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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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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九)存货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31,596.28万元,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减少公司2025年1-12月净利润29,891.96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1-12月其他综合收益1,704.32万元,相应减少所有者权益31,596.2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1月至12月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9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须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顾增才先生、孙伟先生、朱时均先生、刘原先生(届满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收到了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出具了专项评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亏损,且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无异议,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星建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013,366.3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17,605,931.65元,扣除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592,565.34元。

建星建造截至2025年期末累计实现承诺净利润362,730,372.50元,其关于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合计不低于50,000万元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未实现。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和致歉声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建星建造股东80%权益价值估值84,388.00万元,高于建艺集团原收购交易作价72,000.00万元,建星建造80%股权未发生减值。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专门委员会决议;

2、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艺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290,109.98元,母公司单体报表净利润为-688,053,857.47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40,913,546.7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40,529,367.53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9,623,514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公司2025年度亏损,且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上接8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