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50,089,7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由AI驱动设计、微纳光刻实现跨尺度制造的超材料革命性技术企业。公司为尖端装备提供航电系统、电磁调制、力学结构一体化的设计与制造,交付超材料功能结构件产品。
(二)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核心产品是超材料功能结构件,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低空、远程制导、水面、水下装备。通过超材料技术,将航电系统、电磁调制能力以光刻等方式融入力学结构内部,使装备具备调制电磁波的能力。超材料功能结构件是“盾”更是“矛”,能够大幅度提升装备的电子对抗、电磁调制、组网、轻量化、维护效率、结构寿命、环境适应性等关键指标,实现颠覆性的结构功能一体化。
公司的主要中间产品有先进高分子材料、功能预浸料、柔性超材料载体、复合材料结构件、超材料蜂窝芯材等。
公司为客户提供先进装备的设计、研制服务。
公司自主设计、研制多型低可探测远程自组网“超蜂群”无人机。
公司为航天、智能汽车、低空飞行器、通信、航空等领域客户提供先进的综合电磁性能检测服务,测试中心具备国家CNAS扩项资质,出具权威报告。
公司可向通用场景提供超材料及其中间产品相关的系统级解决方案,在一些领域已有技术储备和业务布局。
(三)经营模式
公司是我国唯一实现超材料大规模量产应用的企业,打造了1总部+5基地+7大能力平台+8大专业公司的超材料全产业链。公司核心业务的客户群稳定、业务模式成熟,根据最终客户的批产需求以销定产,采用直销模式,通过技术优势获得市场,业务具备可持续性。公司在保障核心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以审慎稳健的长期策略,开拓优质的增量业务和通用领域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71,40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与另一家客户签订了合计6,603.709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累计与两家客户签订了合计78,011.709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上述合同与公司以往披露的合同无关,属于2025年新增的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报告期内,根据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的《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2024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项目拟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被认定企业后续将进一步获得财政支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CNAS扩项资质认定。认可检测能力范围进一步覆盖到复合材料、环境试验、几何检测、电磁特性试验、无损检测、热学检测、涂料能力。同时,超材料检测中心还获得了CNAS实验室所认可的计量检测能力,包括力学和热学两大类检测对象共计12项校准规程或规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测试中心通过国家CNAS扩项资质认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4、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101,735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与另四家客户签订了合计26,045.3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累计与五家客户签订了合计127,780.3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相关产品将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5、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27,228.0039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与另一家客户签订了合计24,41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累计与两家客户签订了合计51,644.0039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相关产品将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6、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21,468.4534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7、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66,300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与另两家客户签订了合计3,298.7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累计与三家客户签订了合计69,598.7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相关产品预计将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光启技术”)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光启技术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690.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共计募集资金 689,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23.6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3,776.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号)。
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503.62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98.9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68,616.14万元,其中20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602.51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4,762.6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2日、2018年12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4月13日、2017年7月1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光启超材料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超材料”)。本公司连同保定超材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于2018年12月18日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光启超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募投项目变更相关议案。公司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投资新设募投项目,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709基地”),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顺德光启,为保证募投项目稳步推进,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拟向顺德光启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709基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光启尖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并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作为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光启超材料共同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光启尖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09基地的总投入增加61,395.01万元,达到236,577.34万元。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全资孙公司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在招商银行深圳科发支行开立了709基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顺德光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新设募投项目株洲905基地1期项目(以下简称“905基地1期”)、天津906基地1期项目(以下简称“906基地1期”),905基地1期拟投入募集资金110,137.00万元,906基地1期拟投入募集资金110,100.51万元。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株洲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光启”)、天津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光启”)在招商银行深圳科发支行开立了905基地1期、906基地1期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株洲光启、天津光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光启在渤海银行深圳宝中支行开立了906基地1期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天津光启、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在平安银行深圳高新北支行开立了709基地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光启尖端、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共计发生14,5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33,000.00万元,剩余250,500.00万元未到期;
注2: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65080286)已于2020年9月18日注销,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转入其他募集资金账户;
注3:中信银行深圳中信国际大厦支行(账号:8110301012900156209)、中信银行深圳中信国际大厦支行(账号:8110301013900450384、8110301012800580172、8110301012400635540)已于2025年销户,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转入其他募集资金账户。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累计283,5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33,000.00万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8日任一时点未超过3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任一时点未超过3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250,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下转766版)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利润表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436,735.69元,减幅为84.83%,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供应商货款、支付职工薪酬、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2,958,369.49元,减幅为568.08%,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067,978.91元,减幅为49.49%,主要系报告期回购公司股票支出2876.70万元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21,486.67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与另三家客户签订了合计4,958.49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近期累计与四家客户签订了合计26,445.1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相关产品将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受国家政策影响,今年交付节奏有一定调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奉平桃 会计机构负责人:奉平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奉平桃 会计机构负责人:奉平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