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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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5年内,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完成从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购入能源化工品和氢基绿色能源供应链业务的相关企业股权的交易,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要求,对2025年同期数进行重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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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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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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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第一季度,国际油运市场运价表现延续去年第四季度强势,期间突发性地缘政治事件加剧油轮运价波动,为行业注入更大的不确定性。
2026年1-2月,国际油轮市场供需基本面积极因素持续释放,在合规运力紧张以及行业集中度提升的双重催化下,运价中枢持续上移,VLCC(超大型油轮)TD3C航线(中东-中国)市场平均日收益(TCE)一度突破20万美元/天。2月28日,美以伊军事冲突爆发,霍尔木兹海峡通航严重受阻,在风险溢价抬升的影响下,VLCC TD3C航线市场TCE迅速攀升至40万美元/天以上,但整体市场阶段性成交活跃度偏低,因此难以客观反映船东实际收益水平,参考价值有限;VLCC 实盘成交货源更多集中在红海、西非、美湾等核心出口区域。根据波罗的海交易所数据,2026年1-3月,VLCC TD3C航线市场平均TCE为22.02万美元/天,较上年同期上涨约459%;TD15航线(西非-中国)市场平均TCE水平为12.12万美元/天,较上年同期上涨约190%;TD22航线(美湾-中国)市场平均TCE水平为11.06万美元/天,较上年同期上涨约167%。
面对地缘政治事件带来的风险与挑战,本集团统筹调度、灵活应变,各业务板块运转安全有序、整体经营平稳可控。油运业务方面,本集团实施灵活航线调整、运力动态调配,确保运输业务顺畅执行。现有液化天然气(LNG)运输业务均已签订长期期租合约,收益锁定性强,不受短期地缘事件影响。化学品及液化石油气(LPG)运输业务运营秩序正常。本集团密切关注霍尔木兹海峡形势变化,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船舶锚泊与运行安全、保障船队补给充足、保持船员状态稳定。
2026年1-3月,本集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21.73亿元,同比上升207%。分业务板块情况来看:
本集团油轮运力投入累计实现183,609万吨天,同比下降21.7%;运输量(不含期租)4,437万吨,同比下降7.4%;运输周转量(不含期租)1,388亿吨海里,同比下降20.6%。本集团油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3.79亿元,同比上升28.3%;发生营业成本人民币36.89亿元,同比下降10.1%;毛利率42.2%,同比上升24.7个百分点。其中,外贸油运业务实现毛利人民币22.41亿元,同比上升317.6%;内贸油运业务实现毛利人民币4.5亿元,同比上升34.9%。
本集团LNG运输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33亿元,同比上升18.8%;LNG运输投资收益人民币1.97亿元,同比上升1.8%;LNG运输板块贡献归母净利润人民币2.38亿元,同比上升16.5%。
本集团LPG运输业务累计实现毛利人民币0.24亿元,同比上升60.43%;化学品运输业务累计实现毛利人民币0.12亿元,同比下降17.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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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任永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寅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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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任永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寅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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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任永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寅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2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深度重构的背景下,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连同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积极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紧扣“全球能源数字化供应链”建设,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围绕六大方向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稳固盈利基本盘
本集团深耕油轮与LNG运输两大核心主业,并延伸至能源化工物流供应链,推动链式经营与全链条服务走深走实。2026年,本集团将结合区位优势与客户分布完善全球枢纽布局,增强全球资源规划、获取和运营能力,在各业务领域打造全球精品物流网络,深化与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拓宽业务渠道,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从“点对点国际化运输”向“网络式全球化经营”升级。
油轮运输板块中,内贸运输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外贸运输优化全球化航线布局,科学推动中小船型联动经营,强化POOL品牌建设。LNG运输板块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开发与落地,探索加注船、小型LNG运输船等产业链延伸和多元业务布局,增强自主船管能力。LPG与化学品运输板块将持续巩固核心客户合作,把握长约机会锁定优质货源。
本集团将通过统筹运用战略投资评估、年度滚动预算与成本差异分析,构建船舶全生命周期投资运营的成本规划与决策体系,深化全成本要素精益化管控,并坚持科学配置“买、造、租”比例,有序发展运力规模。
二、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增长新引擎
2026年,本集团将加快数字化供应链建设,塑造核心竞争优势,持续优化协同平台“源宝”,升级“远海锦程”“远海环洋”等产品,推动绿色能源一体化产业建设;构建统一数据治理体系,深化人工智能在智能调度、风险预警等场景应用,赋能“油气化”板块业务流程数字化转型。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以绿色低碳科研项目为牵引,继续开展技术节能与管理节能,研究智能技术实船试点和迭代。优化船用能源结构,探索绿色甲醇、氨燃料及生物燃油应用;推进大型油轮翼型风帆示范论证与船舶碳捕集装置在船示范研究。稳步实施现有船舶节能技改与新能源船舶投资,完善船队低碳布局。研发投入水平保持稳定,力争在智能航运、绿色航运领域形成新的技术储备与创新成果。
三、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培育高质量发展动能
2026年,本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章制度体系,发挥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和专业性优势,以“十五五”发展规划和重大经营事项决策为抓手,系统提升董事会战略引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将治理效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实现全面风险防控体系“技防智控”升级,合规风控智能平台覆盖全业务、全流程、全级次;构建“大安全”体系,一体推进生产安全、合规风控与信息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细致排查安全隐患。
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激发内生动力
本公司积极推动董事和经理层忠实履职、勤勉尽责,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明确责任义务与薪酬考核原则,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机制,保持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常态化运行;稳妥推进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动董事、经理层利益与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深度融合。
五、贯彻“ESG”理念,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2026年,本公司将持续挖掘ESG的内涵与价值,将ESG作为衡量公司可持续发展绩效和长期投资价值的重要维度,推动ESG治理深度融入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运营;建立健全ESG管理架构与制度体系,强化ESG数据驱动力,赋能ESG价值创造与风险防范;系统总结公司ESG治理成效和行业最佳实践成果,推动ESG评级绩效持续提升,助力公司持续巩固资本市场美誉度。
六、深化市值管理实践,提升股东获得感
2026年,本公司将统筹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保持稳定派息率,切实提升股东持有回报水平与获得感;多措并举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与交流渠道,董事会成员与管理层积极参与业绩会及境内外路演,扩大交流覆盖范围,严格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措施;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突出关键要素,确保重大事项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公平性,为投资者营造透明易懂的信息披露环境。
七、风险提示
