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43 公司简称:*ST海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82,879.2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95,974,304.07元,故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机械工业经济运行呈高位趋缓、稳中有进态势。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二季度受关税波动等因素影响,增速有所放缓,但在各方积极应对下快速回稳;三、四季度延续高位趋缓走势,全年实现较快增长。2025年,机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全年同比下降2.3%,增速较上年下滑7.4个百分点,由正转负,低于同期全国工业和制造业平均水平。受供需结构性矛盾影响、市场竞争激烈,机械产品价格持续下行。近年来,机械工业应收账款持续快速增长,占营业收入、流动资产的比重上升,平均回收期延长,成为影响企业资金周转与稳健经营的突出问题。
电梯配件行业总量稳定、结构优化、技术升级、国产替代加速。新增 + 加装 + 更新改造三轮驱动,智能化、节能化、安全化、定制化是主线。具备精密制造、研发创新、数字化交付、服务能力的企业将占据优势。
2025年LNG、CNG加气站行业整体呈现 “LNG高速增长、CNG趋于饱和、国企主导、民企细分突围、政策趋严、氢能分流” 的格局。
2025 年度,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机械制造与清洁能源协同运营两大核心业务板块,构建集研发设计、精密制造、市场销售、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产业布局,持续为下游行业提供高品质产品与专业化解决方案。
在机械制造领域,公司专业从事机械制造、特殊齿轮、电梯配件的技术研发、精益生产与市场化销售,依托成熟的制造工艺、严格的质量管控与持续的研发投入,形成了以特殊齿轮及齿轮箱、电梯配件、工程机械结构件为核心的产品体系。产品具备精度高、稳定性强、适配性优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航空航天、电梯整机及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与关键领域,为下游客户提供可靠的核心零部件支撑。
在清洁能源及油品运营领域,公司专业开展天然气(LNG、CNG)及成品汽油、柴油的储运、分销与终端运营业务,依托稳定的供应链体系、规范的运营管理与完善的服务网络,保障能源供应,安全高效地满足工业生产、商业运营及民生消费等多场景能源需求。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创新与产业协同,不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与市场服务能力,推动高端机械制造与清洁能源业务协同发展,致力于成为行业内具有综合实力与市场影响力的综合性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备注:朗宁宜和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85%的股份,通过收购溢峰科技70%的股权,从而控制青海重型,进而支配青海重型通过直接持股(上市公司19,200股股份)、接受表决权委托(欣世置业持有的上市公司18,000,000股股份)的方式享有上市公司4.1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拥有上市公司13.9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为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李松强、王封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8,000,000股、21,942,500股、3,291,375股,合计43,233,87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85%)转让给朗宁宜和;王封将其所持9,874,12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朗宁宜和行使;朗宁宜和通过收购宿迁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十样锦”)所持溢峰科技70%的股权取得溢峰科技的控制权,从而控制青海重型,进而能够支配青海重型通过直接持股(上市公司19,200股股份)、接受表决权委托(欣世置业持有的上市公司18,000,000股股份)的方式享有上市公司4.1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同时,于世光和王封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双方不再受《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束,亦不再享受该协议约定的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双方在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一切决策事宜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结合上述的股份协议转让及相关安排,朗宁宜和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85%的股份,通过收购溢峰科技以及表决权委托等协议安排能够控制上市公司6.3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拥有上市公司16.2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朗宁能源系朗宁宜和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朗宁宜和40.00%的出资额,负责朗宁宜和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外代表朗宁宜和。祝镓阳、占舜迪、张栋分别持有朗宁能源40%、30%、30%的股权,合计持有朗宁能源100%的股权。2025年10月17日,祝镓阳、占舜迪、张栋签署了《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简称“《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上市公司的决策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并就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决策事项的涵盖范围、协议有效期以及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综上,朗宁宜和的实际控制人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三人共同控制朗宁宜和。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以上涉及的股份于2026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封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围绕降本增效、提质增收开展精细化管理: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严控安全库存与最高库存水平、强化采购成本管控,有效压降运营成本;持续推进工艺优化,提升生产加工效率,降低制造成本;严格质量管理与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减少废品损耗及返修、退货等相关费用,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积极拓展应用领域,优化产品结构,着力提升盈利水平,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责任到人。
受近年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影响,公司相关业务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但在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改造及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推动下,营收已呈现下降趋稳态势。面对经营压力,公司依托深厚的机械制造积淀与技术优势,积极开拓新客户、研发新产品并取得良好成效,为后续持续经营与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全资子公司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完成了特殊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公司依托自身在锥齿轮领域的技术与生产优势,先后为多家单位完成新品研发试制,包括锥齿轮、直齿等品种。
此外,鉴于青海地区配套产业薄弱、采购与销售两端均依赖外部市场,叠加近年运输成本持续攀升,公司按照“走出去”战略布局,积极拓展省外工程机械市场,充分依托湖南工程机械产业集群优势提升产能与市场竞争力。2025年8月,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长沙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青晔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湖南星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空作业平台结构件为切入点实现首批产品交付,充分展现了上市公司深耕机械加工制造数十年积累的工艺水平、制造能力与质量安全管控能力,获得客户高度认可。项目运营半年来,未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客户反馈产品合格率达98%以上,验证了战略布局的可行性与运营成效。
(三)工业地产板块:2025年建筑及相关产业持续调整优化,市场整体需求回落,行业处于低迷阶段,市场观望情绪浓厚,融资环境偏紧。在此背景下,公司稳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在建项目(厂房及双创基地)共计139093.76平方米的挤密桩工程已完成98%。同时,严格落实政府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工作要求,相关处置工作全面有序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已基本完成。
(四)清洁能源板块:结合公司经营现状、长远发展规划及整体战略布局,为抢抓天然气行业发展机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对旗下清洁能源业务进行战略整合与外延拓展。
2025年7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茫崖源鑫”)以现金4300万元收购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了工商变更。本次收购以茫崖源鑫为实施主体,旨在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及重要物流通道价值,进一步完善LNG、CNG加气站网络布局,有效提升其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同时,持续深化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助力公司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为了推进公司清洁能源天然气的壮大发展,增强公司营收和盈利能力,并利用我国沿海港口进口天然气的优势2025年11月,公司收购了位于山东日照地区的山东泽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创优物流运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主要从事天然气业务和运输。
为了推进公司清洁能源天然气的壮大发展,并利用四川省天然气资源的优势,于2025年10月,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川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获得了宜宾市珙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公司尚未运营。
