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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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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33 公司简称:东湖高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6,239,875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6,995,819.2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4.08%。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环保科技

(1)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及垃圾焚烧烟气治理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燃煤火力发电的功能定位逐步向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性能源角色转变,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规模增幅受限,致使其相关的烟气治理市场日趋饱和。

随着环保政策的日趋严厉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某些传统工业行业如钢铁、焦化、陶瓷等领域节能改造机会在逐步凸显,未来的工业领域节能投资和相关的工程施工业务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高增长转向缓慢增长,项目多集中于中西部县域,呈量多、规模小、对总投资与运营成本敏感、对排放要求不高的特点,中东部会有部分扩建与烟气排放超低排改造项目持续释放,国外的东南亚、中东等地区也会逐步释放一批垃圾焚烧项目。与此同时,生态、低碳、绿色已经成为各行业发展方向,智能、数字化与绿色生产成为制造业底色,前景广阔。

(2)煤层气综合利用

当前,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已从安全治理转向“安全治理+甲烷减排”的低碳发展路径。国家密集出台《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煤矿低浓度瓦斯利用CCER方法学》等政策,明确排放限值并鼓励资源化利用。山西、陕西、贵州等煤炭主产区将释放较多瓦斯“发电+供热+CCER交易”综合利用项目。

(3)环保水务

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加快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及综合管廊建设改造,推动城市供水设施提标、污水收集处理与再生利用、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建立污水处理厂网一体运维机制。政策驱动下,全国管网建设改造热潮兴起,项目规模与复杂度提升,行业从单一工程转向“厂网一体+智慧运维”的系统治理,从属地垄断迈向跨区域竞争,生态加速重构。202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围绕规范PPP存量项目、提升质量效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出要求。重点包括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强化政策支持及加强组织保障,为环保水务领域PPP存量项目的工程建设、规范运营与提质增效提供了清晰思路和基本原则。

(4)节能降碳

当前“双碳”战略持续深化,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释放大量政策红利,能源数字化与绿色化转型加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分布式能源、储能与智能电网融合趋势明显,零碳园区、绿色工厂获持续支持,全国碳市场扩容在即,碳资产管理需求将集中释放。但与此同时存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则尚不完善、配额分配透明度不足、部分行业覆盖滞后,零碳园区面临标准体系不统一、审批流程不清及地方政策碎片化等问题。在此政策环境下,能源行业正加速向智能化、低碳化深度融合演进:能源物联网、AI与大数据分析在负荷预测和能效优化中日益成熟,推动运维模式从被动响应转向预测性管理,企业从单一节能改造升级至综合能源服务;全生命周期成本与碳足迹管理成为竞争重点,绿色供应链与零碳认证形成新维度,零碳园区建设由试点示范走向规模化推广,头部企业加速布局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驱动能源系统向柔性化、协同化发展。

2、园区运营

2025年,产业园区开发行业面临市场调整、供需变化等多重挑战,行业向精细化运营、多元化发展加速转型。一是市场供需偏弱,行业步入深度调整期。受宏观经济及房地产市场影响,园区租金水平与出租率持续承压,库存压力持续显现,头部企业全力去库存、调结构。二是公平竞争纵深推进,招商模式深刻变革。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面深入实施,传统以税收返还等让利型招商逐步规范,基金招商、产业链招商、服务型招商已成为主流,行业竞争从政策优惠转向产业生态构建与专业化运营。三是顶层设计精准引领,行业加速优胜劣汰。2025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工信部联规〔2025〕189号),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要求园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严禁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推动行业从“规模比拼”转向“质量与效益比拼”,行业格局持续分化,部分产业地产开发商坚守赛道、走极致专业化路线;部分产业地产开发商开辟新赛道,探索园区运营与产业投资协同发展等新模式,行业洗牌加速。四是政策引导零碳转型,价值生态稳步重构。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引导园区加快用能结构转型、节能降碳与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园区向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方向升级。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1、环保科技

环保科技板块业务主营①大气治理,②水务治理,③固废处置,④节能降碳四大业务领域,整体具备“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实施能力,为合作方提供一体化“环保管家”服务。

