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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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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子议案获通过。

股东会将听取本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相关事项和议案需要股东会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于2026年5月22日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6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分为两项子议案,具体如下:

子议案1:《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便利日常经营业务开展与执行,公司2026年度拟向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的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0.00万元。对于审议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均不含税,预计期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2:《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便利日常经营业务开展与执行,公司2026年度拟向其他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980.00万元。对于审议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均不含税,预计期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张晓明、张霓回避表决,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依据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经营计划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注: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乐清市潮伟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CQBQ5XB

(2)成立日期:2018-07-04

(3)注册资本:1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郑云飞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信岙工业区昌盛路9号(信岙村)(乐清市兴丰电子厂内)

(7)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开关、连接器、汽车配件、接插件、仪表仪器(不含计量器具)、塑料件、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铜件、铁件、铝件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1,852.69万元,负债总额为893.22万元,净资产为959.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21%;营业收入为1,767.30万元,净利润为113.8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903.20万元,负债总额为927.74万元,净资产为975.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75%;营业收入为356.54万元,净利润为16.18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吴贤微之姐妹吴佩芝的配偶金钱存通过委托持股的方式,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乐清市吉仁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96HQ03X

(2)成立日期:2017-06-13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吴建丰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湾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A区10#地块

(7)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及组件、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电器配件、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气动元件、接插件、开关、插座、线束、电线电缆、塑料件、螺丝、五金件、模具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745.87万元,负债总额为494.97万元,净资产为250.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36%;营业收入为772.41万元,净利润为37.9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791.13万元,负债总额为535.48万元,净资产为255.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69%;营业收入为133.78万元,净利润为4.75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吴财乃之姐妹吴育平的配偶吴建平持有该企业26%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四川润美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75L041P

(2)成立日期:2017-12-25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高明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6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塑胶表面处理;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4,365.97万元,负债总额为1,362.89万元,净资产为3,003.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22%;营业收入为6,252.74万元,净利润为617.3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3,659.58万元,负债总额为577.11万元,净资产为3,082.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77%;营业收入为1,073.99万元,净利润为86.2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权持有该企业97%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重庆洪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320419564Y

(2)成立日期:2014-11-19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孙亮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一碗水前街16号人和春天2幢1单元1-6-1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汽车配件、电器设备、自动化设备;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子电器元件、摩托车配件、环保设备;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1,394.98万元,负债总额为1,276.29万元,净资产为118.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49%;营业收入为1,356.24万元,净利润为9.5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156.43万元,负债总额为1,117.64万元,净资产为38.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64%;营业收入为186.08万元,净利润为-79.4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武通过委托持股的方式持有该企业80%的股权;张洪武之配偶周琼持有该企业20%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重庆百发浩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9121668P

(2)成立日期:2014-01-09

(3)注册资本:1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小洪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住所:重庆两江新区翠云街道翠渝路2号汽二区C栋二层西头部分厂房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销售、生产、加工: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线电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1,719.58万元,负债总额为1671.77万元,净资产为47.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22%;营业收入为2,035.26万元,净利润为18.0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1,345.77万元,负债总额为1,299.35万元,净资产为46.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55%;营业收入为366.64万元,净利润为-1.3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小洪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六)四川润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MA63MN791L

(2)成立日期:2017-01-24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何邦奎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邻水县高滩镇川渝合作示范园6号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制造:塑胶制品、五金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塑胶制品、五金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普通机械设备、汽车、汽车配件(不含发动机)、仪表仪器、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3,868.59万元,负债总额为2,155.67万元,净资产为1,712.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72%;营业收入为6,012.75万元,净利润为178.4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3,569.02万元,负债总额为1,836.57万元,净资产为1,732.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46%;营业收入为1,196.08万元,净利润为20.8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权的配偶杨四兰持有该企业51%的股权。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七)重庆驰野电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62675469D

(2)成立日期:2004-06-17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游小宾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环路5号3幢5-2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机械加工;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橡塑制品;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962.94万元,负债总额为281.08万元,净资产为681.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19%;营业收入为869.93万元,净利润为192.3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915.73万元,负债总额为219.35万元,净资产为696.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95%;营业收入为122.05万元,净利润为14.5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兄弟张洪权通过委托持股的方式持有该企业67%的股权。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八)重庆如露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XELTP96

(2)成立日期:2017-10-20

(3)注册资本:1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凤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汇金路6号

(7)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636.54万元,负债总额为594.10万元,净资产为42.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33%;营业收入为496.67万元,净利润为-11.88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637.08万元,负债总额为594.75万元,净资产为42.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34%;营业收入为5.00万元,净利润为-0.1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姐妹张凤持有该企业1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九)温州健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CWRJH64Q

(2)成立日期:2023-09-11

(3)注册资本:3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吴呈贤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湾港区创新路2号一号楼五六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375.29万元,负债总额为42.27万元,净资产为333.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26%;营业收入为227.59万元,净利润为-118.6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380.37万元,负债总额为41.34万元,净资产为339.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87%;营业收入为42.06万元,净利润为-36.02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吴贤微之兄弟吴呈贤持有该企业53%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十)重庆明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CE1NM50B