2025年,经营班子紧紧围绕公司年度预期目标,统筹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落地见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扎实开展降本增效、开源节流工作。紧盯各经营主体经营任务,全力落实推进年度预期目标,积极培育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严格规范各公司银行账户管控,稳步推进旗下物业运营管理,加快闲置资产盘活处置,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催收力度,多措并举加快资金回笼,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竭尽全力保障各项经营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公司年度预期目标圆满完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85号),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9,190.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93.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64.4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60.37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3,023.11万元,触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3.2条(一)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 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公司将在本报告披露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3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第八届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封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海华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6)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7)。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青海华鼎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9、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覆盖生产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该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青海华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瑞诚”)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报酬分别为人民币120万元和30万元。另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审计报酬的基础上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瑞诚协商确定相关审计报酬。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8)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9)。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发表了意见: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年度考评情况,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董事津贴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发放。
具体薪酬详见《青海华鼎2025年年度报告》中“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发表了意见: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年度考评情况,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发放。
具体薪酬详见《青海华鼎2025年年度报告》中“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董事李祥军兼任董事会秘书,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定于2026年5月22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细通知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4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青海华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对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青海华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36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82,879.26元,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95,974,304.07元,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82,879.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87,269,573.32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8,952,452.58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提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82,879.26元,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95,974,304.07元,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23年-2025 年)》等相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另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37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确认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逾期,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以单项和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组合。
2.信用减值情况: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本期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0.01万元、109.34万元、2,167.4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进行比较,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资产减值情况:
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64.20万元、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140.59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85.91万元、商誉减值损失2,971.22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499.24万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137.95万元,减少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137.95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3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瑞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9-11-08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5)经营范围: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力资源服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秀峰
(7)基本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中瑞诚合伙人为58名、注册会计师30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0名。
中瑞诚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5,588.7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197.8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747.89万元。
2025年度中瑞诚为1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716万元;为14家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324万元。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5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2)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以及审计标的的规模,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听取了会计师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和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诚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39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11,000.00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11,084.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若为控股子公司实施担保将提供反担保的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备注:朗宁宜和所持有的公司2,933,1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因纠纷于2026年2月13日被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司法保全冻结。于2026年4月7日解除司法冻结。截止目前,朗宁宜和不存在冻结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嘉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嘉灏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嘉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嘉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嘉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嘉灏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下转63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