上市公司及管理方的资产,上市公司、管理方及上市公司、管理方的债权人无权对本计划项下资产进行冻结、扣押、质押或进行其他处分。

本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本计划资产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二)本计划资产处置办法

1、本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另有规定,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外,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或作其他类似处置。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计划资产进行分配。

2、本计划锁定期满至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资产管理方根据管委会的书面授权出售本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或确定相关股票归属。

3、本计划锁定期满后,本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委会决定是否对资产进行分配。如决定对资产进行分配的,由管委会授权管理方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若本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本计划资产依据前款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管委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备案,本计划即终止。

4、本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管委会或管委会授权管理方对本计划资产进行清算,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现金或股票分配。

十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计划、本计划人员名单。

(二)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本计划及相关议案。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计划的合法、合规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及时公告本计划的相关文件。

(七)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及相关议案。

(八)召开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明确本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及相关主管机构等监管机构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十三、公司及持有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办法

(一)公司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况,本计划不作变更。

(二)持有人的考核不合格

按照本计划第七条第(三)款所述内容执行。

(三)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终止或死亡等事项

1、职务变更

(1)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但仍为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年轻高潜人才,或者被公司委派到公司的子公司任职,则其相关的本计划份额可进行相应调整,原则上不增加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本计划份额。

(2)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由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终止

除因达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外,持有人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退休

除退休返聘外,持有人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而终止劳动关系,则:

(1)若在其退休当年绩效考核合格且接受公司的竞业禁止限制的,则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本计划份额不受影响;如果其退休时间点位于锁定期或位于第一个归属期,则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份额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全部归属。

(2)若在其退休当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丧失劳动能力

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本计划份额不受影响。非上述情形,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5、死亡

如持有人因公死亡的,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本计划份额不受影响,相关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如果发生在锁定期或第一个归属期,则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份额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全部归属给其合法继承人。非上述情形,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或管委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管委会收回并将该部分份额授予本计划其他完成考核指标的持有人;B.公司回购并注销尚未归属的对应标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C.管委会收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四)特定情形

(下转6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