(1)大气治理

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业务以光谷环保为主体经营,为燃煤电厂提供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服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由第三方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脱硫岛规模最大、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企业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烟气治理 BOOM、BOT、TOT、OM 项目16个,覆盖火力发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输灰等大气治理全流程,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北、安徽、陕西、新疆、山西、江苏、内蒙古等地,总装机容量 1,638 万千瓦,投资规模30亿元,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评选的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机组容量排名中位列前五。

旗下子公司泰欣环境致力于为垃圾焚烧电厂、火电、冶炼、煤矿等工业生产提供烟气净化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并将前期研究及储备的可燃气预处理、提纯、脱硫脱硝等技术工艺,应用于煤矿开采伴生的煤层气(即瓦斯)及粪污发酵产生的沼气的综合利用领域,具备为煤矿、牧场等相关单位提供瓦斯电站、沼气电站的建设或运营服务的能力,以发电自用或上网、发电余热回收供煤矿或牧场使用的方式,实现煤矿瓦斯或牧场粪污的综合利用,在解决煤矿、牧场环保痛点的同时,实现减污降碳。

(2)水务治理

水务治理业务以“投资和技术驱动,建设和运营并重”为指导思想,通过投资并购、新建、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EPC+O、PC+O等方式,业务覆盖市政/工业污水处理、城镇供水、模块化应急水质提升、综合水环境治理、智慧水务等。截至报告期末,运营湖北省内武汉、咸宁、随州、十堰、鄂州等区域及浙江、广东、河北、新疆等地十余个供水及污水处理项目,并承接水务治理工程。2025年通过并购重庆吉江环保,形成覆盖城乡及工业污水处理,集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与项目运营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3)固废处置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以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核心,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市政污泥、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废弃物一体化处理的静脉产业园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公司近年新开辟的环保赛道。目前正在商业运营的为蕲春餐厨垃圾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BOT项目,在建的有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广西河池东巴凤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以及2025年新中标的长治市西南部(长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节能降碳

节能降碳业务目前涉及三大类别:一是依托旗下创新研究院,致力于成为双碳领域的服务管家,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双碳”咨询与规划、碳资产评估、双碳智慧平台、林业碳汇开发、碳金融等解决方案,打造降碳工程实施、数字化、资产化、金融化的全链条服务。二是依托旗下智慧能源专班,以零碳园区/工厂/建筑为核心,主要开展包括综合能源服务、高效清洁供能、工业节能、碳咨询管理四大业务。三是依托旗下光谷环保、泰欣环境等主体协同拓展,聚焦钢铁及化工场景,整合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及能源系统优化,以“能源高效利用+电力热力自主供应”协同模式,开辟工业节能业务。

2、园区运营

园区运营业务历经三十二年深耕,逐步形成了“平台+运营+投资+生态”全产业链大运营模式,稳步从“单一空间载体服务商”向“产业生态构建者”升级。

平台布局方面,公司聚焦智能制造、生命科技、新材料三大方向,沿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等战略区域布局,开发运营产业园区47个,累计运营面积近1500万平方米,构建起全国性的产业集群发展平台,并打造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产品矩阵,提供从孵化器、加速器、研发办公到产业化基地的适配空间,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坚实支撑。

运营服务方面,构建了“五位一体”全生命周期产业运营服务体系,包括智慧园区、金融支持、产业整合、产业服务、产业招商五大平台,从基础服务到增值体系,为园区企业提供办公、人才、政策、技术、资本等全生命周期运营服务,推动企业发展、助力产业聚集。打造了东湖高新高定孵化平台(EACI),从需求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该平台精准为园区企业提供定制化产业服务,通过产业运营服务,推动园区上下游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科研合作,以链式思维助力园区上下游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助力企业突破创新和产业化难点,打通园区产业生态微循环,畅通区域产业发展小循环,服务全国经济发展内循环。

