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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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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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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4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已经详细审阅有关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就《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Jingshi Joe Zhou委员与表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并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Jingshi Joe Zhou委员与表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余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Jingshi Joe Zhou、龙玲、Larry Kolb),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

盐城技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技源”)系技源集团持股26.22%的企业。

江苏涛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涛生”)系公司参股公司盐城技源药业有限公司持股49.00%的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江苏涛生比照关联方予以披露。

CotnerLaw,PLLC系公司董事LarryKolb之姐夫担任合伙人的律师事务所。

TKZHealthHoldings,Inc.、技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盐城技源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俊

成立日期:2015年9月7日

注册资本:7,487.08万元人民币

住所: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集中区纬三路北侧(盐城市灌江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中草药收购;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涛生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永红

成立日期:2020年3月5日

注册资本:4,118万人民币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龙瑞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药品零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中药提取物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CotnerLaw,PLLC

类型:律师事务所(有限合伙)

负责人:DavidBConter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3日

住所:蒙大拿州米苏拉市西百老汇大街321号500室

主要业务:法律相关业务

4、TKZHealthHoldings,In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JINGSHIJOEZHOU

成立日期:1997年4月4日

已发行股份数量:100股

住所:135W.MainStreet,SuiteB,Missoula,Montana

主要业务:主要从事房产租赁、股权投资等业务

5、技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JINGSHIJOEZHOU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美元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089号54幢5楼F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秘书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可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的定价基于市场公允价格水平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购销、租赁协议等,定价等以不偏离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需要,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所有交易价格均为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确认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非独立董事且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按照其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分管的业务内容领取相应薪酬;未承担管理职务或业务分管职责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分管的业务内容领取相应薪酬。

(四)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按月发放。

2、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及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在本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合并范围以外的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6、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5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选择相关银行,办理抵押等相关事宜。

本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3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二)主营业务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直销、线下为主,无需按销售渠道进行披露。

二、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3、如遇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应当由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和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未实施完毕的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29,691,400.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49,359,653.78元。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6,000万元计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2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7%。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均回复在回购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暂无增持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进行问询,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被授权公司管理层有权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5、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以及在回购期限内,当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持战略导向,聚焦做强主业

公司深耕全球膳食营养补充行业二十余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膳食营养补充产品研发创新及产业化的国际化企业集团。公司致力于构建全球领先的营养补充剂解决方案创新系统和商业化平台,是全球膳食营养补充行业里相对稀缺的同时布局营养原料与营养制剂业务,并且在个性化精准营养方面进行大量投入、具备领先优势的企业。公司致力于成为最受B端客户信赖的创新产品方案供应商,在业务方面进行全面布局,构建全链路业务能力,坚持差异化竞争策略,通过持续创新和品牌塑造形成产品溢价,不断强化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方案的能力。

公司的营养原料产品主要包括HMB、氨糖和硫酸软骨素,并储备了ATP、PXE和创新型肌酸等一系列创新营养原料。营养制剂方面,公司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片剂、硬胶囊、粉剂等主流剂型产品和微泡腾片、吸管等创新剂型产品。凭借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洞察,公司积极推进制剂业务的迭代升级。在完善创新剂型研发能力的同时,公司持续增强配方、味觉、包装等方面的研发能力,从而具备为下游客户提供创新营养补充产品全案开发与生产交付的能力。个性化精准营养方面,经过多年探索和持续投入,目前公司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方法论体系和较为完整的商业化落地能力。

2025年,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登陆资本市场。2025年也是公司全面实施“构建全球领先的营养补充剂解决方案创新系统和商业化平台”全新战略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公司聚焦业务体系与组织架构迭代升级,统筹推进研发创新、全球产能布局、供应链与运营管理优化等重点工作。

面对行业向科学化、个性化、精准化发展的深刻变革,公司管理层深刻认识到,唯有通过系统性创新与资源整合,才能构筑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为此,公司进行了战略性投入,大力扩充专业团队、引进高素质人才,具有国际化背景和/或高学历背景的优秀人才在公司雇员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旨在为业务和业绩在中长期实现加速增长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未来,公司将在董事会的引领下,重点做好战略规划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同时公司将继续深化战略转型、数字化赋能、研发创新、组织变革等工作,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释放内部协同价值,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秉持积极回报社会的态度,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上市前已制定《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同时,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不定期运用股份回购、股票股利等手段,积极回报投资者。此外,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企业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和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修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制度健全、合规运作。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和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推动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合规、逻辑清晰,充分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已建立多元化沟通渠道与高效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专线、投资者邮箱、现场调研等方式,积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构建公司与资本市场之间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自上市以来,公司已接受多家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机构现场调研,并召开多场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来自上证e互动等的投资者关切问题,帮助投资者更为全面、清晰地了解公司发展情况与价值逻辑,增强市场对公司的认同感与信任度。

五、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公司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的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紧跟政策步伐,积极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持续提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水平,共同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聚焦主营业务,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和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风险提示: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拟采取的举措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6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2024年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9号)核准,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和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5,001.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88元,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108,800.00元,坐扣37,808,160.00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承销及保荐费用等合计不含税金额共40,808,160.00元,技源集团已经预付不含税金额3,000,000.00元)的募集资金为506,300,640.00元。

相关资金已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K1029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415.09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9,818,174.32元。

注2:为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余额。

注3:为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以来,技源集团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7月8日,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7月8日,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7月8日,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2日止,公司己用自筹资金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986.31万元(含增值税),抵减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55.15万元,抵减后己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为 931.16万元(不含增值税)。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31.16万元(不含增值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K10294号),东方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931.16万元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技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技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东方证券认为: 技源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6年1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相关内容的议案》,同意将“启东技源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技源集团创新中心项目及管理总部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启东变更为上海。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计坏账损失进行计算。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包括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21,427,104.78元;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713,947.58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1,883,290.96元。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利润总额24,024,343.3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有助于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加强资产质量管理、持续优化风险管控机制。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或“立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因业务需要,为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上述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立信作为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主要基于其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对其往年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符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5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089号54号楼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

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