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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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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3版)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40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止。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1)基础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及公司经营规模等因素,参考同行业、同地区、同类岗位薪酬水平综合确定。

(2)绩效薪酬:依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3、本方案未尽事宜,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董事薪酬相关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董事薪酬相关议案时均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4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海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安排,张海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张海潮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海潮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起生效。张海潮先生所负责的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张海潮先生将继续履行《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

张海潮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海潮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志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温存元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温存元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吴志刚先生的简历:

吴志刚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6月至2009年7月,历任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事员、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2009年7月至2025年1月,历任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企业管理部总经理、芜湖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任北京飞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11月至今,任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温存元先生简历如下:

温存元先生,198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就职于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至2023年8月,就职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3年8月至今,就职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39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担保总额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履约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公司根据自身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应担保协议,担保业务种类及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包头市天之和磁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预计被担保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公司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36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袁文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推进股东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5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及成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67,170,150.82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160,550.15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64,2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07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00%。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预计被担保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成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陈雅、袁易、董义、张海潮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独立董事林安利、朱震宇、陈凯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该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聘任吴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聘任温存元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41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7万股,发行价格为12.3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661,00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57,886,270.00元后的余额754,774,730.00元已于2024年12月26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149287257253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30,339,59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4BJAA8B0276)。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并开设专用理财专户用于相关资金结算,所有理财专户均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三江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名义签署;“内蒙古银行包头青山支行”系“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5,896,872.89元,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195,905.66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XYZH/2025QDAA2B0191)。

因公司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等业务,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需以外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公司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次置换金额合计1,337,045.61元。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和磁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和磁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天和磁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43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稀土大街8-17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09:00-17:00,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2026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稀土大街8-17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如有)。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如有)。

3、股东可选择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志刚

2、联系电话:0472-5223560

3、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稀土大街8-17

4、邮编:014010

5、电子邮箱:info@thmagnetics.com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37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67,170,150.82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160,550.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4,2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07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00%。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的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故上表数据仅填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38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计提情况

本期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97万元

本期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23.00万元。

本期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16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计提情况

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84.68万元,其中在产品计提存货减值准备58.52万元;库存商品计提存货减值准备603.70万元;发出商品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022.45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本期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73万元,其中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34.7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040.60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审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