产业投资方面,围绕产业链布局资金链,依托自身产业基金为优质企业提供发展支持,着力打造“产投联动、以投促产”的产业发展生态。旗下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湖投资”)设立基金投资于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已累计投资近40家优质企业,其中近一半为园区企业或拟入园企业,3家已成功上市。东湖投资以投资赋能企业成长、驱动价值增长的同时,有效促进园区招商工作,招投联动效应显著。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环保科技

(1)大气治理

火电厂烟气治理特许经营业务:燃煤火电厂将脱硫、脱硝、除尘输灰、湿电大气治理业务以合同形式特许给公司,由公司承担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达到合同规定烟气排放标准,获得环保电价补贴及产生副产品所带来的收益。

垃圾焚烧、水泥、化工等行业烟气治理及煤矿瓦斯或牧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业务:以EP或EPC、PC+O等方式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方提供烟气治理系统、煤矿瓦斯或牧场粪污综合利用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咨询、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与售后或技术改造及运行,通过提供技术服务、货物销售或劳务获取行业合理利润。

动供锅炉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由公司承担动供锅炉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达到合同规定烟气排放标准,按锅炉产生的蒸汽量结算收入。

VOCs (工业挥发性物质)设备供货及工程业务:以EPC业务模式为处理工业尾气提供设备销售、安装及调试业务,获得合理的利润。

(2)水务治理

以BOT、TOT、ROT、股权投资并购、OM等模式承接地方污水处理厂、供水厂等水务项目,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收取污水处理费用、自来水费用,实现项目盈利;以EPC、PC、P等模式承接政府或其他机构水处理方面工程业务,获取工程收入及利润。

(3)固废处置

以BOT、TOT、股权投资并购等模式承接地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处置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固废项目,通过垃圾处理服务费及垃圾资源化收入实现项目盈利。其中垃圾处理服务费指为提供垃圾处理服务而获得的服务收入,垃圾资源化收入指通过相应的处理工艺对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后产生的收入(如垃圾焚烧发电上网售电的收入)。

(4)节能降碳

林业碳汇业务:为业主提供全流程的林业碳汇开发服务,与项目业主按照收益分成的模式进行合作。

智慧能源业务:以 EMC(合同能源管理)、EPC和 EC(能源托管)为核心经营模式,为客户提供从投资、建设到运营的全周期能源服务,在工业节能、区域能源站、光伏+储能等领域实现盈利。

工业领域EMC项目:由公司提供包括项目设计、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一整套节能服务,帮助客户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并从客户通过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

2、园区运营

园区运营板块围绕产业生态构建,形成了以开发收益为基础、运营服务为核心、专业能力输出为延伸、产业投资为驱动的多元化经营模式:一是物业开发与资产运营。通过开发建设产业园区,开展物业租售和持有运营,获取相应开发及资产运营收益;二是产业运营与增值服务。在基础物业服务基础上,为入园企业提供法律、金融、财税、人力、科技转化、出海咨询等增值服务,获取运营服务收益;三是专业能力输出与资源赋能。依托公司在产业研究、园区规划、设计咨询、招商运营等方面的经验和专业团队,提供园区开发运营全链条解决方案及相关服务;四是产业投资与资本协同。依托旗下产业基金,对优质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助力企业成长,同时获取合理投资收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0亿元,同比增长11.37%,但因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62亿元、取得的利息收入同比减少0.61亿元、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0.50亿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亿元,同比下降47.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6-00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5年经营工作报告暨2026年工作计划》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经营工作报告暨2026年工作计划》对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公司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提出了202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2025年度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对2025年度公司主要经营、内控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简述了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61,326,085.6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6,239,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红利176,995,819.2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4.08%。

公司主营业务园区运营板块及环保科技板块均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数字科技板块目前处于初始拓展期,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及财务安全,公司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预案实施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以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6-008)。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面核查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编制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6-009)。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9、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将于股东会听取。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6-010)。

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6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6-011)。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6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6-012)。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审工作报告暨2026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37,269万元;自2027年1月1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7,11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6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6-013)。

经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丁峻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赞成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临2026-014)。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资产证券化业务。具体方案如下:

(1)基础资产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租赁资产、合伙份额、基础设施资产、商业不动产及PPP项目等;