上述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汇报”行动方案是本公司基于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行动将结合外部环境变化持续调整和优化,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2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并实施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能”)计划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连同其附属公司(不包含本集团)统称为“中远海运集团”)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拟收购中远海运持有的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投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约人民币15.85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连海能将对大连投资实施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吸并”),公司与中远海运、大连投资于2024年11月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将终止。
● 本次交易及本次吸并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交易及本次吸并在内,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累计次数为4次,累计交易总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本次交易及本次吸并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 本次交易及本次吸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深化能源化工品和氢基绿色能源供应链业务的整合工作,实现降低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目标任务,中远海能全资子公司大连海能计划与中远海运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拟以现金约人民币15.85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为准)收购中远海运持有的大连投资100%股权。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及拟交易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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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评估结果出自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连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0872号),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为准。
大连海能将以40%的自有资金和60%的外部融资方式支付交易价格。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大连海能增资约人民币6.34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连海能将对大连投资实施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吸并”),公司与中远海运、大连投资于2024年11月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将终止。
本次交易及本次吸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1. 落实国企改革号召,深化能源供应链整合
2024年起,本公司以“收购+托管”方式逐步整合中远海运集团能源化工品物流供应链相关股权及资产。其中根据《委托管理协议》,大连投资已被委托由本公司进行管理。
本次交易旨在将大连投资在建超大型液化气体运输船(VLGC)和仓储物流园等优质资产和业务向本公司集聚,以实现能化运输资源的整合目标,巩固公司油、气、化及仓储多元业务结构,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2. 实现液化石油气(LPG)及氢基绿色能源业务统一经营与发展,增强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拟将大连投资纳入本公司主体范围,由大连海能(本公司旗下从事LPG等化工品运输和氢基绿色能源综合物流业务的专业公司)收购大连投资100%股权并实施吸收合并后实行统一运营与管理,有助于增强大连海能盈利能力,增强本公司在LPG及氢基绿色能源业务板块的市场竞争力。
3.减少关联交易与兑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提升治理水平
本次交易将大连投资在建VLGC和仓储物流园等优质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从而减少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兑现了整合项目伊始所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与透明度。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二〇二六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大连海能收购中远海运集团持有的大连投资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大连海能吸收合并大连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汪树青先生、王威先生、周崇沂女士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及本次吸并需在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审批、备案程序,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交易及本次吸并在内,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进行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累计次数为4次,累计交易总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本次交易及本次吸并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中远海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远海运(作为转让方)为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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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 交易类别:大连海能收购中远海运持有的大连投资100%股权。
2. 标的名称: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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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权属状况说明:大连投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 大连投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过去12个月内大连投资未进行增减资和改制事宜。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外,过去12个月内大连投资未进行资产评估。
5. 大连投资主营业务情况:
(1)LPG运输业务:大连投资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能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液化气”)拥有四艘VLGC在建船订单,其中两艘预计2026年交付运营,两艘预计2027年交付运营。
(2)化学品仓储物流业务:在大连长兴岛投资建设东北地区规模最大、智能化水平最高的第三方危化品仓储物流园。项目一期已投入运营,项目二期在2025年底已基本完成工程建设,预计2026年内完成相关验收和审批后投入运营。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大连投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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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投资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 定价方法和结果
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2. 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大连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0872号),对大连投资采取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得出大连投资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3. 评估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次交易能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采用资产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大连投资目前定位为一家管理平台公司,其主要收入来源是将办公楼出租给中远海运集团内的关联方,并将仓储用地出租给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能储运有限公司。考虑平台型公司通常不具备独立的经营业务和现金流创造能力,其价值创造功能已在下属经营实体中体现,不满足收益法适用于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未来收益能够量化的前提,故本次不采用收益法。
经查询与大连投资同一行业的国内上市公司,在产品类型、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未来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可予比较的上市公司很少;且近期产权交易市场类似行业特征、经营模式的股权交易较少,或者即使有少数案例,但是相关交易背景、交易案例的经营财务数据等信息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信息的不完整导致本次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条件。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4. 重要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
(下转8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