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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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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2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并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该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障公司业务有序开展,推动公司可持续化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度审议批准的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2.0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744.4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1.0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按照截至2026年4月24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担任董事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①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

②代表自然人股东参加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署)、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代表法人股股东参加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股股东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④其他代表法人股股东参加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jczq@jiecang.com)及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及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上述方式到达时间最晚不迟于2026年5月15日17:00)。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5)86760296;电子邮箱:jczq@jiecang.com;邮政编码:3125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2、现场参加会议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余宋平

姓名: 孙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钟建栋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立信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00万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同。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4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仁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述职。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9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陆小健、吴迪增、房宏强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9、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与经营绩效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发展质效,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精益生产赋能,筑牢经营根基

公司始终聚焦线性驱动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主业,凭借持续的技术积累与市场深耕,逐步构建起成熟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多元化的产品矩阵以及覆盖全球的市场布局。公司生产的线性驱动系统广泛应用于医疗康护、智慧办公、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汽车零部件、机器人等多个核心领域,可精准匹配不同行业、不同场景的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导向,深耕各细分市场,密切跟踪下游行业发展趋势,持续优化产品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客户粘性与市场认可度,夯实主业发展根基。

为进一步强化核心主业优势、提升全球市场交付能力,公司持续深化全球化发展战略,科学布局宁波、新昌、马来西亚、美国、欧洲五大生产基地,各基地定位清晰、功能互补、协同高效,可快速响应国内外客户的订单交付需求,有效规避国际贸易壁垒带来的风险,降低跨境物流成本,显著提升全球供应链的响应效率与稳定性。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守“尊重专业、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精诚共进”的核心价值观,以主业深耕为根本,以全球化布局为支撑,以精益生产为抓手,持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提质增效工作筑牢坚实基础。

202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36亿元,同比增长10.5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亿元,同比增加40.87%;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亿元,同比增加52.56%。2026年,公司在巩固现有产品与服务优势的基础上,重点从三大维度发力:一是推进五大生产基地协同整合,优化产能配置,提升全球交付协同效率;二是深化生产环节精益化升级,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三是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删减冗余环节、明确权责分工,提升运营效能。通过多举措并行,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为全年提质增效目标的顺利实现筑牢主业根基。

二、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强化创新驱动,培育新增长曲线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驱动生产发展,将研发创新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主业技术升级与新兴领域布局,深化研发管理改革,整合全球技术资源,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地,为提质增效工作注入核心科技动力,不断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在研发管理与体系建设方面,公司持续深化IPD(集成产品开发)体系落地,2025年已成功将IPD核心思想融入产品开发全流程,优化产品研发流程、规范研发各环节管控,有效提升了研发效率与成果转化率;2026年,公司进一步深化IPD研发管理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研发流程、强化过程管控,合理配置研发资源,实现研发资源的高效利用,为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的管理基础。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资源整合,积极引入国外先进技术理念与技术成果,深度整合奥地利子公司LOGICDATA的专利资源与技术优势,进一步积累沉淀研发实力,加快核心技术迭代速度,持续提升企业技术竞争力。

核心技术突破与产品创新方面,公司重点推进机器人执行器事业中心建设,集中优质资源攻克核心技术,实现核心驱动部件自主研发的突破性进展。2025年,公司空心杯电机总成顺利完成量产落地,旋转模组通过可靠性验证并进入整机厂多场景测试阶段,反向式行星滚柱丝杠持续推进工艺优化与材料创新,轮式机器人升降立柱已批量交付并落地多场景应用,为后续产品规模化量产奠定基础;2026年,公司聚焦核心产品升级,积极推动空心杯电机总成、旋转模组等产品从“小规模批量生产”向“规模化量产”跨越,进一步扩大产品应用场景。依托公司在驱控一体化设计、基础工艺研究、精密加工等方面的核心优势,构建起机器人执行器全栈式自研自制体系,有效缩短研发成果产业化周期,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曲线,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创新支撑体系方面,公司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双轮驱动路径,全方位强化创新保障能力。一方面,持续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资源投入,优化研发投入结构,重点聚焦核心技术突破与新兴产品研发,进一步巩固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另一方面,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与专业院校、科研机构的紧密合作,搭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引进高素质科技人才,优化内部人才培养机制,搭建完善的人才成长体系,打造一支匹配市场竞争与企业发展需求的专业化研发团队;健全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与激励机制,强化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充分调动研发团队的创新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团队凝聚力与创新效能。

