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4日、4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为-12,090,379.12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48,753.40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437,990.22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41,610,481.01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27,437,666.16元。
(四)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0,362.7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卜晓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卜嘉翔、卜嘉城、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8,4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2%;公司剩余外部流通盘较小,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六)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中证指数官网2026年4月24日数据显示,公司最新市盈率为210.04倍,公司所处行业最新市盈率为30.69倍,公司相关指标严重偏离行业合理估值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自2026年4月23日以来,近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换手率分别为13.63%、9.07%、5.72%,换手率出现较大波动情形,公司股价随时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与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q4O19lmi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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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3:00-14: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与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唐庆芬女士,财务负责人周红芳女士,独立董事彭昕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3:00-14: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q4O19lmi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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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庆芬女士
电话:0573-86026183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升募投项目场地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减少场地闲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翔股份”)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实施的前提下,拟将“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该项目”)部分场地暂时对外出租。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暂时调整“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将该项目部分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具体情况
“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20,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347.1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76.74%。
(二)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原因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阶段性承压,新房交付量下滑、二手房交易活跃度降低,墙布行业的核心需求来源阶段性受到抑制。同时,消费结构呈现分化特征,消费者阶段性减少或延迟家居装修的非刚需支出,墙布作为家装重要材料,市场需求增长随之放缓,导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鉴于上述情况,为合理有效地配置募投项目场地资源,减少场地闲置,增加现金收入,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拟将“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
综上,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主要系公司综合下游行业需求与消费结构分化的影响,适当暂时调整“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以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有效举措。
二、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暂时调整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有助于提高投资效率,降低综合成本;同时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减少场地闲置,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场地的资源配置效率,增加现金收入。此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系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满足项目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对闲置厂房资源的合理盘活,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租金收入,优化资金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能合理盘活闲置场地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时增加公司现金收入,优化资金配置。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翔股份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是公司结合下游行业需求与消费结构分化的综合影响,通过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租金收入,提高投资效率,维护股东利益的有效举措,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场地的资源配置效率。此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743,572.76元和信用减值准备502,630.36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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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02,630.36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02,630.36元。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结合行业环境及项目实际情况,相关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主要是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下游市场需求萎缩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暂时出现下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预期,导致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经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测试。
2025年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997,000.00元。
(三)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情况
2022年收购嘉兴裱糊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8%的股权,产生商誉5,043,202.33元,2023年聘请外部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48,267.96元。2024年未发生减值迹象。2025年经专业评估机构及会计师谨慎评估,对剩余商誉2,894,934.37元一并计提减值。
(四)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474,879.53元,因部分销售工具类存货短期内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五)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小型辅助设备在2025年度仍处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主要是由于该设备出现技术陈旧或淘汰迹象,存在功能性贬值。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对该设备进行计提减值损失225,453.39元。
(六)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对一年以上的质保金按账龄计提的减值准备169,209.64元。
(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微型软件已不适配现行业务模式的功能,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对该软件计提减值损失11,650.49元。
(八)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5年转回已计提的一年以内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9,554.66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13,246,203.12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为-13,246,203.12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翔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345.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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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以下银行开立并持有相关存款:1.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开立1个大额存单专用账户,持有定期存款2,000.00万元;2.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开立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持有结构性存款1,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大额存单专用账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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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中说明内容。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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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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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存在剩余尚待支付的尾款且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月26日,因基建部提供的支付信息有误,将收款方嘉兴荣达建设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达”)写为嘉善荣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对其支付募集资金账户2.09万元。2025年1月26日当天公司自查发现后,立即启动与嘉兴荣达沟通工作。2025年1月26日,嘉兴荣达将2.09万元原路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行为系基建部付款信息提供错误所致,公司发现后将全部资金第一时间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误操作行为已及时纠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联翔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翔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前期项目实施情况,2025年12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与“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注2]2025年1月26日,因基建部提供的支付信息有误,将收款方嘉兴荣达建设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达”)写为嘉善荣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对其支付募集资金账户2.09万元。2025年1月26日当天公司自查发现后,立即启动与嘉兴荣达沟通工作。2025年1月26日,嘉兴荣达将2.09万元原路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行为系基建部付款信息提供错误所致,公司发现后将全部资金第一时间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误操作行为已及时纠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2024年8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议案》,并披露《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公告》,同意对“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减少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00万元,对“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增加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00万元,总募集资金在前述项目之间进行调配。同时,在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注2]2024年12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1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并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同意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减少15,044.6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减少11,845.5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减少3,199.10万元;“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减少7,463.29万元,主要是自有资金投入减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3,199.10万元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的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6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卜晓华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00。
(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73-86026183
传真:0573-86115251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人:唐庆芬
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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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073,409.8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48,753.40元,2025年末,母公司年末可分配利润为136,473,810.27元。
鉴于公司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绣家居”)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保证领绣家居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保证领绣家居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上表最近一期数据为相关方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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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最近一期数据为相关方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担保。公司将对后续实际担保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暨社会责任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联翔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
2、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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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公司董事会作为ESG工作的决策与监督机构,统筹ESG战略规划与监督执行;经营管理层下设ESG委员会,行政部统筹协调ESG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并与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建立高效畅通的内部沟通机制;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共同组建ESG工作小组,具体执行各项ESG工作任务,负责ESG工作的落地执行,形成“决策-统筹-执行”的全链条治理体系。__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一年一次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ESG委员会召开会议,探讨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优先级,审定公司ESG指标与目标,强化全过程监督管控。秉持“薪酬与业绩和股东回报相结合,与个人职责、贡献和绩效相适应,与ESG指标相联系”的原则,将ESG关键指标纳入高层及相关负责人的考核指标。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报告对标索引表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坤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泰新材料”)拟向关联方上海裕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聚幕墙”)协议出售一批建筑材料(70系列平开窗、130系列推拉门),交易金额为12,034,200.00元(暂估,最终结算按实际送货结算清单为准)。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坤泰新材料尚未与裕聚幕墙就本次关联交易签署任何形式的协议,存在最终双方是否能就协议达成一致,以及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控股子公司坤泰新材料向裕聚幕墙出售一批建筑材料,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034,200.00元(暂估,最终结算按实际送货结算清单为准)。
(下转632版)
(上接62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