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54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回顾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成果,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企业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安排、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述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
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彬,2009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杰,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35.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持平。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审议了选聘文件,认为北京德皓国际所符合相关选聘要求,并且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6-012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恒顺维”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2024年2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邢存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8)。
(四)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五)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19,632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还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6-013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4.25万元,其中含超募资金34,034.37万元。公司尚有以自有资金支付未予置换的上市费用111.84万元。公司拟将该笔未置换的上市费用并入超募资金,并入后超募资金总额为34,146.21万元。
●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523.99万元及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本次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33.8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857,477.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42,522.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15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4.25万元,其中含超募资金34,034.37万元。公司尚有以自有资金支付未予置换的上市费用111.84万元。公司拟将该笔未置换的上市费用并入超募资金,并入后超募资金总额为34,146.2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23.99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39%)及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中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新旧规则适用的相关要求。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23.99万元超募资金(未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