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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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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0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上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15.6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2人变更为87人,注销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将由219.41万份变更为203.73万份。

(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事项的情况说明

1、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设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702,145,427.06元、净利润68,748,065.57元,以2024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仍在职的8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61.119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合计注销数量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76.799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及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6-016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28.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3,2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6,632,642.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6,617,357.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35号)。

注:累计投入进度计算日期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仅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七)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二、审议程序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维护全体股东权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5年行动方案的评估情况和2026年的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专注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深耕半成品菜领域多年,始终坚持“为顾客奉献好产品,为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使命。2025年,公司在渠道布局上多点发力,围绕农贸市场线下门店的核心场景,升级存量门店、推行“城市合伙人”多店加盟计划;深化批发渠道“1+N”模式,加速团餐渠道拓展;组建专业团队重点开拓主流商超及各类线上线下超市,延伸品牌影响力。产品方面,围绕市场需求构建多元产品矩阵,坚持在自主生产的过程中不添加防腐剂,持续推进产品鲜食化、健康化。品牌端,深化多品牌差异化运营,“味知香”强化家庭消费认知,“馔玉”深化批发渠道覆盖,“靖哥哥”布局社区即时消费。组织上,构建“前台敏捷响应、中台高效赋能、后台专业支撑”的协同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亿元,同比增长4.48%。

当前,预制菜行业步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餐饮连锁化加速推进,消费者对产品品质、便捷性的需求持续升级,行业竞争聚焦于核心能力的综合比拼。2026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凝心聚力,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强化渠道、产品、品牌及组织协同优势。渠道上,实施“深耕华东、拓展全国”战略,依托多元模式扩张加盟网络,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加速覆盖批发渠道网络,构建立体化渠道体系。以“产品+技术”双轮驱动,升级产品矩阵、拓展品类,以技术创新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根基。同时,推动供应链透明化、敏捷化升级,搭建数字化平台,优化成本管控,提升品牌影响力与用户黏性,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严格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要求,紧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扎实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2025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会、6次董事会、12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规范会议运作。全年重点围绕《公司法》最新准则要求,全面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确保《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规定、贴合公司实际,完善《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会议审议范围和流程,保障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规范履职、股东会科学决策。此外,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修订、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多项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动治理水平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不断优化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专业化,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健全内控与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内控合规培训,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约束,规范决策流程,防范治理风险。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畅通咨询渠道

2025年,公司扎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规范信息披露流程,确保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建立健全投资者咨询响应机制,及时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回复E互动留言提问,回复率100%。此外,公司2025年在定期报告后及时召开共3次业绩说明会,日常召开多次投资者交流会,邀请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代表参会,董事会、管理层现场解读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直面投资者关切,畅通面对面沟通渠道,进一步拉近与投资者的距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优化信息披露内容,不断提升投资者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强化主动沟通意识,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邀请更多中小投资者参与,提升沟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倾听投资者合理建议,将投资者意见融入公司经营决策,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赢发展,助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5 年,公司锚定“关键少数”责任落实,推动治理效能与经营质效双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动担当,全程参与“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高质量发展培训”、“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专题培训”等十余场专题培训,切实将责任意识转化为决策执行力,将培训所学转化为推动公司发展的实际行动,带头优化管理流程、聚焦价值创造,有效带动全体员工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助力公司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落实,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关键少数”学习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及行业前沿知识,重点提升决策能力、合规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督作用,加强对“关键少数”履职行为的日常监督,推动“关键少数”以更高标准履行职责。

五、提升投资者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共享经营发展成果作为重要工作重点。自上市以来,公司保持每年进行现金分红,期间还进行了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措施,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5亿元。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183,181.28 元(含税),切实将公司经营成果与全体股东共享,以实际行动践行对投资者的承诺。公司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坚持以《公司章程》为根本、以经营业绩为基础、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切实提升股东获得感,实现企业发展与股东利益的共进与双赢。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在统筹好经营发展、资本开支与股东回报关系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完善投资者回报方式。公司将积极听取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合理建议,持续优化回报方案,及时传递公司价值,努力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有机统一。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4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50.59万份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价格:18.86元/份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4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18.86元/份的价格向2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50.59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波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布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1)。

4、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6、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219.41万股。

8、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4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50.59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预留授予,待预留授予时进行分配。调整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9.79万份调整为50.59万份,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不变。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8.86元/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50.59万份股票期权。

四、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4日

2、授予数量:50.59万份

3、授予人数:21人

4、授予价格:18.86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注销。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对象中不存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 27.64元/股(预留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各行权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2.0629%、16.6852%(上证综指最近1年、2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488%、1.255%(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利率)

5、股息率:0%。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激励对象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行权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6年4月24日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50.5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8.86元/份。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及授权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6-019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145,427.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91,454,515.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1)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元

(2)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元

(3)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元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6-020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644,831.1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173,770,152.6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8%。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1)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元

(2)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元

(3)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元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丁春荣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明志科技(688355)、天孚通信(300394)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新涛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明志科技(688355),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

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 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腾龙股份(603158)、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证天业2026年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考核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考核相关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参考同行业公司的相关人员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注:以上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等,未包含获得的股份支付金额。上述人员薪酬为在2025年任期内的薪酬金额。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实际以考评结果为准。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实际以考评结果为准。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任、改选、新聘等原因变化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国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