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83版)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2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度,公司累计取得理财投资收益金额为8,456,257.7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4,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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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部分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部分转为对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增资金额为40,000.00万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其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对其的总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Wi-Fi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泛IoT无线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1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希通信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康希通信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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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6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03547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2,285.59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42,448.00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3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1%,净利润为-4,36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249.70万元。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
1、公司为积极应对全球射频前端行业龙头企业发起的专利诉讼和337调查支付了大额律师费、专家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5,935.88万元;
2、公司立足未来长远发展,为保持核心竞争力,结合募投项目研发实际情况,依然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2025年研发费用投入为9,786.13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4.32%。
虽然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大幅增长且净利润较上年度减亏3,249.70万元,但净利润仍为负数。随着营业收入的高速增长和利润亏损的快速收窄,公司财务状况正逐步向好。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持续聚焦以射频前端芯片为核心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矩阵,持续拓展业务,不断强化品牌形象。优化技术架构,提升产品性能,确保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持续位于国际先进水平,为全球用户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无线连接体验。加强供应链管理,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保持产品成本的竞争优势。
具体措施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7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03547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3.04万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285.59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94.93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期资金发展需求,为实现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同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中关于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单笔授信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总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自主决定以公司或下属分、子公司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9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改、制定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为持续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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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变更涉及的备案等事宜。
二、修改、制定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修改、制定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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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改、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0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76人,注册会计师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89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勋先生,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琦坤先生,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靓旻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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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不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产生直接影响。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标准
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具体会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1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部门绩效、个人绩效相匹配,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其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2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亦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股票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股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股票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布的新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出台的新要求以及政策或市场发生的新变化,相应调整发行具体方案;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办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以及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时,决定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发行方案;
11、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助力公司长期战略落地与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有效期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以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3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明德
注册资本:65,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11-03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11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荣科路1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软件开发;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14,680.71万元,净资产343,194.7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7,884.08万元,净利润28,687.63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前董事邢潇(于2025年11月离任)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室。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合同要求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4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502室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10:00-12:00,14:00-18:00)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502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6年5月19日18:00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ctzqb@kxcomtech.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5月19日18: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及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六、其他事项
1、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502室。
邮编:201203
联系人:彭雅丽、陈玲
电话:021-50479130
邮箱:kctzqb@kxcomtech.com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5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周五)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和“进门财经”小程序及APP
会议召开方式:进门财经视频直播、上证路演中心转播并进行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周五)10: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kctzqb@kxcom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详见“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及业绩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8日(周五)上午10:00-11: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周五)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1.上证路演中心转播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2.“进门财经”平台视频直播网址:https://s.comein.cn/xv6fre5k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直播、网络转播、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PING PENG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赵奂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彭雅丽女士
独立董事:张其秀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具体参会人员以当天实际出席人员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周五)10:00前通过公司邮箱(kctzqb@kxcomtech.com)进行提问,并于当天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观看视频转播和参与本次网络文字互动。
(二)进门财经平台:投资者可点击进门财经链接或扫描进门财经参会二维码进行预约报名,本次会议报名结果以收到的参会短信通知为准;并于2026年5月8日(周五)10:00-11:00点击进门财经链接及参会二维码,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21-50479130
邮箱:kctzqb@kxcomtech.com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一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董事会ESG委员会”)一ESG领导小组一各职能部门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听取ESG委员会对ESG相关工作、表现改善、披露文件的建议并作出决策;董事会ESG委员会对公司ESG政策、战略、目标及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ESG委员会组建的ESG领导小组牵头识别、评估公司运营中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并定期向董事会ESG委员会汇报;各职能部门协助开展公司运营中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识别与评估,并定期向ESG领导小组汇报。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于2025年制定并实施的《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董事担任成员。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