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接693版)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德龙激光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俞国徽,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聚灿光电、华翔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伟时电子、和顺石油、华翔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达利、科力尔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俞国徽、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项目质量复核人黄绍煌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对公司审计费用维持不变。上述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协商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资质,能客观、公正及独立地进行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全体委员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6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明确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财政部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德龙激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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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裕兴、苏州德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29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德龙激光证券部。
(三)股东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快递的方式登记,在邮件、快递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
电子邮箱:ir@delphilaser.com
联系电话:0512-65079108
联系部门:证券部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2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0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985.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03.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81.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6,381.9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9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81.97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4年5月14日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和2024年12月21日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由于部分账户对应的募投项目已结项、终止或变更,公司已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之间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30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5-003、2025-031和2025-04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不包括尚未到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66,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12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12月,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665.11万元的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10%。上述数据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数据,未包含尚未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上述议案公司已经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1-12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12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历次变更募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德龙激光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龙激光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龙激光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德龙激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6: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了募集资金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12,848,654.73 元,因此高于募集资金。
附表2.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附表2.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至5月1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ir@delphilas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0日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赵裕兴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袁凌
财务总监:李苏玉
独立董事:朱巧明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0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至5月1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delphilas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2-65079108
邮箱:ir@delphilas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裕兴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赵裕兴回避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10、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银行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注: 因公司正在进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故股东会召开时间安排较晚。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1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处于快速扩张阶段,伴随着市场对超快激光器应用需求增长,为配合业务发展,公司资金需求有所增加。近期公司启动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亿元,用于激光器生产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847,930.5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885,521.11元。
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处于快速扩张阶段,伴随着市场对超快激光器应用需求增长,为配合业务发展,公司资金需求有所增加。近期公司启动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亿元,用于激光器生产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暨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47,930.53元,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三)利润分配周期:在当年盈利的前提下,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并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2)现金流充裕,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同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2025年母公司报表口径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属于《公司章程》规定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所处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工业应用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及其核心器件激光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十四五”期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制造业的不断升级,我国工业激光行业获得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主要的工业激光市场。根据中国光学学会发布的《2026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25年,中国激光设备市场销售收入958亿元,同比增长6.8%,在全球占比达58%。为配合产业发展,未来,公司将加强核心技术开发和市场竞争力建设。通过前瞻性基础研发与客户现时需求研发相结合、中长期科研目标与短期需求兼顾的研发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司核心技术开发,为公司业务拓展增加竞争力。
根据我国进出口市场分析,目前我国激光加工设备行业市场规模逐年增加,产品技术也不断更新迭代,但相较国外发达国家先进技术产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目前大功率纳秒紫外激光器、皮秒激光器以及飞秒激光器依赖进口的现象仍十分明显。迄今为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成功推出了300W皮秒红外激光器以及AFL系列光纤激光器,飞秒红外80W以及紫外30W激光器已实现量产,公司扩产需求旺盛。
(二)公司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处于快速扩张阶段,伴随着市场对超快激光器应用需求增长,为配合业务发展,公司资金需求有所增加。近期公司启动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亿元,用于激光器生产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出于平衡回报股东与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经过审慎评估,提出了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扩大生产、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及寻找新的增长点等方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母公司报表口径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有重大投资计划,属于《公司章程》规定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4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施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年/人。
2、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职务、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职务、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程序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