(2)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方式: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差额支付、流动性支持、保证担保等担保措施,采取持有部分次级产品等增信措施;

(4)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

(5)本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资产证券化业务结束之日止。

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两者孰低为准)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对外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或收益凭证等)。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26-015)。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112.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84.53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用于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及相关合规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6-016)。

经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或收益凭证等)。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26-017)。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所作出的修订,并将制度名称修改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绩效年薪兑付和任期激励预提的议案》

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中薪酬体系及薪酬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同意如下事项:(1)依据2025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核算并分期兑付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年薪(扣减已预发部分);任期激励将根据任期考核结果适时兑付;(2)预提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的30%作为任期激励;(3)依据2025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结果,核算并兑付职工董事2025年度绩效年薪(扣减已预发部分)。

上述人员2025年度领取报酬的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经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史文明先生、朱艳梅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赞成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上述人员中涉及董事2025年绩效年薪兑付和预提2025年度薪酬总额的30%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118万元(含税);

(2)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38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由单一工程建设向“烟气净化+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双轮驱动转型,公司拟对其增资20,000万元,所有增资资金皆投资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等具有稳定现金流和长期收益的运营类项目,同意公司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1)同意公司向泰欣环境按照12.65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为20,000万元;

(2)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署、资金支付、工商变更登记等;

(3)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审批后具体实施。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熊新华先生、郭月梅女士、谢兵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兵兵先生截至本决议公告日已报名并正在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目前正在学习中;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届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3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股东单位推荐刘洋先生、史文明先生、丁峻先生、赵业虎先生、赵九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届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3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贡献,参考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仍为人民币0.833万元(税前)/人/月。

本议案自股东会通过起执行,如若调整须经股东会批准。

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决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6年年度预算报告;

6、公司2026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7、公司2026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8、公司2026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

9、公司2026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董事2025年绩效年薪兑付和任期激励预提的议案;

1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6、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18.00、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1选举刘洋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8.02选举史文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8.03选举丁峻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8.04选举赵业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8.05选举赵九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9.00、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01选举熊新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02选举郭月梅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03选举谢兵兵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2);其余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编号:临2026-019)。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新华,男,72岁(195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2022年9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78年至1982年在华中工学院船舶系任教。1983年至2007年历任华中理工大学教师办秘书、师资科科长、人事处副处长、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2007年至2014年从事产业工作,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兴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熊新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郭月梅,女,60岁(1965年11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高级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现任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财经委委员,湖北省人大预算监督专家,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澳大利亚税收协会理事、湖北省财政学会理事。曾任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郭月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谢兵兵,男,60岁(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研究员。1991年6月至2025年10月,就职于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室主任、研究开发中心副主任和主任、党委委员、副所长、总工程师,制造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专家、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专家咨询组专家。

截至公告日,谢兵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附件2: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洋,男,48岁(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2025年1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华中科技大学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其间:2012年11月至2013年 10月挂职任孝感市孝昌县副县长、孝感市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间: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挂职任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战略研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经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成都天府新区科学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中心、后勤中心)主任。

截至公告日,刘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刘洋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史文明,男,40岁(198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年7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历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经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经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兼武汉东湖高新招商运营中心助理总监;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武汉东湖高新招商运营中心助理总监;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武汉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武汉东湖高新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武汉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武汉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联投城市运营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截至公告日,史文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史文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丁峻,男,54岁(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2025年1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经办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兼湖北路桥祥汇市政工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湖北鸿淞投资公司总经理;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新城事业部副总经理、产业新城事业部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部长;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丁峻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丁峻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赵业虎,男,40岁(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中心)总经理。历任湖北联投集团财务部专员、财务管理总部战略财务部副部长、投资及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其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挂职任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磷化集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楚天云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湖北联投集团财务管理部(资金中心)副部长、资金中心主任。

截至公告日,赵业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赵业虎先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中心)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赵九泉,男,49岁(1976年12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2025年9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航天控制工程研究所八院八一二所财务处副处长;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财务部主任、总会计师;上海迪爱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现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下转318版)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琛(下转318版)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