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萧礼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雪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毅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萧礼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雪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毅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233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5月7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5月8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5月11日
6、回售申报期间“蒙娜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1.233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蒙娜转债”。截至目前,“蒙娜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4月2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蒙娜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4月2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84元/股)的70%,即13.89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的约定,“蒙娜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80%(“蒙娜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的票面利率);
t=250天(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4月23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80%×250/365=1.233元/张(含税)。
综上,“蒙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1.233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986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233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233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蒙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蒙娜转债”。“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蒙娜转债”持有人应在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蒙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5月7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6年5月8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5月1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蒙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蒙娜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明确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2,584,469.93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计提依据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损失。
2、计提说明
管理层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分析评估,对减值迹象明显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进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截至2026年3月31日,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合计807,074,389.29元,期初坏账准备金额826,052,193.73元,本期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800,054.61元,本期以房抵债对应减少的坏账准备金额23,023,386.70元,本期实际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8,845,636.8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3,568,110.09元。
公司对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计入合同资产的应收质保金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按新收入准则要求列报在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本报告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70,722.9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2,584,469.93元,计入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损益,导致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2,584,469.93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礼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