(2)成立日期:2023-04-06

(3)注册资本:1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凤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一路6号F号倒班房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212.31万元,负债总额为199.02万元,净资产为13.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74%;营业收入为507.83万元,净利润为3.2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为222.08万元,负债总额为209.57万元,净资产为12.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37%;营业收入为251.69万元,净利润为-0.7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晓明之姐妹张凤持有该企业95%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有利于降低采购及销售成本。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有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4楼2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05-22

至2026-05-22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2、3、4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同时议案2需进行分段表决。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3.01的回避关联股东为:大明科技有限公司、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周招会、乐清市恒鑫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3.02的回避股东为:张晓明、重庆淳知源实业有限公司;议案4的回避股东为:各子议案对应的相关董事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远

电话:0577-57570188

电子邮箱:daming@daming.com

传真:0577-62316788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注:2025年6月,因公司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增加独立董事,张军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于2025年6月起发放。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内容领取相应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7.8万元/年(税前)。

(四)薪酬方案内容

1、董事薪酬按月发放;

2、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薪酬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的发放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内容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的发放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5、公司如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制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二期)(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4月。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10万股,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2,012,5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90,57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821,978.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资金的使用。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充分考量设备技术先进性、市场需求变化及项目长期稳健发展的需要,同时因募投项目的设备采购涉及询价、谈判、安装和验收等多个环节,整体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总体较预期延缓。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益,坚持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合理控制了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节奏,相应延长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周期。除上述调整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三)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情况

公司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7年4月,即延期12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有计划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决策,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展,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同时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27年4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3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信用及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002,161.90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545,315.72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32,456,846.18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002,161.90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545,315.72元,计提减值损失合计32,456,846.18元。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因公司整体应收账款余额以及预期信用损失率下降,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545,315.72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002,161.9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2,456,846.18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总额32,456,846.18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0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套汽车车身智能化电子电器控制总成系列产品和10万台智能车载充电机DCDC变换器总成项目(二期)(具体名称以在主管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土地出让金,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加快推进和完成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此次拟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后续推进项目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取得本次竞拍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条件,并且本次拟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需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署相关协议。因此,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竞得、相关协议能否签署及最终能否成交、成交面积、价格、取得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未能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存在延期、调整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环评审批、能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和影响投资计划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按照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

3、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规划资金安排推进项目实施。

4、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初步测算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如后续实际投资金额超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计划投资的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进展,如后续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未来发展规划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参与竞拍方式取得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取得用地使用权后拟投资建设“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套汽车车身智能化电子电器控制总成系列产品和10万台智能车载充电机DCDC变换器总成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名称以在主管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土地出让金)。公司将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实施建设,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1、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战略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加快推进和完成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此次拟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后续推进项目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投资建设“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套汽车车身智能化电子电器控制总成系列产品和10万台智能车载充电机DCDC变换器总成项目(二期)”,新建生产车间、智能仓库及配套用房等,致力于打造以“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为核心的现代化制造基地。公司为本次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注:①建设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建设地点等以有关主管部门最终备案情况为准。

②建设项目最终用地位置、面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土地用途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目前在前期筹备阶段,尚未签署任何相关文件及协议,尚未开始建设。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深耕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领域三十余年,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专业高效的服务质量,赢得了客户广泛认可,与国内、国际知名整车厂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该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目前,在汽车产业新能源转型和对外出口发展的关键时期,公司有必要加大技术研发和生产投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一方面对现有产品进行持续优化升级,提质降本,进一步增强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高度关注行业技术发展新趋势、新需求,加大对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力度,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项目建成后,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扩大,综合实力得到增强,行业地位也将进一步提升。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该建设项目,核心为满足未来发展规划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公司战略据点,既利于改善整体运营环境,适配现代化、信息化、数字化运营管理需求,也能提升综合管理能力与品牌形象,吸引高端人才加入,为业务运营提供坚实保障,进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规划资金安排推进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取得本次竞拍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条件,并且本次拟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需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署相关协议。因此,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竞得、相关协议能否签署及最终能否成交、成交面积、价格、取得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未能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存在延期、调整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环评审批、能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和影响投资计划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按照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

3、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规划资金安排推进项目实施。

4、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初步测算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如后续实际投资金额超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计划投资的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进展,如后续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5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6,595,308.2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0,1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0,000,1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4.21%。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6年为上市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855,265.53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0,000,15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21%,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电子行业,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的增长处于持续发展阶段,行业技术迭代较快、市场竞争激烈,具有一定的技术与工艺壁垒,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

公司经过多年运营,已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工艺积累与生产规模,并实现稳定盈利,负债结构合理且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坚持长期研发投入与全球化市场的战略,为保持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需合理规划资金用途,优先保障产品研发与产能升级,以稳固行业领先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营收和利润规模,维护公司价值,为投资者创造更多回报。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建设等。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统筹考量与投资者回报相关的因素,立足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合法权益,积极履行利润分配制度,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态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适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现金分红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专线、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对现金分红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经营,优化业务结构与成本管控,强化现金流管理,合理规划资金使用,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提升核心竞争力与资产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与信息披露,健全长效回报机制,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积极回报投资者的重要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8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号)同意注册,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10万股,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2,012,55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48,691,192.25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53,321,357.75元,已于2025年10月30日全部到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9,499,379.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821,978.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与上表各分项合计数差异111.32万元,系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2、上表中募集资金余额5,502.72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余额除前述专户余额以外,还包括上表中现金管理金额6,350.00万元,合计11,852.72万元。

(下转716版)

(上接7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