在智能制造赋能方面,公司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机器换人战略落地,推动科技与生产深度融合。通过优化产线布局、扩大制造端自动化与智能化设备应用,结合精益化生产管理模式,持续促进产品质量改进、生产效率提升与生产成本降低,有效提升产品合格率与生产效能,实现科技赋能生产提质、效率提升,为企业高质量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内生动力,助力公司提质增效目标全面落地。

三、坚守回报理念,优化分红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坚守“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核心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到投资者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始终将回馈投资者、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遵循“回报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在兼顾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稳定、合规的分红方式,积极回馈全体投资者,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为进一步健全投资者回报体系,公司持续优化股东分红机制,不断完善回报长效机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行业发展趋势及监管要求,科学制定分红策略,确保分红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持续性,既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诉求,也为公司后续研发投入、产能扩建、业务拓展预留充足资金,实现投资者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的有机平衡。

2025年度,公司结合全年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制定了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拟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20亿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0.11%。近三年(2023-2025年)公司始终保持稳定的分红节奏,严格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持续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回报,三年累计现金分红达3.00亿元。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将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平衡稳定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积极推动投资者回报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公司始终将规范治理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以“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规范治理水平”为核心,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运作流程、强化投资者沟通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提质增效目标落地见效提供坚实保障。

在规范治理建设方面,公司将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确保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方案等关键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充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梳理经营管理各环节的风险点,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内控自查自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与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在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始终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范围、流程、责任与标准,确保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6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在指定媒体发布定期报告、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告、重大事项公告等各类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战略规划等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信息披露的公信力,保障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

在投资者沟通方面,公司将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将其作为连接公司与投资者的重要桥梁,着力构建多渠道、常态化、深层次的投资者沟通体系,切实提升沟通实效。公司整合投资者互动平台、专线电话、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不低于3次)、投资者调研、线上交流等多种沟通形式,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沟通渠道,确保投资者诉求能够及时传递、妥善回应。同时,建立健全沟通反馈机制,对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梳理、跟踪落实,并及时向投资者反馈处理结果,形成“沟通-反馈-改进-提升”的良性循环;针对性开展投资者沟通活动,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不断提升投资者满意度和认可度。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筑牢合规经营底线

公司始终将“关键少数”的履职管理与风险防控作为规范公司治理、推动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关键少数”在公司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关键少数”职责履行监督与风险排查工作,持续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支撑,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与责任担当,确保“关键少数”依法履职、规范履职。

为确保“关键少数”精准把握证券市场规则、监管政策要求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积极组织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专业培训,重点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公司治理规范及提质增效相关要求,不断夯实“关键少数”的专业基础,强化其合规意识、责任意识与自律意识,引导“关键少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其履职行为合法合规、贴合公司发展需求,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战略落地、风险防控中的引领作用。

六、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袁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袁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由公司以18.84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5,770,955股变更为385,760,95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85,770,955元变更为385,760,955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偿清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8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劳逸

5、联系电话:0575-86760296

6、邮件地址:jczq@jieca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18.84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离职激励对象(袁野)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年8月2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年10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2.4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67人。

6、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离职激励对象(袁野)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10,000股,回购价格为18.84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袁野)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袁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及数量调整

1、调整事项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预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将早于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

2、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以上公式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P=P0-V=19.15-0.31=18.84元/股。

综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离职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回购数量为10,000股,回购价格为18.84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85,770,955股变更为385,760,95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5,770,955股变更为385,760,95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85,770,955元变更为385,760,955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律师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属于中低风险的产品,但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风险等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要并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含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和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资金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属于中低风险的产品,但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风险等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购买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产品,同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根据计划和经营需要及时赎回理财资金,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中心通过建立购买理财产品的台账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或情形,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3、公司按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审批执行程序,同时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