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69版)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全年营业收入330,739.98万元,同比增长47.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9,258.91万元,同比增加1,088.5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3,594.24万元,同比增加3,906.41%。经营性净现金流93,761.17万元,同比增长1,152.75%。其中,算力业务收入(含租赁收入)共计119,958.53万元,同比增加163.53%。液晶电视金属结构件产品销售186,892.82万元,同比增加22.37%。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13,694.49万元,同比减少11.4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逐项审议通过,讨论本人薪酬时,本人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戴文东、陈建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议案十六: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七: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八: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议案十九: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十: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一: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十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四: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六: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七: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八: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九: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邵树伟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十: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十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且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公司并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414.9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且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6,232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6,102万股为基数测算,公司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657.74万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01%, 9,657.74万元均从2025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中提取。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6,232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6,102万股为基数测算,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6,672.80万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上述表格中的相关利润分配数据均包含本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完成中期分红。2025年中期,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5,993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5,863万股为基数,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69.04万元(含税)。
(三)差异化分红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32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6,102万股,以26,102万股为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57.74万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变更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函》,申请对其自愿性承诺的部分事项进行变更。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的内容及履行情况
2025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自愿承诺特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邵树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长期看好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包括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树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891,440股,占公司总股本36.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树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自愿性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承诺变更内容说明
自愿性承诺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
三、变更承诺的原因及依据
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配合公司战略布局,大力发展 AI 算力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为公司子公司上海世纪利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提供不超过 3 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以邵树伟先生与世纪利通《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有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前述期限基础上延长或提前终止,借款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合同有效期内随借随还。议案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邵树伟先生的资金来源为质押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所获得,为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利率、保护债权人权益,邵树伟拟变更部分承诺性事项。
此次变更部分自愿性承诺,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树伟本次拟变更的承诺,系自愿性承诺,并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承诺,且该承诺也不属于相关主体作出的已明确不可变更或撤销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承诺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申请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提出的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豁免其因股票质押、法律法规等强制执行的情形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申请。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本次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变更控股股东自愿性减持承诺部分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3、邵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变更自愿性承诺部分事项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部分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7,000万元,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为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航智能”)。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一致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与利航智能开展算力合作业务,其产生的收入、成本将以净额法列示,现金流量将以总额法列示。
注2:目前无法对全年算力业务规模进行预计,故暂无法预估占比。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E971C59F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80号北斗大厦11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成立日期:2025年1月6日
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情况:鉴于该公司信息保密要求,故不披露其财务数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与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人工智能”)于2025年1月共同出资3,600万元,成立了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其中航锦人工智能出资3,060万元,占比85%,世纪利通出资540万元,占比15%。公司高管史旭平兼任利航智能董事。
3、履约能力
利航智能为航锦人工智能85%的控股公司,航锦人工智能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818.SZ)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关联方开展算力合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开展经营性
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拟将一批自有算力设备出售给A公司,并与A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筹集算力业务新项目资金、优化公司自有算力设备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益,世纪利通拟将一批自有算力设备出售给A公司,出售价格以资产账面净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42,010.15万元(不含税)。资产所有权自验收合格后且世纪利通确定收到全部货款后,转移至A客户。
该批算力设备在处置前,其形成的算力资源已全部出租给下游客户,为了保证向下游客户提供算力云服务的稳定性,在下游客户的剩余租赁期内,世纪利通再以每月支付租金的方式从A公司经营性租回该批算力设备,月租金根据市场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上述分批交付算力设备的剩余租赁期为20-29个月,世纪利通需向A公司支付的租金总额为44,249.35万元(不含税)。
双方的设备销售协议和经营性租赁协议将同时签署。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一致同意。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利通电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的相关约定,豁免披露A公司相关信息,并严格履行了备案与内幕信息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世纪利通自有的一批算力设备。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标的资产状态良好,其形成的算力资源已全部出租给下游客户。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出售价格以资产账面净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期标的资产经营性租赁的月租金根据市场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资产出售
1、合同主体
卖方: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买方:A公司
2、交易标的:一批算力设备
3、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资产出售价格为42,010.15万元(不含税),在销售合同签订后、验收前,A公司需向世纪利通支付全额销售款。
4、货物验收
资产所有权自验收合格后且世纪利通确定收到全部货款后,转移至A客户。
(二)经营性租赁
1、合同主体
承租方: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出租方:A公司
2、交易标的:一批算力设备
3、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经营性租赁期为20-29个月,租金总额为44,249.35万元(不含税),世纪利通需按月向A公司支付租金。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算力租赁业务增加需要大额资金的持续投入,本次交易有助于筹集算力业务新项目资金、优化公司自有算力设备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二)与公司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三)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标准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期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内部董事,其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者津贴。
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任职的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挂钩,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责任、个人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
第八条 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通过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发放相关管理规则执行。基本薪酬按月核发,绩效薪酬基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绩效指标和战略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按考核周期发放。
第十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战略目标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规则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日为2026年5月18日。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及2名职工董事,任期三年。现提名邵树伟先生、道峰先生、邵秋萍女士、丁阿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其中非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邵树伟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22年1月当选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职于江苏威斯屯电池有限公司,现兼任东莞奕铭执行董事兼经理、宜兴奕铭监事、博赢智巧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博盈执行董事、利通投资执行董事、金宁微波董事长、南京利通智巧法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1998年7月以来,历任利通有限总经理、董事长职务,自2016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24年10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长至今。
截至本公告日,邵树伟先生共持有94,891,440股,邵树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被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道峰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腾讯集团腾讯云副总裁、特斯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广州时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腾讯集团荣誉管理顾问、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学位行业导师。2025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9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道峰先生共持有500,000股。道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被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邵秋萍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上海单证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宜兴支行,现兼任伟丰贸易董事、江苏煜弘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2016年至2022年1月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起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邵秋萍女士共持有14,207,680股。邵秋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被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丁阿静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2年9月至2025年8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经理等职务,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合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丁阿静女士共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丁阿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被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为保障独立董事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参考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120,000元/人/年(含税)调整为150,000元/人/年(含税)。董事会采纳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本议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实施。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6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